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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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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 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 开创政府法制工 作新局面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1月19日) 唐 林 同志们: 经省政府批准,今天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 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 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 过去五年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 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会议召开,陈鸣明副省长和周明勤 副秘书长出席会议,等一会鸣明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 ,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先讲 两点意见。 一、十八大以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跨越性成绩 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坚持以党的十八 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力实施党 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 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抓住新机遇,全面认真履 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历史性成绩,成为我省历史上 推进依法行政力度最大、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最快的五年。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 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 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基本方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 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政府法制工作 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建设 法治中国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认真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等一系列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法治建设 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全面依法 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报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 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制度,调 整完善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法治素质 高、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 (二)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纲要(2015-2020年)》为纲,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省委书记和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 示,陈鸣明副省长经常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和指示,全力 推动《纲要》落实。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各 市州、省直部门普遍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为 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2017年,省委、省政 府发布《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及时在全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 情况的督察,督察情况报告得到国务院法制办高度认可。 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多次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 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督察 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抓“关键少数”,把依法行政考核 正式纳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 导干部考核内容。每年组织召开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 员会,陈鸣明副省长均对深入扎实推进考核工作提出明确 要求。各地、各部门逐渐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考核中 的比重,较好发挥了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三是完成法 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任务。陈鸣 明副省长主持召开12次法治政府专题组全体会议,审议通 过《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定》《贵州省人 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定(草案)》等 重要制度改革文稿,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工作在省委组 织的年度考核中成绩靠前,省委督察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均高度肯定专题组工作。四是促进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的 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省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国务院公布的 1688项“放管服”措施进行对账式核查,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 行政职权59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1项,将省直机关实施 的行政许可事项由295项调整为272项,激发了市场活力和 内生动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建设和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五是“法治 毕节”典型示范有力推进。统筹协调、深入推动、实地指导 “法治毕节”创建活动中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任务落实,取得了 良好成效和典型经验。毕节市已全面完成“法治乡镇长”创建 工作,行政执法平台建成运行,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为58.3%,败 诉率下降为6.25%。六是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 舆论宣传氛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了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研究》《贵州 省行政应诉情况调查研究》《大数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运 用研究》等10个研究课题,其中多个课题获陈鸣明副省长 批示肯定,《贵州省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问 题研究》被贵州省法学会评为优秀课题。借大数据国际博 览会在贵阳召开之机,组织开展了“数字开放与隐私保护”理 论研究,共收到主题征文70余篇,评出黔西南州政府法制 办为组织奖,对19篇优秀论文进行表彰。与矿产资源法学 研究会共同组织开展“国际矿业大数据应用制度研讨会”征文 活动,并组织在贵阳召开了国际矿业大数据应用制度研讨 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征 文活动,共收到论文144篇,选出优秀论文22篇进行表彰。 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主题征文活动 ,评选安顺市、毕节市政府法制办为组织奖,评选出18篇 优秀论文,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激发了全省政府法 制系统进行政府法治理论研究的工作热情。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人民网、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召开 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形式,构建起报刊有文、广播有 声、电视有影、网络有痕的全媒体宣传新格局。积极通过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宣传 ,充分展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 (三)以实现良法善治为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有力立法保障。牢牢把握立法原则,充分发挥立法的促 进服务和保障作用,积极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 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完善立法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新 修订的《立法法》,省政府制定《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 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基 层立法联系点和广泛征求意见等制度,政府立法的公众参 与面不断扩大。邀请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贵州省政府 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发布实施。积极引入法律顾 问参与立法项目,对《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 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等进行委托立法。出台《关于共同建 立立法协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与省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立 法协商制度机制。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政府立法 工作。积极服务三大战略行动,完成计划内地方性法规草 案35件、省政府规章草案23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3件、省 政府规章15件,保驾经济发展、保护绿色生态、保障服务 民生等法规规章体系更趋完善。对我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取 消自行设立行政职权涉及的25件地方性法规和5件省政府规 章进行修改,起草《<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 法规修正案》等6个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 发展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地方性法 规。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调研指导,举办全省立法工作培 训班。《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全省第一部针对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法规。安顺市积极 开展立法知识专题讲座和培训。三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采取征求意见、立法项目论证 会、网络投票等形式,增强政府立法科学性、公开性。组 织专家进行立项评估,从必要性、可行性、出台时机、草 案文本成熟度等方面对立法项目进行分析、论证,有效提 高了立法计划的科学性。2017年通过网络、报刊和“贵州政 府法制”微信等渠道,同步开展历时7天的《明年立啥法,请 您来发声》首次网络投票活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四)进一步优化环境,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查和监督管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 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依法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一 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省政府法制 办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定的4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 前置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建议960条。