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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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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斌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 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2011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 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的 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和完成时限。为此,省水利厅、省财政 厅联合召开这次现场会,目的是通过现场展示、观摩和座 谈,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 标,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下面,我结合财政工作 ,讲几点意见:   一、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中小河流治理取得初 步成效   我省中小河流数量多,分布广,与大江大河防洪建设 相比,治理总体滞后,防洪能力薄弱,从近年来我省汛期 规律来看,中小河流仍是我省防汛抗洪的“短板”,加大投入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刻不容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从2009年 开始,中央和省财政先后设立了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 ,并配合水利部门编制了《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正 式启动此项工作。目前,已完工或基本建成的项目在今年 防汛抗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财政 部门重点抓了以下几件事:   (一)加大投入,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中央财政2009年设立了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对中 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支持,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共安 排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10.88亿元,其中,2009年 0.8亿元、2010年3亿元、2011年7.08亿元,中央财政投入逐 年翻番。   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2010年新增安排中小河 流治理项目省级专项资金7000万元,2011年根据项目进展 情况,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安排省级 专项资金1300万元,资金已达8300万元。加上各县(市、 区)已落实和正在落实的资金,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投入将 达到15亿元以上。   (二)创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2010年省财政厅、省水利 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下发了《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 效评价暂行办法》,明晰各级职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资 金使用、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提出 了明确要求。主要有三大创新点:   一是以公开评选的方式,竞争立项。   将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到前期工作基础好、 建设资金能落实、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示范作用明显的 项目。调动项目所在地政府增加投入的积极性,鼓励地方 按规划、按程序先行开展项目治理工作。   今年7月底,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对已完成初步设计审 查等前期基础工作的36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了公开评 选。根据评选结果,对名列前34位的项目安排专项资金 ,目前,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已下达了34个项目4.7亿元 的资金预安排通知。   二是以结果为导向,以奖促治。   按照“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的原则,将资金 分配与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挂钩,鼓励地方早治、快治 、治出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实行绩效考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奖优罚劣,加快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 评价暂行办法》,对提前或按期完工,绩效考评结果名列 前茅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表扬,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其中,第一名奖励60万元,以后名次的奖励金额依次递 减10万元,最低奖励金额10万元。未按期完工的项目,按 未完成投资额调减专项补助资金,待项目按要求竣工验收 后,返还已扣减金额的90%,剩余10%调剂用于奖励,扣减 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自筹资金补齐。未按期完工且绩效考评 结果排名靠后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给予 一定扣罚,其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扣罚60万元,以后名次 扣罚金额依次递减10万元,最少扣罚金额10万元。   (三)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管理,狠抓预算执行。资金预 算下达后,要求各地按期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每月填报包括预算执行、工程进度在内的相关数据,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督促各地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 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河流治理项 目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工 程质量和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收 回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今年7月,省财政厅全额扣减了九 江市湖口县文桥镇防洪工程违规使用且未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