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工作视频
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丘汀萌
( 2012年 12月 14日 )
同志们:
2011年3月,国家防办对省、市、县、乡4级抗旱服务
队的机构、人员、设备、场地、效益和制度进行了逐级调
查,省防汛办汇总并上报了全省34个县级抗旱服务队的情
况,其中有3个队不符合国家防办的规定要求。近日,水利
部和财政部联合给我省31个县级抗旱服务队下达了6200万
元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设备资金,每个县安排200万元。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全省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这个项目意义重
大,项目资金比较多,全省有6200万元资金,资金总额大
,影响也较大,必须要把这项工作做好;第二是水利部和
财政部对每个县200万元资金的使用范围非常明确,要求非
常高,在具体操作上容易走样、容易出问题,所以要把这
项工作的要求讲透,防止在资金使用上出问题;第三是这
个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很紧,要求各省在明年四月份以前
把项目实施情况向水利部和财政部汇报,时间非常紧,而
现在我们又面临岁末年首和受到春节的影响,为了确保按
时按要求完成这项工作,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
行部署。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是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水利部和财政
部在下达项目资金时,明确要求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县级抗
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包括用于应急拉水、打井洗井设
备、移动灌溉设备、移动节水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
设备、清淤设备、发电和动力设备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
、管理费、会议费、公务交通工具购置、人员补贴等支出
。该项资金是救灾资金,是高压线,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不能有任何一个县出现违规问题,不能有任何一个干部
在这个项目上犯错误。我省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如有节余
资金,则采用跟标方式采购,不再结余资金。
二是要严格执行采购目录。省防汛办根据国家防办推
荐的设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