对各市州政府和省 直各部门报送的138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178件 提出审查建议。不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文件 审查工作机制。完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 件审查建议事项42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二是 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规范性 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扎实开展“三项清理”工作,共清 理1979年至2016年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938件 ,废止210件,宣布失效104件,修改46件,保留578件。清 理影响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规定,取消1092件,宣布失效 113件,废止175件,修改69件,保留735件。清理涉及招投 标规范性文件176件,保留31件、修改或废止129件。三是 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出台《贵州省规 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公民法人提 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为规范性文件监督 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 ,对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管理,得到了陈鸣明副省长的 批示肯定。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 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不进行合法 性审查或者不报送备案的,内部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黔南州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探索建立规范性文 件适用期满3年即自动失效制度。 (五)积极为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关于推行法律顾 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政府法律顾问 制度扎实推进。一是积极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 。五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重大改革中积极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 事项1365件,其中一般性法律审查678件,重大决策事项 156件,合同审查55件,其他法律事务487件。二是深入推 进全省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9个市州、贵 安新区和88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室,65个省 直部门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遵义市、黔西南州 等6个市州实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 盖。贵阳市搭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成“1小时公 共法律服务圈”。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省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有力促进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省地税局出台《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专家团队推荐产生暂行办法》等文 件,规范咨询专家团队推荐和管理标准。遵义市修订《中 共遵义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实施办法(试行)》,选聘法 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中央组织 部、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在我省召开部分省市“普遍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我省在会上介绍经验。《贵州全面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 ,《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等中央主要媒体以《政府 决策有了法治高参》《贵州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助推 依法行政》为题采访报道有关情况。 (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 监督和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权责统一、高效便民原则,积 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毕 节市、贵安新区成为全国32个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 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指 导毕节和贵安新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总结 有益经验。在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推介会上国务院 法制办甘藏春副主任对我省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试点,推动贵阳高新区和瓮安县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 试点工作。省编委办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 住建厅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工作。毕节市出 台《毕节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于 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直各单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 准制度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范 围、种类、幅度。三是创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方式。 研发“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并大力推广运用,利用大数 据对信息填报、资格审定、证件年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 ,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积极推进“一规定两办法”的修订工 作,《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 施行。2013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30余期,办理行政执法 证和执法监督证112859个。 (七)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 诉案件。主动担当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职责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持续畅通 行政复议渠道, 2013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 议申请1182件,作出依法不予受理或其他处理603件,立案 受理579件,审结561件。办理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最终 裁决案件50件,办理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690件,案件 办理质量大幅提升。二是行政复议制度和队伍建设持续加 强。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9个市州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及72个县区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 试点工作。行政复议人员综合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显 著提高。毕节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合政府部门复议人员集 中办案模式。铜仁市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区、县政府行政 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 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 协调衔接等机制。陈鸣明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依法出庭应诉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国家核心媒体作了深度报道 ,并列入中央“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强力推动了全 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铜仁市各级行政机 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率为70%。 在充分肯定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法制工 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的 认识还不到位,以惯性思维理解依法行政工作,没有站在 “四个全面”高度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 够。二是政府法制工作作风有待强化。面对依法行政和建 设法治政府新要求,有的政府法制机构担当精神不够,开 拓创新不足,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不够,督促指导不力,政府法制业务工作质量仍有待提高 。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亟待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 设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推进依法 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日益繁重任务相比,还存在较大的 不适应。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力量不强、业务 素质不高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这些 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为指导,奋力做好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也是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我 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政府法制工作必须以进入新时 代的精气神,聚焦中心、服务改革、保障攻坚,全面履行 政府法制工作各项职责,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 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 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狠抓思想政治 建设,狠抓机构队伍建设,狠抓工作作风改进,狠抓法治 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努力在政治建设上有新提升、在依法 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新成效、在履行政府法制职能上 有新作为、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贵州 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领全省政府法制系统政治建 设有新提升。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 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 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治国理政新境界、管 党治党新境界,是必须长期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坚持 从政治上思考问题、把准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 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是党的十九大的明确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