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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昌坤: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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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培训班上的讲话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昌坤 同志们:   按照《2014年全省财政干部培训计划》的安排,今天 我们在南昌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培训 班。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救助基金相关政策,交 流救助基金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我省自2010年启动救助基金工作以来,通过各级财政 、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救助基金筹集量、垫付量和追 偿量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截止2013年底,全省救助基 金累计垫付量已超过4900万元,累计救助人数近2500人 ,其中垫付抢救费用约3000万元,垫付丧葬费用1700余万 元,救助基金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了良好的 社会反映,救助基金在道路交通事故领域较好地发挥了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2013年3月,我厅就全省救助 基金管理工作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省领导对救助基金 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副省长胡幼 桃都在工作报告上作了批示,常务副省长凌成兴批示:同 意。副省长胡幼桃批示:总结提高,做实做好。拟同意今 年的五点主要工作。省领导对全省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今年,我们在向财政部金融司汇报 我省工作情况时也了解到,全国各省、市救助基金工作开 展不平衡,我省的救助基金垫付量比较大,在全国位居前 列,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各地在办理救助过程 中,积极发挥救助基金的作用,雪中送碳,得到了救助对 象和家属的赞扬和好评。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对大家付出 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祝贺 !接下来,我就全省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配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规定而设立的。主要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 受害人不能从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 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地抢救或者适当补偿。救助基 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医疗机构迫切 需要的费用支付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 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化解社会矛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和谐社 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 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量也逐年攀升,受害人及其家属面对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往往情绪激动,一旦发生重 大交通事故,政府部门安抚和事故处理不到位,也容易造 成社会的不稳定。大家开展救助基金管理前后也有三年多 的时间了,对此应深有体会,部分市县救助基金及时发挥 救助职能,在救急、救难方面果断出力,帮扶事故受害人 ,有效缓解了地方维稳压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救 助基金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 交通事故领域救助的排头兵,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救助基 金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断增强做 好救助基金管理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好事办好。   加强学习,全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