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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崇伟: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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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培训班上的讲话 万崇伟   全省财政评审业务培训班今天在福安举行,利用这个 机会,我们大家一起总结和回顾财政投资评审十五年来的 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财政评审工作。财政 部投资评审中心对此次培训非常重视,侯俊明副主任专程 来福安参加我省培训班。刚才,侯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狠抓落实。下面,我 讲三个问题,供大家学习讨论时参考。   一、财政投资评审十五年发展回顾   自1998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紧紧围绕 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拓宽评审范围,创新评审手段,不断健全机构队伍和管 理制度,有效推进了财政评审的科学化、规范化,成效显 著。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评审地位不断提升。随着我省财力的增长和财 政支出水平的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已成为财政管理一个不 可或缺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评审效果明显。据统计 ,在全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成立之初,全省财政投资评审 系统只完成355个项目,评审金额为38.7亿元(不包括财政 部委托项目,下同),核减4.8亿元;到2012年,全省财政 投资评审机构共计完成9813个项目,评审金额达823.5亿元 ,审减金额达74.6亿元,评审金额比2000年增长20倍。至 2012年,各级评审机构累计完成评审项目64789项,评审金 额3748亿元,审减不合理支出450亿元,核减率12%。另外 ,省评审中心每年还接受财政部委托组织全省投资评审机 构工作人员,赴省外参加评审工作。截至2012年底,评审 中心已累计完成财政部委托的项目2948个,评审总金额 357亿元。二是品牌效应凸显。评审工作经过十五年的不断 推进,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得 到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厦门开创了全国财政投资评审 之先河,省领导对部门的资金申请要求财政审核后再安排 资金,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对评审结论普遍认可,未发生 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财政评审的品牌效应凸显。三是得到 领导肯定。近年来,省中心通过对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 督性监测系统、水环境监测平台建设、建国60周年晋京彩 车专项经费、上海世博会福建馆建设专项经费、第六届泛 珠会议经费等重点项目的评审,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 ,并多次作出批示,增强了财政部门的话语权,提升了财 政投资评审的地位。 (二)评审范围不断扩大。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 发展,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主要表现在:一 是从过去单一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向专项资金评审、专项 核查、资产评估以及绩效评价等多领域拓展。近几年,省 中心加大了对前期经费、办公场所搬迁、专用设备购置、 信息化建设及装修类项目和开办费、大型论坛、经贸洽商 会、各类展会、招商及庆典活动项目的评审力度,平均核 减率达29%。部分市县评审机构还积极探索项目全过程的跟 踪评审。二是从单纯的工程量、价、费审核向真实性、合 法性、合理性全方位评审转变。尤其是对项目实施中的 “四制”(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执 行情况、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等进行全方位评审,使评审结论更加准确、完善。三 是从单纯的项目审核向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 提出意见建议。如省中心对近三年来评审过的信息化项目 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了“五个统一”的建议,得到领导的 肯定。 (三)评审队伍不断壮大。回顾财政投资评审发展的 历程,评审事业之所以能保持稳步发展,与我们有一支思 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评审干部队伍密切相关 ,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 设置方面。据统计,1999年全省只有省中心和福州、厦门 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05年第一次全省机构统计的时 候,我省仅有9个地市和3个县成立评审机构;截至2012年 底,我省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全部设立财政评 审机构、全省86 个县市(区)中 35 个县市(区)已设立 财政评审机构。2008年,省中心成为全国第一批加入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单位;2010年,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 全省机构缩减编制的大环境下,省中心一次增加人员编制 8个,力度前所未有,也使得省中心成为全国省级评审机构 中编制最多的省份之一。设区市评审机构中,厦门、漳州 、三明、莆田、宁德皆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漳州、平 潭综合实验区评审中心,受财政局委托,全权履行项目从 收件到项目批复的全过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构不断健 全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干部 素质方面。截至2012年底,全省评审干部235名,其中专业 人员比例达80%。评审干部大部分具有建筑师、工程师、 造价师、会计师、监理师、评估师等职称或职业资格,且 有很大一部分为高级职称,成为评审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三是队伍建设方面。十五年来,各级评审机构立足队伍建 设,坚持以“建和谐职工之家、促评审事业发展”为工作 主线,激励评审干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增强集体荣誉 感、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切实抓好文化思想教育,积极 投入到“创先争优”的各项活动中,形成健康向上,催人 奋进的和谐评审氛围。特别是“5.12”四川汶川地震发生 后,全省六名评审干部踊跃到第一线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均被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荣获全国财政评审系统先进集体,全系统18人次被评为全 国和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其中省中心郑建禹同志获全 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这些荣誉 的取得是全省评审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体现了评审系统 开拓进取的精神,展示了评审干部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四)评审制度不断健全。