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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光: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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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农村 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会上的讲 话(摘要) 林 光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工作的 重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多年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 ,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物质基 础,是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农村集体资产 量化确权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清理出一 批闲置资产,将其量化给农民或者是交给集体来经营,能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财产盘子,可以增加农民 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要 素平等交换,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 是可以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家底”,准确掌握“三资”存量 、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一步确认资产价值、 明晰产权归属,堵塞“三资”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资产风 险。三是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 、资源是关乎农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农 村各种矛盾的焦点。近年来,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金被 违法违规使用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 形象。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和对资产进行深入清 查,有利于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 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头绪多,关系到国家、集体、 个人的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社会关注 度高,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 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工作的主动性,积极稳妥、深入细 致地推进这项工作。 二、扎实推进量化确权改革工作 第一个环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的前提。 2012年我们清产核资过一次,但还没有完全到位,需要来 一次“回头看”。本次全面清产核资要按照已经印发的《黔江 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黔江区农村集体 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2012年全区农村集 体“三资”清理结果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以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来进行全面清理。这次清产核资要在 面上全面展开,不搞试点,10月底前全面启动,明年1月完 成。主要有七个步骤: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区里的《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具体的工作实施方 案,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对象明确、范围清晰、安 排有序。二是动员培训。宣传动员要到户到人,让广大干 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对 参与清理工作的人员培训要做实做细,增强工作人员的业 务能力、操作水平。三是全面清理。核心是要依法、依规 进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利益。四是张榜公示。 清理结果的公示,要坚持公开透明,做好群众提出的质疑 、问题的解答和核查处置,有权属争议的“三资”要重新调查 核实后再公示。五是民主确认。就是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 核资结果和清产核资情况报告,按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的 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依法通过来确定。六是审核把关 。清产核资实行乡镇街道行政负责制,加强辖区集体经济 组织资产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问题处置等。七是建档 建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产核 资结果为依据,准确登记,建立健全纸质台账,待全区的 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启用后,建立电子台账。按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三资”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这七个步骤是全区清产核资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各乡镇 街道既要严格落实,也要结合实际进行必要的完善。同时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切实把握好“三个关键”。 一是清产核资要全面。在工作目标确立上,要着眼于摸清 “家底”,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现状。要 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清产核资范 围。在清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未纳入财务核算的资金、 资产,未明确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清理 ,要重点清理地票交易、增减挂钩等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的资金,以及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等。清理中要注重 原始资料、法定证据等的收集查证,做到既要有“理”,更要 有“据”。对2012年已清理,且权属清楚、价值明确的“三资 ”部分,可按照程序组织复核确认;对有变动的,要重新清 理审核确认。 二是产权界定要准确。要坚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农 民三者利益,合法合理地界定好产权权属。国土房管、林 业、水利、教育、交通、商务、卫生、文化等部门要研究 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产权界定的政策 解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反馈如资产产权因历史等原 因权属不明、界定困难等各类情况。区农委要积极协调相 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会商,逐一研究答复,及时指导 基层开展好清产核资工作。 三是公示监督要到位。清产核资全过程都要“阳光操作”。 要充分发动群众,与群众一道共同清理、核实、查找、举 证,有效避免清理遗漏。在清理中要坚持公开运行,防止 暗箱操作,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示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公示期间 ,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有关问题的反映,认 真做好解释、登记工作。对有异议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再公 示。在清理后,也要定期将集体“三资”经营使用情况定期公 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清产核资后因公开透明不到 位而引发新的问题和矛盾。 第二个环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 作 区上已将白石乡、阿蓬江镇、舟白街道明确为推进农村集 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单位。试点的乡镇街道也要选择 1个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工作。试点单位的选择,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尊重农民 意愿,在符合试点条件的集体组织中,综合考虑集体经济 实力、成员积极性、“两委”班子工作能力、乡镇农经队伍业 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择优确定。 具体实施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在清产核 资后,主要有四个步骤:一是量化确权,二是完善法人治 理,三是规范收益分配,四是健全管理制度。我重点强调 一下“量化确权”,这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需要把握好四 个关键: 一是资产界定。全市根据资产用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类和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 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闲置未用非经营性资产、暂无法 利用的闲置未用非经营性资产。结合我区实际,需要对集 体经济组织适合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 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准确界定。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 营性资产,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 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 权到户。但因土地被征用等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 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总收益 中,确保集体成员的收益分配。试点改革中如果基层干部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致同意对资源性资产进行量化,可 以让他们进行探索,对这三类资产既可以分类量化,也可 以同步量化。 二是价值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