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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青: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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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 报告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建青 (2015年6月1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经过认真筹备,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 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在海东市乐都区召开了,这次 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省、依法行 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总结、学习并推广试点工作 经验做法,加快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 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此次会议受到省委 、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高华副省长亲临今天会 议指导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认识 ,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此,首先我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对 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 的欢迎! 根据会议安排,我现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 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 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政 府及部门制定文件当中有法不依、违法设权等情况得到有 效控制,不合规、不合理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 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自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 紧密配合、共同联动,有力推动了《办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3年10月 25日,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之后,省 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立即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通过与人民日报、新华网、青海电视台等26家新闻媒体 记者交流互动,向社会各界宣传了《办法》新亮点、新规 定和新要求。同时,在省级报刊和门户网站上以署名文章 、政策咨询问答等方式,对《办法》确定的概念定义、制 定程序、审查机制、禁止性规定以及疑惑难题进行了解答 说明。各地区、各部门也先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 络等媒体对《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群众 知晓范围,提高了社会公众认知程度,为《办法》贯彻实 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 工作能力水平。为了确保《办法》得到全面正确执行,省 政府法制办举办了两期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班,对200多名市州、县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业务骨 干进行了重点培训。我省8个市州、30多个县级政府和20多 个省直部门也都举办了《办法》学习培训班,省政府法制 办安排参与《办法》起草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授课 ,5300多名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集中学习培训 。同时,各市州、区、县人民政府为加强所属各部门行政 规范性文件工作,分别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授课等方式对 《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通过纵向到乡镇、 横向到岗位,全覆盖、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使得全省各级 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 定、审查和备案的工作人员,以及签发文件的领导干部 ,在思想上树立了法治意识,在工作中具有了规则意识 ,在行政管理中强化了责任意识。三是注重实际执行成效 ,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以《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紧密 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先后制定印 发了《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 统一”、有效期、定期清理、报备审查、纠错修改等制度规 定,细化了岗位责任,规范了监督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制度规定要求,结合各自工作 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批配套制度规定,为《办法》的 落地执行畅通了渠道、打通了关节。如:海东市政府制定 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乐都区政府编制了行政规范 性文件审查备案流程图,西宁市城西区、循化县、祁连县 、乌兰县等区、县政府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或办法。去年 ,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 指标体系之后,根据参与考核工作同志反映,各地区、各 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很多积极有效的办法措施,推动 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全面 启动清理工作,如期完成任务目标。家底不清、底数不明 的状况,一直困扰着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督管理工 作的开展。为此,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在《办法 》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全面彻底清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 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年初,制定了清理任务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 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2014年3月1日前各级行政机关现 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年中,专门召开 了清理督促工作会议,对前期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 报,对清理收尾阶段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年末 ,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将认真比对、核对无误的清理结果目 录报送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同时,全年采取电话督促 、信息通报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推 动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清理工作启动以来,得到各地区、 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调动工作力量共同参与,采取任 务分解、责任到人、专职负责和明确时限等强化措施,加 快清理工作各项进度。由于去年清理工作涉及内容范围广 、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较我省以往历年历次规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更高、规模更大、综合性更强。为确保 清理工作质量和进度,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前往各市、 州、部分县和20多个省直单位对相关清理情况进行专门督 查、专题讲座,对清理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各市州、县政府法制机构更是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对本 级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开展了督促指导,西宁市、海西 州、海北州对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 行了部署安排。通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年多的共同努力 ,全面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达到既定任务目 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果。2015年3月底前,各地区、各 部门陆续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向社会公布了继续有效、 决定废止和失效、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自觉 接受社会公众和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办法》实施以来,各级行政机关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首先是严把制定程序规范关,从起草 、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到主要负责人签署前各个阶段 ,按照程序规定规范运行,对于程序不规范的进行重新补 正。其次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不仅起草单位法制机构要 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本级政府签发或者报备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还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审查中 发现的违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限制、增设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法制机构均提出了修改意见建 议,或者退办纠错。从目前我们所掌握的工作数据来看 ,2014年度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分别为94件和121件,及时报备率分别为62.8%和 86%,合法性审查率分别为85%和100%。经审查,对报备不 规范、内容不适当的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发送了纠错通知 书。同时,省政府法制办对省政府办公厅送来的78件行政 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其中64件提出合法性审 查意见116条,审查意见均得到采纳。一年来,我们明显感 觉到:第一,经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明 显减少,部门利益、岗位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等法外设权 的内容得到初步遏制。第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 更多是围绕“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提高依法行政能 力水平,强化提供公共服务保障,针对性、有效性、可操 作性和工作透明度有了显著提高。第三,通过落实“三统一 ”制度和加强制定依据相互对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