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用好权力监督机制(治理之道)
黄雅屏
(2018年08月01日)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或
滥用就会滋生腐败,危害党和人民事业。习近平同志指出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我国是
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
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监
督。这就需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
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效运行。
加强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
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
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
、洗洗澡、治治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问题、
腐败问题与权力相关联,大都是权力运用缺乏监督结出的
恶果。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
生命之源。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
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
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
们党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经验,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
政治生活,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依规治
党,扎紧制度笼子,党内监督取得重大成果。组建国家监
察委员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
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
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完善执法监督。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
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