各级评审机构从成立开始 ,就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规范权利运行为切入点 ,把制度建设与规范评审行为和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 来。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内部制度管理。省中心先后从 评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中介机构管理、会商制 度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部分 市(县)也以市(县)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了财政评审管 理办法。如: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评审工作的新特点,省 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 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 ,将健全评审机构、拓宽评审范围、运用评审结果、提高 评审质量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使 评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漳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晋江和尤溪县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 理暂行规定。二是强化评审监督管理。省中心制定了《对 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漳州市财政局与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投资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将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中。此外,各级评审 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规范评 审行为。三是建立评审约束机制。省中心建立廉政考核和 责任追究机制,把个人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同时 制定了《项目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会商管理暂行规 定》、《评审质量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审前实施 回避,审中实行两阶段、三环节复核,审后建立走访制度 ,把评审约束机制贯穿评审全过程,有力的规范了评审行 为,对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 强廉政建设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 视、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更得益 于全省财政评审系统干部职工的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成 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对全省财政评审系统全 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在看到成绩的 同时,我们更要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 和问题,制约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发展,需要我们高度 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当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财政经济政策宏观环境 ,是做好投资评审的基本前提。总的来看,做好当前财政 投资评审工作的有利因素较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投 资仍然是我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手 段,为投资评审工作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财政支出管理 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集约型、精细化”转变,对投资 评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 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改革,为投资评审工作发展提 供了内在动力。当然,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发展面临的 挑战也不少:   (一)领导重视不够。一是评审机构不够健全。据统 计,目前86 个县市(区)中尚未成立投资评审机构的县市 (区)多达51个,有些市县机构虽然成立了,但职能没有 完善,人员没有到位,办公场所无法落实,经费得不到保 障,与发挥财政评审职能的要求相差较远。二是思想认识 不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领导以“超常规”、“赶工期 ”为理由,对预、结算审核不重视。个别单位不配合,甚 至还与施工单位联手,应付审核。   (二)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局限于专业技术手段。大 量时间精力放在单一项目的审核上,单纯地就评审论评审 ,过分看重核减率,难以满足财政管理和评审范围不断拓 宽的需要,质量效益受影响。二是评审约束力较弱。全省 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尚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出现“三 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一 定程度上等于白审,财政部门只能“被动埋单”。三是数 据库建设不完善。评审系统至今未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评审 数据库,资源不能共享,缺乏统一的标准,评审人员的自 由裁量权得不到有效约束。四是业务范围有限。从全省看 ,很大部分评审机构的评审范围仅局限于财政预算内基本建 设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游离于财政投资评审 范围之外,对影响项目投资关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 设计、设计阶段、绩效评价阶段参与不够,制约了财政投 资评审作用的发挥。   (三)改革创新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评审重点不够 突出。按现行规定,财政资金100万以上且占投入比例 20%以上的项目必须经过评审,随着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 ,评审项目越来越多,再加上评审范围的扩大,使得评审 工作重点不突出,评审人员疲于应付,效率无法提高,质 量不能保证。没有考虑项目的差异性,不能真正反映项目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某些发现的问题没有深入 分析,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使得评审结论过于 空泛,影响了评审的质量。二是组织方式单一。财政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