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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恩华厅长:在全区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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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民政 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的讲话 (2014年7月29日) 兰恩华 同志们: 当前各地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非常忙,请大家过来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 福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作 ,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刚才,李玉生书记代表福彩 中心就全区福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了报告,很全面 ,也很务实。娜日莎纪检组长就加强全区福彩系统党风廉 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大会结束之后,还要 分别召开几个座谈会,请同志们领会好会议精神,集思广 益、建言献策,努力把下半年工作做好。下面,我讲三点 意见。 一、客观分析上半年工作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深入阿尔山市 伊尔施镇林业棚户区、锡林浩特市楚古兰街道爱民社区和 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做出了重 要指示。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对保障和改 善民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半年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 展思路,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民政部重点工作部署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发 展为抓手,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克服经济下 行、任务拓展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 得了明显成效。总的讲,上半年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点抓民生保障,民政基本保障对象救助水平进 一步提高。从目前看,民政基本保障对象救助这块没有受 经济下行影响,资金落实及时到位,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上半年,自治区共下拨民政救助对象保障资金41.8亿元 ,部分资金是提前一次性下拨,有的按照90%的比例提前预 拨,部分下拨的救助资金占全年经费的70%以上。盟市和旗 县(市、区)也都积极争取资金配套,为民政基本保障对 象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有力保证。城乡低保救助方 面,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较上年提高 28元;农村牧区低保对象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229元,较 上年提高267元。我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高于全国平均 水平99元和795元,均排在全国第6位。特别是将城乡11.2万 名80岁以上低保老人全部纳入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率先 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涉及民政部 门的目标任务。五保供养方面,全区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 标准达到年人均6670元和364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532元和 300元。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全区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 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84元和560元,分别较上年提高 84元和60元;“三民”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较上年提高了 20元;全区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32元 和1008元,分别较上年提高132元和108元。专项社会救助 方面,全区城乡患病困难群众人均住院救助水平达到 2669元,比上年提高72元;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户均临 时救助水平达到1286元,比上年提高452元。可以说,城乡 社会救助较好地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兜底”作 用。 二是突出抓政策创制,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呈 现新亮点。今年以来,我们以贯彻国家政策为着力点,想 方设法、积极推动,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 理和殡葬改革等各项重点难点工作的政策创制上取得新突 破,工作发展呈现新亮点。养老服务方面,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政府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4]57号),从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土 地、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补贴等九个方面,进 一步健全完善了自治区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同时,联 合财政厅共同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等 级评定办法(试行)》(内民政社福[2014]57号),建立养 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健全行业准入、退出和扶持激 励机制。各盟市顺势而上,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体 系建设,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区新增养老床 位1万张,完成全年计划的66%;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40所;共建成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483所,增幅达 9.1%;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4所、床位1102张,为完成年度 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 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分别在城市养 老、社会化养老、农村养老、牧区养老等四种养老服务模 式的探索上取得新进展,为自治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了 示范引领作用。城乡社会救助方面,贯彻国务院45号文件 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治区建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 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进 一步加强了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政府 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 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47号)和《内蒙古 自治区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 电[2014]30号),在政策层面上统筹城市和农村牧区,突出 托底线、救急难、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 ,鼓励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受助及时。我区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对全区城乡低保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人户分离 家庭入户核查协作工作机制、实行申请救助所需事项一次 性告知等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民政部好评。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等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文件要求,对城 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下狠心彻底清理人情保、关系 保和政策保,为全区树立了榜样。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制 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试行 )》(内民政民[2014]7号)和《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行 政审批项目和下放管理层级的通知》(内民政民[2014]89号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会 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同时打破了“一业一会”限 制,下发了取消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审批 备案,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审批层级由自治区下延到 盟市、旗县审批,为全区社会组织快捷生成、活力激发、 依法自治和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乌海市、鄂 尔多斯市、包头市等7个盟市、3个旗县区成立了社会组织 服务中心或孵化基地,多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社会组织 中落地开花,社会组织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 一步显现。殡葬改革方面,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发挥 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 办[2014]15号),明确了推进殡葬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为加 强自治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殡葬救助和惠民殡 葬、提高殡葬服务保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实 施意见》被国家民政部批转全国学习借鉴。包头市、巴彦 淖尔市临河区实行惠民殡葬全覆盖,呼伦贝尔市莫旗、赤 峰市宁城县推行绿色生态安葬,惠民殡葬政策取得新进展 。慈善事业发展方面,部署开展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 ,锡林浩特市爱民社区慈善超市建设为全区提供了学习经 验。 三是注重抓手段创新,常规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基层 自治和社区建设方面,总结推广通辽市开鲁县嘎查村务 “532”模式、乌海市“五步工作法”等地经验做法,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试点,包 头市和乌海市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社区养老服务等方面走在了全区前列。加强社区信息化建 设,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阿拉善盟等地积极搭建 “12349”养老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按照城中村(城边村 )、中心村、苏木乡镇政府驻地村、传统农村和牧区等5种 类型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加大了老 城区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改造、村改居工作、社区管理体制 创新和社区儿童之家等试点工作,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水 平明显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方面,开展“双拥领导走边防”、 “双拥社区建设”等活动,双拥共建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 。将“开放教育进军营计划”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两项教育 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退役士兵积极主动参加学习 ,实行“入伍即入学”,实现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全覆盖。在 赤峰市光荣院、呼伦贝尔市光荣院、包头市土右旗光荣院 等三个单位探索实行光荣院和社会办养老机构双向服务管 理模式,赤峰市探索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乌兰察布 市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优先纳入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优 抚保障迈出了新步伐。救灾减灾方面,提高灾情报送信息 化水平,使各级及时了解掌握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区灾情报送名列全国第一。区划地名方面,主 动深入边界纠纷地区调查研究,突破常规化解疑难问题 ,在解决历史遗留矛盾问题方面获得了主动,取得了突破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社会事务方面,积极开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发挥党员干 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的督促检查;清明 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扎实开展了流浪救助 “暖冬”行动;在鄂尔多斯市开展了未成年人流浪救助保护试 点工作;与自治区高院建立了离婚登记信息通报制度。 四是大力抓民政新闻宣传,民政工作地位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向民政部、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媒体 报送工作信息,高度重视民政舆情收集反馈工作,抓住媒 体热点关注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和工作成 就。依托全区福彩系统对会议视频系统进行了高清改造 ,民政信息化建设得到明显提升。对《内蒙古民政》杂志 进行了改版,发放范围扩大到基层嘎查村社区以及驻军部 队,形成了各级党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民政 、关注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 、政府更加重视支持民政工作,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等 自治区领导就民政重点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重要 批示。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方案涉及民政部门的改革 任务有41项,要求民政部门牵头落实的就有18项,配合相 关部门落实的任务有23项。此外,今年上半年我厅承办的 自治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0件,比2013年数量几乎翻 了一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内容大多涵盖养老服务、社 会救助和社区建设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社会各 界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认识当前的形势 和工作中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问题、分析问题,以 便更好地研究对策、推进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能够圆 满完成。从目前看,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部分地区对中央和自治 区制定出台的政策在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上还相对滞 后,有的不及时、不得力、不具体,有的只是泛泛转发 ,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特别是自治区政府2010年 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0]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