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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波副局长:在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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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波副局长在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 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3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总结2014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进一 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科学发展。下面我 代表省机关事务局,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省公共机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 署和国管局的工作安排,创新思路、转变观念,以健全节 能长效机制和夯实工作基础为重点,以典型示范创建为抓 手,不断推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 化建设。经初步统计,与上年相比,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 人均综合能耗为266.5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3.8%;单位面 积综合能耗为10.7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3.08%;人均用水 量为24.1吨,同比下降3.72%,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总结 2014年工作,有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方面: (一)实施目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定额标准 ,节能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实施节能目标责任管理。2014年3月,省机关事务 局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 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 。同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签订了年度节能目标责任 书,对节能指标、能耗统计、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节能 改造、宣传培训、制度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我 局派员并带队参加了省政府对各市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考核 ,经考核,全省公共机构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工作目标 ,受到了省政府通报表扬。各市也普遍与县(市、区)签 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滨州、日照等市将公共机构节能纳 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青岛市把公共机构节能列入了市 级文明单位考核。列入综合考核后,所属县(市、区)和 市直单位的重视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我局联合省质监 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对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进行了 指导部署。联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5部门制定了《山东 省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 了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的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范围界定、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潍坊市对公 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是稳步推进能耗定额标准制定。我局同省标准化院 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明确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能耗定 额标准制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对前期数据收集整理 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机关、医疗机构、高等院校三 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的初稿拟定、征求专家 意见、标准审查等工作,现已报送省质监局审批发布。青 岛市对能耗定额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东营市制定了绿色 机关建设标准。德州市建立了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并通 过认证。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探索,为我们工作的规范 化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统计监测,组织能源审计,开展宣传培训 ,节能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一是认真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我局组织对“山 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进行了升级,完成了 201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审核、汇总和 统计分析工作,数据首次实现对全省138个县(市、区)的 全覆盖。继续对省直机关办公建筑用水、用电和公务用车 用油、运行费用按季度进行通报公示。组织召开了全省公 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工作会议,对全省能耗 统计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按照国管局要求,对全省公共 机构名录库建设进行了核查完善。省体育局、德州市、聊 城市等单位组织开展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青岛、淄 博等市也相继开展了数据会审工作。 二是协调推进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继续加大推广力度 ,省人大办公厅、省总工会、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等单位 制定完善了建设方案。在组织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 ,新争取到财政资金60万元用于省直子系统建设,为拓展 节能监测范围打下了良好基础。济南市进一步扩大能耗监 测覆盖范围,实现了60%的县(市)、区级机关和95%以上 的市直部门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能耗的实时监测 。枣庄市完成了7家单位18万平米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工 作。烟台市完成12个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泰安市积极争取资金,在市政中心建设了能源消耗监测 系统,并对空调末端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了对室内温 度的远程管理,防止和避免了开空调开门窗、无人时空调 长期运行和超国家规定设置室内温度等浪费现象,每年可 节能35%左右,节约财政支出约20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我局积极协调省财政厅 ,争取50万元资金支持。结合能耗统计分析情况和用能特 点,选取了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等20家省直公共机构作为 首批能源审计对象。根据政府采购要求,确定了两家能源 审计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审计机构与审计对象进行对 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顺利完成了第一批20家单位 31万平方米的能源审计工作,为加强能源管理、挖掘节能 潜力提供了依据。日照市开展了第三批25家公共机构能源 审计,提出节能建议150多条。青岛等市也都开展了能源审 计工作,为有针对性开展节能改造提供了依据。 四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我局积极协调大众日报 、齐鲁晚报、山东卫视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省公共机 构节能工作。注重日常宣传,编发节能简报13期。精心组 织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统一印发了节能宣传材 料。各市、省直单位也组织了发送节能短信、举办展览、 节能作品征集、能源紧缺体验、示范单位集中宣传等丰富 多彩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节能氛围。会同省高 校工委、教育厅、团省委,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节能宣传 作品征集活动。国管局授予省机关事务局、省教育厅、山 东工艺美院、潍坊学院等单位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优秀 组织奖”。组织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300余人完成 了第二期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济南、济宁等市也组织开展 了内容丰富的节能培训。省委办公厅等单位举办了节能减 排知识竞赛。这些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强化了广大 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三)紧抓示范创建,开展节能改造,推进废品回收 ,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一是全面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 真总结第一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典型做法 ,颁发了奖牌和证书。根据国管局统一部署,会同省经信 委、省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全面启动了第二批创建工作 。组织省直单位和各市按照创建程序开展了申报工作,对 申报材料进行了汇总和初步审核。为保证创建工作公平公 正,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组织召开了专家评 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并经过国管局复核,最 终确定了47家国家级和63家省级创建单位。各市在完成国 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基础上,普遍开展了市级示范单 位的创建。青岛、聊城、菏泽等市组织召开了示范单位现 场观摩会。 二是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水 利部、国管局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同省 水利厅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完善了我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 位建设标准,研究部署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党校、省国土厅、省海洋渔业厅、省 工商局等单位积极争创省级“节水型单位”。青岛市通过评价 验收授予42家单位“青岛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威海 市创建了30家节水型公共机构。 三是积极试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争取财政资金 支持,稳步推进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系统的节能 改造,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号召全省公共 机构节约用电,高效用电,郭树清省长做出批示给予了充 分肯定。组织实施了省政府综合楼和局机关办公楼节能改 造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达到了预期节能效果。省人大办 公厅积极争取资金,对机关办公楼进行节能改造,该项目 被评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顺利完工,实测节能率达 到21%,被评为“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获财政 奖补资金90万元。德州市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 统,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先后在市政务服 务中心、市博物馆等办公建筑安装应用了太阳能光伏发电 系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寿光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在集中办公区楼顶安装了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总 装机容量911.41千瓦,总投资1200万元,预计年发电量 110.05万度,可节省电费15%。莱芜、滨州等市还采用合同 能源管理方式对机关集中办公区更换了LED灯具。2014年 ,全省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81 万平方米,投入节能改 造资金 20088 万元;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28万只,其中推广 LED灯45万只;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14个,改造面积 1450平方米;推广高效节能插座98845个,推广节能灶具 1186台,推广新能源汽车1050辆;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 202个,集热面积68953平方米;实施太阳能光伏项目41个 ,装机容量1290 KW;实施地源热泵项目72个,供热制冷面 积52.7万平方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2个,形成1502 吨标煤的节能能力,投入资金 3768 万元。 四是稳步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我省作为公共机构 废旧商品回收工作试点省份,基本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废旧 商品回收体系。去年7月,我局联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到 临沂、日照、青岛、淄博等市和备案回收企业开展了专题 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现场等方式,进一步掌握 了全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现状。及时调度工作 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难点问题。青岛 市召开了第二次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现场会 ,济宁市印发倡议书,开展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清理库房 活动。 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可喜成 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的正确领导 ,离不开各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 级公共机构负责节能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辛勤付出。在 此,我谨代表省机关事务局,向奋斗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 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依然面临一 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资金投入还需加大。省局公共机 构节能工作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但节能专项经费一 直未能列入财政预算,靠“一事一议”的方式争取资金,导致 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计划不好制定。部分市工作经费还没有 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 )组织机构建设比较滞后,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专业人员 欠缺,管理职责难以落实。同样是资金投入,泰安市“十二 五”期间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投入一个多亿,有的市就很 少。三是工作手段还比较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多,依靠经 济、技术手段少,合同能源管理等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 机制推广仍需加强,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有 待提高。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有的是缺乏认识,有的是节 约能源资金拨付协调困难,都是体制机制问题。在今后的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