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培训班上的讲话
孙婷婷
同志们: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的决策部署,财政部明确
要求各省财政部门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会议费、差旅费
、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和外宾
接待费等6项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任务。经省委、省政府同
意,目前我省6项管理办法已全部出台,各方面反映较好。
这次,省财政厅举办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培训班,主要是对近期出台的6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培训
,帮助省直部门财务人员和地市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加深对
管理办法的理解与把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下面,我
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
出和公款消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的根本举措。去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是一部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开展厉行节约制
度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厉行节约工
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过程中,要以
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制度机制固化教育活动
成果,营造厉行节约氛围,强化对党政机关各级领导的监
督倒逼机制。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修订
相关配套制度,把制度之笼扎紧、扎牢。三是健全工作机
制。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有人抓
、有人管、有长效。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纳入
人大、政协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媒体监督,让违反《条例
》的单位或个人无处可逃,并严格追究、严肃处理,使制
度刚性成为有牙的老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建设,在《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
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
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反对和纠正
“四风”,制定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完善责任追究与通
报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
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
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
实际,对现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尽快建立
完善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真正把
制度之笼扎紧、扎牢,把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管理制度的重点和要求
2007年制定的省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在
规范和加强省直机关公务活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
于执行年限长,市场变化大,存在开支标准偏低,转嫁负
担现象普遍,管理监督相对薄弱等问题,影响了公务活动
的正常开展,削弱了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在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直各部门普遍建议加快对相关
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
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把建
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
机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制度建设的空白点、滞后点,立足
省情,建章立制。根据中央和财政部有关制度精神,在有
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面测算、深入调研,由
省财政厅牵头出台了省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6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其中,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费等办法
,实事求是地调高了支出标准,规范了经费管理。这些标
准制度,在开支范围、基本标准、管理要求等原则问题上
与中央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同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与财力现状,广泛听取省直部门及地市财政的意见,注重
制度要求的明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