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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陆玖:在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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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陆玖:在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3年3月25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水利 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召开2013年度全省水利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 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 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 神,回顾总结2012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振霖同 志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 实。现在,我向会议做工作报告。 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2年,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 党代会精神,按照“两个率先”和“八项工程”的总体部署,以 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水利厅党组提出的“两个确保”得到有效落实 。 (一)突出监督重点,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明显 2012年,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政策,积极开展监督检 查。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对中央和省水利工作重大决策 部署的贯彻落实,与省纪委和省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合 督查机制,突出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质量安全为重点 ,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制定了贯彻落实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情况监督检查意见。工作中,坚持 “自查为主,抽查为辅,以点带面”的原则,创新建立了“五 位一体”的督查方式方法,即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 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 把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与水利工程稽查相结合,把省级重 点抽查和各市、县(市、区)自查相结合,把行政监督与 外聘专家把关相结合,把行业自身监督与引入第三方中介 机构监督相结合,实现了对13个省辖市的省级抽查“全覆盖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工作的规范 化监督管理,深化重点水利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向市、县 重点水利工程延伸和推进,有效扩大监管覆盖面。积极推 进“制度+科技”监管办法,试点建立的“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 设信息监控系统”取得预期成效。 (二)发挥整体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进 展 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抓手 ,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分工靠 前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专题会 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部署。厅党组书记 、厅长吕振霖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 ,重点强调,并代表厅党组与厅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状,与厅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明 确厅党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 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 责”意识明显增强。驻厅纪检组协助厅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分解为具体事项,制定责任分解意见,落实到具体职 能部门和责任主体。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办法及惩防体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列入厅直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年终评 先选优范畴,实行“一票否决”,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还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注重把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要求 与水利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的工作局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取得新进展。 (三)构建配套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果突出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从加 强思想教育入手,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牢牢抓 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水利 中心工作相融合,统筹兼顾,分类分层级推进惩防体系建 设。省厅按照省委惩防体系“5+1”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深 入推进源头防腐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狠抓制度 的完善和落实,并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水利行业权力行使的 各个方面,强化对行政审批、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 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征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完善厅党组 巡视督查制度,修订完善水利厅党组巡视督查工作暂行规 定,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AB岗、岗位责 任制等管理规定。加大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察力度 ,启动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在建项目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 行,编写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了厅机关、厅 直单位和重点水利工程“三级”防控体系。经过5年的努力 ,省厅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基本完成,具有 水利特色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框架基本形成,得到省委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 (四)严格查案执纪,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有新进展 2012年全省水利系统针对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 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 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化 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严肃查处了农村 饮水安全项目、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工程、南水北 调等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 元。得到了省纪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组 的肯定。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完成省纪委部署 的案件联系点课题调研等各项工作任务,水利部下达的水 利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的编写工作。积极发挥查办 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落实厅机关(部门)联合办案 制度,并加强与地方纪委、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交 流沟通与配合,增强了办案合力,维护了江苏水利廉洁清 正的行业形象。 (五)加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 积极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新形 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教育的启迪 和渗透作用。水利厅党组始终把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 为重点,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和教育引导 ,始终强调要把廉政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教育和机制上打 牢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基础,坚持常抓不懈。在重大节日 、关键时节和重要会议上,都强调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对交流和新提任的处级干部集 体廉政谈话,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坚持以身边的人和事 ,深入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厅领导班子全体成 员、厅直单位和重点水利工程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分批 赴扬州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 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 道德防线。同时,还与省检察机关建立了专项惩治和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 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廉政 文化进工地示范点创建活动,工程建设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成效明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 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随着水利资金投 入的不断加大和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新情况新问题将不 断出现,监管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廉 政风险也将不断增大。水利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基层单 位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还 不够有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创新 和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 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 推进水利建设的关键之年,水利建设投资将持续增加,建 设任务将更加艰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 及水利部有关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的 任务也将更加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 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反腐 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严明党的纪 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全 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对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 查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 护党的团结统一。全省水利系统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 政治纪律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首要 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 遵守党的纪律,坚定政治立场、政治言论,自觉用党章和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 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宗 旨意识、责任意识,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 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继续开展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 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 发展作为今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 任务,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主动加强与当地监察机关 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 项目稽查、审计调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把全面检查与重点 检查相结合,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进。继续 坚持“谁检查,谁对监督检查的结论负责”,“谁主管、谁对 纠正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 ,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四个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委统 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 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 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继续抓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和廉政承诺书,切实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分解工作 ,把目标任务明确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 化到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点制度 ,落实完善定期报告机制。要不断加大对水利基层单位和 水利改制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