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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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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长胜 (2011年4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 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社会救助工 作情况,深入研究落实2011年工作任务,以省委、省政府 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为抓手,全力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 范化建设。下面,受厅党组和刘洪厅长的委托,我讲三个 问题。   一、2010年社会救助工作回顾   2010年是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之年,在我们 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标准制 定、资金投入、救助程序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取得 了较好的成绩。   (一)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在《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 法》的基础上,去年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又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是省级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立。省政府颁布实施了《 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明确了五保供养的实现 途径、五保供养标准的制定办法、五保供养资金的来源以 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性质,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 象免费医疗和丧葬的新途径。其中“农村五保社会参与机制 及未成年五保对象免费享受高中教育”两项制度荣获民政部 “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创新奖”。经省政府同意,省厅联合有关 部门出台了《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规定 了医疗救助的对象、内容以及程序等,为规范医疗救助工 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各地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结 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实施办法。如广州市制定了《调整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办法》、《广州市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 试行办法》。珠海市政府出台了《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 施办法》。东莞市实施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 类实保暂行办法》。清远市、汕头市出台了医疗救助办法 。顺德区政府颁布了《顺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实施办法》。省和各地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建立,标志着 我省社会救助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二)增长机制初步建立。   建立增长机制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去年我省增长机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建立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省政府要求,农村五保 供养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每 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 ,这标志着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正式建 立,确保了五保供养标准制定的规范化和增长的联动化。 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省厅“十二五”规划提出 ,在今年底前,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要提高到人年 1500元以上,到十二五末,最低标准提高到人年1800元以 上。同时,省厅还在积极研究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 的20%-30%确定低保标准,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广 州、珠海、东莞市等也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 是建立临时物价补贴联动机制。针对去年物价不断上涨 ,经省政府同意,省厅与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建立了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 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当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 3%;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居住类中水、 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启动联动机制 ,向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众发 放临时价格补贴。珠海、佛山、惠州市已建立了相应联动 机制。   (三)保障政策得到落实。   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稳步推进。各地逐步将人年均 纯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对象进一 步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省低保对象91.4万户、224.66万 人,比2009年增加了6.76万户、12.34万人,占全省户籍人 口的2.7%。其中城镇17.33万户、40.65万人,农村74.07万户 、184.01万人。全省各级共支出低保金24.05亿元,其中省 级资金10.7亿元。二是农村五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广东 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颁布实施后,各地积极落实资 金,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五保,目前,全省共有五保对象 25.5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比例为千分之六,与全国测定的 比例相当,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10年各级共投入供养 资金5.9亿元,比2009年增加6000多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工 作有序进行。继续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 镇“三无”对象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对其自 付医疗费部分,给予适当比例补助。2010年省拨付各地医 疗救助金1.8亿元,全省支出医疗救助金3.86亿元,比上年 增加41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47.1万人(次)。其中资助 178万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 5547万元;资助35.44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 参加医保,资助金额5740万元;救助对象看病135.5万人 (次),补助费用2.14亿元。与省慈善总会、省残联开展的 “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为1593例肢体伤残低保对象免费安装 假肢,资助资金1232.9万元。2010年对109户低保困难家庭 18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心脏治疗救助,支付救助 资金54.5万元。   (四)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2010年,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主要表现在三 个方面。一是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在低保方面,全省有 58个县(市、区)提高了城镇低保标准,60个县(市、区 )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除个别县外,其他地区低保标准 均达到了人年1500元以上。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镇人均 月低保标准264元,农村人均月低保标准204元,分别比 2009年提高9元和16元;人均月补差城镇为151元,农村为 79元。去年广州市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超过 12%。今年4月1日,广州市城区低保标准从410元提高到 480元,提标幅度17%;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303元提高到 377元,提标幅度24%。在五保方面,广州、中山、东莞、 佛山、珠海、汕头、韶关、惠州等市全部县(市、区 ),江门市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肇庆市 的鼎湖区、端州区、高要市、怀集县、四会市,清远市的 清城区、清新县,云浮市郁南县、新兴县、云安县等54个 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了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 收入的60%。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了人年2100元,比 2009年提高了300元。二是发放临时价格补贴。