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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杰:关于海洋督察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的通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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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督察 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的通报部署 市水务局 市海洋局副局长 王华杰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对今年的海洋督察、行政审批和 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作通报部署。 一、关于海洋督察工作 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 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 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了《海 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域、 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等“两办法一意见”,要求建立 国家对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实施围填海专项督察和问责制度 。去年11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正式进驻上海,开展 为期一个月的海洋督察工作。今年2月,督察组向市政府反 馈了督察意见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长江口海域管理 未有效落实、个别围填海项目管控不规范和近岸海域污染 防治存在薄弱环节”等三个方面9个问题。 本市对海洋督察工作高度重视,早启动、早部署、早 准备。去年7月,白廷辉局长带队专程赴京拜访了国家海洋 局王宏局长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市政府成立了由时光辉 副市长任组长、黄融副秘书长作总协调人的海洋督察迎检 工作领导小组和五个工作小组,多次研究督察迎检准备工 作。应勇市长专题听取汇报,要求全面梳理、精心准备、 自查自纠。 督察期间,市海洋局全力以赴,全天候驻守,与督察 组积极沟通、主动对接,及时派发督察任务单,加强对宣 传舆情引导,并编制《每日一报》,将督察动态、工作进 展、宣传舆情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领导。市、区相关部 门全力配合督察组工作,准时递交调阅资料,按时办结信 访举报。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对于下一步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十个一律 ”“三个强化”等“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的要求,结合中 央领导近日多次在新华社“填海造地”内参上的重要批示和本 市领导的贯彻批示意见,按照应勇市长“积极准备整改方案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效果,还要建立管理长效 机制”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完成长江口河口海域划界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 强,关联面广,敏感度高,相关各方的诉求差异大。按照 “承认历史、尊重现状、科学划定”的原则,既要争取历史问 题历史看,又要面向未来,尽可能保障上海的发展利益 ,争取各方共识,达成共赢方案。市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副 秘书长牵头,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 、市规土局组成的长江口河海划界推进与落实工作组。经 反复比选并与督察组商议,选择在河口海域有较深研究基 础的华师大河口海岸研究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3月底前形 成初步方案,并同步征询国家相关部委意见,争取6月底 ,最晚不超过9月底,形成协调一致的河海划界方案,经市 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海洋局。 此外,河海划界确定后,还有一系列复杂的后续工作 ,需要推进落实。如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复的海洋功能区划 、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方案、海岛规划等相关规划的 调整报批,滩涂造地机制和围填海制度的衔接,港口、码 头等项目用海手续的办理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等。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两办法一意见”。出 台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两办法一意见”的总体方 案和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建 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同时,启动“上海市海域 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海岸保护与 利用规划编制,推进海岸线常态化调查统计、海岸线动态 监测、海域资源底数调查、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研究,进一步夯实海洋综合管理的基础。 三是全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湾长制”试 点工作。落实生态红线控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化 责任,充分发挥水务海洋一体化体制优势,结合“河长制”工 作平台,在杭州湾区域试点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实施同 步治理、同步督查、同步考评,实现陆海统筹、湾河共治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探索在奉贤海湾、金山新 城等区域实施“蓝色海湾”工程,打造生态化、景观化沿海生 态廊道,满足市民亲海爱海需求。 四是积极服务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全面完成海洋经济 调查,加强成果开发利用。争取在全国成为第一批通过海 洋经济调查验收的省市,公开发布调查成果,加强调查成 果开发应用,为海洋经济管理提供决策服务。积极对接国 家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开展“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探索目标路径和评价体系。以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海洋局等八部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 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为抓手,加快推进金融支持海 洋经济发展工作。继续支持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 范城市”建设,做好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加强海洋经济统 计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 做好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市统计局健全 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工作机制。 二、关于行政审批工作 2017年,围绕“放管服”改革,精简取消行政审批4项 ,修订完成新版《办事指南》,受理办理各类水务海洋审 批事项37165项,委托第三方评审295项,完成填堵河道等 各类批后监管197项,继续保持零有责投诉、零有责复议和 零有责行政诉讼。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文件3730件,政务公开考核名列市级部门第 一。但同时也存在行政审批和评估评审事项偏多(行政审 批事项市级48项,区级33项;评估评审事项市级25项,区 级14项),市、区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编码等多个要素还 未完全统一,跨层级、跨行业的信息共享还有待完善,事 中事后监管还未全覆盖等问题。 2018年的行政审批工作要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上海市进一步 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全方位对照“努力 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社会投资项目 水务海洋审批改革工作,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 料、减少办事环节、大幅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加大简政放 权力度。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密切协同配合,积极推进水务审批事项纳入联审 平台。对照“该放的权要放得更彻底、更到位;该管的要管得 更科学、更高效; 服务要更精准、更贴心”的要求,进一步解 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重点,将“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 专项论证”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纳入市住 建委施工许可多图联审平台,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 审核及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合并为一项行政审批,明 确为开工前需办理完成的手续,审批时间压缩60%。同时 ,要及时更新调整相关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审核标准和网上办理流程,同步完善咨询服务机制。 二是再造办事流程,提升供排水接入办理效率。自来 水接入作为供水企业提供的社会服务,一直是世界银行营 商环境报告全流程的重点指标内容。要以提高用户满意度 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换位思考,围绕用户视 角和需求,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用户办理的难点、痛点和 堵点,刀刃向内,规范收费,重塑流程,将原来“77377”5个 阶段31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阶段8个工作日。供水企业要 关口前移、提前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