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防结合 奖惩并重 综合施策 坚决防范煤矿
瓦斯事故
贵州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李建民
(2018年4月27日)
今年以来,在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监局的坚强领导下
,我省以打好瓦斯防治攻坚战、遏制煤矿较大事故为目标
,注重打防结合、奖惩并重、综合施策,推动全省煤矿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季度,全省发生煤矿事故2起、死
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88.2%,没有发生瓦斯事故和煤
矿较大事故,连续32个月没有发生煤矿重大事故、连续
10年没有发生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汲取教训,全力打好瓦斯防治攻坚战
2017年,我省发生8起煤矿较大事故,其中7起与瓦斯
有关。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
深化对瓦斯防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全省安全监管监
察力量,认真开展依法打击和集中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
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监察任务较重
的煤监分局和市安监局联合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切实
形成监管监察合力。一季度,全省监察突出矿井115处,占
正常生产建设突出矿井的64.2%,查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5起,确保5月底前全部完成179处突出矿井专项监察任务。
二、强化责任,实施煤矿分类分级监管
一是全面实施煤矿分级监管。按照市级负责监管部分
中央在黔和省属大中型煤矿、县级负责正常生产建设煤矿
、乡镇负责盯守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原则,为全省1113处
煤矿各明确一个监管主体,并实行动态管理、季度公告。
二是充分利用煤矿全面体检执法成果,按照“严防盯守四类
、局部整顿三类、巩固提升二类、引领保持一类”分类管理
原则,重点检查三、四类煤矿,对煤矿实施分类安全监管
监察。三是认真落实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建立实施了省局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州)和分局,机关处室按业务分专
业示范检查,分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市)与挂靠科室、监
察员联系矿井的“三项监察”工作制度。
三、以奖促抽,引导煤矿转变瓦斯防治观念
在我局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省政府出台了《贵
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瓦斯
抽采利用补贴标准在国家0.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再补贴0.2元
/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瓦斯发电两度,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