针对去年下 半年物价大幅度上涨的情况,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 定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放城乡低保价格临时补贴,由省财 政按增加一个月生活补助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珠三角地 区由当地财政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生活补助。全省 共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6亿元,其中 省财政补贴8047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带来的 生活压力。如广州市5-7月、10-12月对全市城乡低保和低收 入困难家庭成员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每人每月补贴50元。佛山市启动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 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连续9个月向低保 对象、五保对象人月发放15-25元临时生活补助。深圳、东 莞、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等市也先后发放临时 物价补贴。三是一次性生活补贴大幅度提高。春节前,省 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全省各 级共发放6.7亿元(中央、省下发5.2亿元),人均270多元 ,比去年每人增加50多元,对确保困难群众欢度春节发挥 了重要作用。如广州市在中央和省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 政对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每人加发500元的春节生活补助金 ,共发放7500万元;东莞市政府为全市低保对象、五保对 象每人又增发100元。   (五)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千间敬老福星工程”基本完成。去年,省下拨 2000万元,继续实施第六批“千间敬老福星工程”,资助 100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这标志着我省大范围敬老院改扩 建工作基本完成。为检验省级改扩建资金的使用效果,去 年下半年省厅组织了对整个“千间敬老福星工程”2.3亿元省 级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估,目前已经基本结束。二是困难群 众住房建设有序进行。结合全省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去年 完成了2523户五保对象、3679户农村低保对象住房重建工 作。同时各地困难群众住房建设工作也在积极开展。如广 州市将五保村建设作为社会养老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 进,2010年共建成五保村26个。中山市低保家庭危房改造 工作投入2800多万元,完成改造房屋417间。佛山市将农村 特困居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实事之一”,共完成196户。顺 德区投入160多万元,改造困难群众危房100多户。   (六)先行先试初见成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年)》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 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全省社会救助系统在 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方面取得了进展。一是制度 建设上有突破。各级民政部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如深 圳市规定,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户籍低收入居民,在深 圳连续工作生活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超过一年的,因重大 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中山市民 政局联合质量监督局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形成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条文,三乡镇颐老院和火炬开 发区敬老院通过标准化验收。这两个市的做法,在我省具 有开创性。二是在工作手段上有创新。各市积极探索在社 会救助工作手段上的创新,尤其是人才队伍建设和动态管 理方面。东莞市利用社工人才队伍,在全市32个镇(街道 )聘请社工作为专职低保信息员,入户调查低保对象及低 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清远市在佛冈县开展了低保工作动 态管理试点工作,筹集经费,聘请社会人员入户核查,建 立档案,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减少了日常工作量和工作难 度,减轻了人手压力。三是在城乡一体化上有新发展。深 圳、珠海、佛山、东莞以及广州的海珠区、天河区、黄浦 区、惠州市的惠阳区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统一了城乡低 保标准。广州由城市向农村推进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制度 ,对农村低收入家庭消费性开支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初,民政部在江西省丰城市 召开了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我省共有7个先进单位 、8个模范敬老院、11位个人受到了民政部表彰,为我省争 了光。在这里,向他们表示祝贺。接下来还要进行颁奖仪 式,展示他们的风采,各地要学习借鉴。这次会议,我们 还要安排参观东莞市东城区敬老院,希望大家好好学习。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同中央 和省委、省政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省 社会救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救 助标准偏低。虽然我省社会救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仍然偏低。 二是管理还不够规范。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不细致、 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医疗救助管理。 在医疗救助管理方面,每年全省投入大量资金为低保对象 、五保对象购买新农合和医保,但是在检查中发现,个别 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手中连基本的证件凭证都没有,也不 知道自己参加了新农合和医保,导致这部分人看病过程中 根本享受不了新农合和医保补助政策,白白浪费了宝贵的 医疗救助资金。在敬老院管理上,由于缺少经费、人员 ,部分敬老院管理混乱,存在脏、乱、差等问题。三是信 息化管理手段运用不够。省厅早已建设了民政业务统一软 件应用系统,但是相当部分地区还没有很好地充分使用起 来,虽然一些地区录入了部分数据,但未能进行相关审批 ,致使数据失效,省厅不得不按传统模式催报报表,导致 工作效率低下。上述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地重视。   二、2011年社会救助工作安排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 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社 会救助工作,将其提高到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 高度。黄华华省长在今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向社会郑重 承诺2011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社会救助 工作就占其中两件。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 好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 重要。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的任务是:紧紧围绕省政府为民 “十件实事”这一中心,将欠发达地区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 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农村五保供养标 准提高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继续完善政策,依 法救助,强化管理,深入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 设。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18项工作 。   (一)实现三个目标,确保政策落实。   今年省政府为民“十件实事”明确承诺:“支持欠发达地 区将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 保障范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围 绕这个要求,今年社会救助工作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各 地低保标准今年务必提高到人年1500元以上。我省绝大多 数城乡低保标准已经达到或超过人年1500元,但个别县 (市)仍然没有达到,今年底前务必达标。二是城乡低保 务必实现应保尽保。去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县(市、 区)将低保标准提高到了1500元以上,但是一些地区低保 标准提高了,低保对象人数却没有增加,尚未将符合条件 的纳入低保救助,可见对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最近 省厅已将各市应保未保的统计数据印发给各有关市,请有 关市对2008年调查在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 难群众进行调查核对,掌握应保未保有关情况。各地务必 要在今年底前把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 尽保。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务必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人 均纯收入的60%。这是《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明 确规定的,规定颁布以后,韶关、惠州、肇庆、云浮等市 克服困难,积极争取,已经达标。但是,目前仍有60个县 (市、区)没有达标。同样是经济欠发达地区,4个市能做 到,其他市也应能做到。今年,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 《规定》落实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