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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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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 研讨会上的讲话 王乐泉 (2014年1月20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 讨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家的出席表示热烈的欢迎 !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的 获奖单位、主题征文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表示诚挚的 祝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的现象,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 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 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在此背景下,中央综 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 保障”为主题举办大型系列活动,非常有意义。    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意见:    一、发挥法治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社会、家庭的共 同努力,需要每一名公民的自觉行动,但归根结底要靠法 治来保障。未成年人拥有的各项受保护权利,家庭、学校 、社会、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有的责任,特定情况 下国家对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成长状态进行干预,对侵害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处罚,都需要法律 作出规定、进行指引和保障实施。法治的本质属性决定了 它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保障还不够健全 ,一些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问题十分突出。例如,农村留 守儿童监护缺失,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对象;父母严重不 履行监护职责或者虐待子女,行政和司法却缺乏有效的发 现和干预机制;校园内的体罚、虐待、性侵事件时有发生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屡禁不止;网络不良信息诱发未成 年人违法犯罪。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立法方面的原因,如 儿童福利基础性立法缺失,一些法律没有明确保护未成年 人的义务主体和法律责任;也有法律实施方面的原因,特 别是一些行政部门不能完全做到依法办事。对此,我们要 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法治体系,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 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共同推进。    二、注重未成年人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健全中国特 色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未成年 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儿童福利、少年司法等多个 领域,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的各个行业。未成年人 法治建设必须注重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层面的改革,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思想观念 、部门利益上的障碍,对此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全 面深化改革提出的要求,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 出条条框框的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在基本理念上 ,从国家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