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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焕鑫厅长:在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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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焕鑫厅长在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 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4月9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是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国 土资源厅等5个厅局联合召开的。省政府5个厅局联合治超 ,这在我省历史上还是首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 入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 载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6号)精神,安排部 署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任务。刚才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交管局局长吴宗琪同志宣读了《 辽宁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请大 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受辽宁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魏俊 星同志的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事关行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一项艰巨 、复杂和长期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第一,开展源头治超,是治超工作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辽宁正处于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关键时期,道路货物运输任务十分繁重,全省经营性货 运车辆已突破70万辆,并呈快速增长态势。长期以来,我 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方式粗放,企业规模化、组织化、集 约化程度不高;一些运输业主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法制 意识、安全意识和公路财产保护意识淡薄;少数车辆生产 、改装企业非法改装运输车辆,造成非法超标车辆流入市 场;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驾驶人员在经济利 益的驱动下,无限制超限超载。针对这些问题,尽管我省 治超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治 超工作重视不够,对重要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到位,导致 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都充分说明,我省治超形势 依然十分严峻,需要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根本上改 变治超工作的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源头治超,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和交通市场 管理的有效途径。目前,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 过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承受范围,很容易导 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一些路面由于超载而前修后毁 ,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我省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用 于公路、桥梁的养护和重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 时,超限超载行为还严重扰乱整个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形成了“越是超载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是超载”的恶性循 环,给交通市场管理带来巨大阻力。山西、陕西两省多年 的源头治理实践证明,强化源头治超工作,不仅可以减少 养护投入、改善公路路况、优化投资环境,而且还能够使 运价回归正常合理水平,有力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 发展。    第三,开展源头治超,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重要举措。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 引发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重要因素。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大约有70%的交通事 故是由超限超载直接或间接引发的,有50%的群死群伤事故 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已经给广大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威胁。因此,我们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就是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源头 上杜绝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消灭危害群众安全 出行的重大隐患,打造畅通便捷、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 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交通出行保障。    二、扎实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前不久,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工 商局、省安监局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道路 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辽安运〔2014〕 65号),我省源头治超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我省治超工 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一)牢牢把住源头治超关口。源头治超是治理货物运 输超限超载的一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千方百计 把超限超载行为堵在源头。一要严把源头单位装载关。各 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 门,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 辖区内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档案,对核实确认的 重点货源单位,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规范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对 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货物装载场所 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行派驻或巡查 制度,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 驾驶人实施有效监管,最大限度将超限超载车辆堵在货物 装载源头。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信誉考 核档案,落实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对确认 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企业和货运车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 处罚。督促重点货源单位配备检斤称重设备、安装视频监 控装置,按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 运车辆。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 和管理,引导货运车辆驾驶人积极配合源头治超工作,装 载货物时主动向货源单位出示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严禁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二要严把驾驶人责任关。交通 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 过3次的货运车辆及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 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运输 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对确认的违法超限运输企业和车辆,在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的审批发放等 多个环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要按照《机动车驾 驶员申领和使用规定》,强化货运车辆驾驶人管理,认真 落实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处罚规定,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驾驶人员,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要严把车辆技术改 装关。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坚决杜绝 非法生产、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 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依法制止和查处擅自改装营运 车辆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所有在用货车,对已经取得道 路运输从业资格但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的 车辆,要吊销相关营运证件。公安部门要严控车辆注册 ,对不符合公告参数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上牌,并依法查 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 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