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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在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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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深入贯彻落实《规 划纲要》,努力实现年鉴事业发展新跨越 ——在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7月15日) 李培林 同志们:   在“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 局之年,我们齐聚太原,召开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 ,共商年鉴事业发展大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 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贯彻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五届一次、二次会议和第五次全国地 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近40年来尤其是《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10年来 的年鉴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提高认识,科学谋划 ,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 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的年 鉴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年鉴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围绕会议的主要任务,结合全国年鉴工作实际,下面 我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认真总结改革开放近40年来尤其是《条 例》颁布施行10年来的年鉴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各行各业的拨乱反正和文化事 业的复苏,我国年鉴编纂也摆脱停滞萧条的状态,开始走 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年鉴种类数量增多,理论研究逐步活 跃起来。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施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 立以来,第一部涵盖年鉴工作的全国性法规。《条例》从 法律上规定了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明确了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对地方志工作的统 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对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的领导职责,以及县级以上地 方志工作机构对地方综合年鉴的组织编纂职责,明确地方 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的颁布施行,标 志着年鉴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开始改变我国年鉴长期面 临的生存难题,逐步改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缺乏统一管理 和统一规划的状况。   《条例》颁布施行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 关怀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下,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年鉴编纂单位和广大 年鉴工作者紧扣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开拓创新、奋 力进取,年鉴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不凡的成绩,重点有以 下三个方面:   一是《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落实逐步深入,年鉴 事业发展的保障更加有力。《条例》对地方综合年鉴的领 导主体、工作经费、编纂机构、编纂质量、编纂人员、出 版程序、开发利用,以及社会各界应担负的职责,都作出 了明确的规定,为开展年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古人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就当 前年鉴工作而言,有法可依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把《条例》关于年鉴工作 的法律条文真正落到实处。   10年来,一些地方以《条例》和本地区出台的地方志 工作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联合地方 人大或政府法制部门、政府督察部门,积极开展执法检查 或行政督察。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进行 执法检查,请求省政府办公厅督察室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政 府督察序列并下发《督察情况通报》,推动许多“老大难”单 位立即行动起来,创造条件启动年鉴编纂工作。贵州省地 方志办公室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联合 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各地修志编鉴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活动。江苏、山东、宁夏力度更大,江苏省政府召开常务 会议,要求市辖区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年鉴编纂工 作;山东省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省长带队开展督察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两次专门召开年鉴编辑督导会议 。其他一些省份如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海南、四 川等,通过不同方式开展修志编鉴工作督促检查。北京、 山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等省级政府通过规 范行政许可或公布地方志工作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强化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的行政职能 。通过《条例》的逐步落实,黑龙江、安徽、福建、广东 、海南、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理顺了省级综合年鉴管 理体制,省市两级的年鉴编纂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基 本得到解决,县区一级年鉴编纂遇到的困境也有较大改观 。   在《条例》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伴随着我国“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逐步推进,地方志事业 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难题。第五届中国地方志指导 小组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规 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规 划文件,也是第一份规划年鉴事业发展的文件,在年鉴发 展史上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规划纲要》对当前和今后 一个时期全国年鉴事业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 ,提出了明晰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年鉴事 业从此走上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道路。   当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正在走向深入。中国 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除通过调研座谈,认真检查《 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外,还组织起草了《全国年鉴事业 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个文件已经印发给各位代 表,请大家认真讨论。根据《规划纲要》,天津、河北、 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 、山东、河南、湖北、四川、新疆等15个省区市出台了本 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对年鉴工 作都进行了具体和科学的规划设计。   二是年鉴种类数量快速增长,年鉴成果粲然可观。 10年来,按照《条例》规定和《规划纲要》要求,省、市 、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大力创办地方综合年鉴;各军区 、省军区全面开展军事年鉴编纂工作,全军师以上单位逐 步开展军事年鉴编纂工作;武警各总队、各机动师普遍开 展武警年鉴编纂工作;各行业、各部门的志鉴机构也积极 创办年鉴。截至目前,全国编纂各级各类年鉴5000多种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其中,省级综合年鉴 32种,地市级综合年鉴390多种,县区级综合年鉴2300多种 ,军事年鉴320多种,武警及全国性专业年鉴1000多种,地 方专业年鉴1300多种。此外,北京、黑龙江、江苏、山东 、湖北、广东等省市的一些乡镇村和社区开始编纂本级年 鉴,尤其是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乡镇和社区年鉴的编 纂在逐渐铺开。   我国编纂出版的年鉴,不仅数量众多,种类也丰富多 样,有反映全国和地方基本情况的全国性综合年鉴、地方 综合年鉴,有反映某一方面、某一领域基本情况的行业年 鉴、部门年鉴、军事年鉴、武警年鉴、企事业单位年鉴、 学科年鉴。形式上也逐步多样化,除传统样式的年鉴外 ,还出版了年鉴袖珍本、简本;除中文版外,还出版了年 鉴英文版、韩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民族自治地区还 用少数民族语言出版年鉴。所有这些年鉴聚集起来,无疑 形成了庞大的文化成果群,也使我国成为第一年鉴大国。   三是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年鉴质量不断提升。年 鉴数量的增长固然可喜,但质量的提升更为关键。没有质 量作为基础的纯数量增长,不仅将损毁年鉴事业发展的根 基,更会流毒当代、贻误子孙。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 办公室高度重视年鉴质量建设,不仅在全国性会议上和下 发的文件中反复强调,还制定印发《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 版规定(试行)》;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努力打造精 品年鉴;启动中国年鉴论坛,发布《中国年鉴发展报告》 。明天还将开展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研究会换届会议,讨 论年鉴质量问题。10年来,各地、各部门地方志工作机构 也都充分认识到年鉴质量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运用各 种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年鉴质量。天津、河北、山西 、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山东、河南、 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中国铁路总公司档案史 志中心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下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 纂出版规定》,或者依照本地、本部门年鉴编纂实际,推 动年鉴编纂的规范化建设;北京、吉林、山东、云南、青 海组织编纂人员相互审读、交叉点评年鉴,开展优秀年鉴 学习活动和“面对面”指导,提高编辑人员业务能力;北京、 吉林、江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通年鉴QQ群或年鉴工作 微信群,促进编辑、组稿人员、撰稿人员相互交流学习 ;重庆、贵州、甘肃、新疆实施分级评审和审查验收制度 ,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出版关;江苏 、山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开展优秀年鉴成果评选活动 ,通报表彰优秀年鉴;广西设立年鉴精品工程专项资金 ,着力打造一批本地区年鉴精品;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印 发《军事年鉴编纂细则》,各军区、省军区制定相应的编 纂工作规定和编纂细则,军事年鉴编纂逐步得到规范。   总体来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倡导 推动下,通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年鉴的框架更为 科学,资料更加翔实,表现形式更为丰富多样,编辑校对 更加严谨,时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今 年6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举办了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评 审,共评审出400多部优秀年鉴,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的 年鉴编纂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这次会议,将要对这些优秀 年鉴编纂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百尺竿 头,更进一步,将年鉴编纂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0年来的年鉴工作成绩斐然,也积累了一些弥足珍贵 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 展改革大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的高度一致;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 机构和年鉴编纂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引导和吸纳社 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年鉴编纂;必须大力推进年鉴工作 法治化、制度化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鉴的观念,积极营 造依法治鉴的氛围,依靠法律来布置工作、督察工作、推 动工作;必须把年鉴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 、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 、工作到位;必须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修志人 精神,加强年鉴主编、编辑、撰稿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 一批政治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业务素质棒、奉献意识浓 的领军人才;必须始终坚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