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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新同志: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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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 讲话 黄 莉 新 (2010年11月4日) 同志们: 今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 召开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 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对加大林改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林改任务进行了全 面部署。我们这次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 ,就是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 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 地林改工作经验,进一步动员各地加大集体林权改革力度 ,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主体改革任务,为发展现代 林业、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梁保 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对林业改革发展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 各项任务。昨天下午,大家参观了溧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现场,刚才春胜同志通报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 情况,苏州市和溧阳、盱眙、睢宁、江宁、句容等县(市 、区)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加快集体林权制 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绿色江苏”重大决策部署 以来,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林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七年造林面积是前30年造林面积之和,森林覆盖率预计 今年可达到20 %,林业产值达到1136亿元,由全国的第9位 上升到第4位。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经营管理 体制,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 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2008年,党中央、国 务院决定在全国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用5年左右时 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根据中央部 署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省政府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 ,明确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两年 多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宣传、强化领导,各有关部 门抓点带面、协同推进,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勇 于创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 效。一是主体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坚持明晰林地使用权和 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 益权,扎扎实实地推进林业主体改革。截止9月底,全省 1257万亩集体林地已有1171.2万亩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 任务,改制率为93.2%,林权证、股权证发证率分别达到 90.1%和92.8%。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并 已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二是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制定 林业支持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金融支撑、林权流转管理 等“四项制度”,实行育林基金和林木采伐政策改革,出台林 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林权改革。省级以上 公益林补偿标准今年已提高到每亩20元;2009年全省林权 抵押贷款达到6626万元,比上年增长21.2%;全省林业使用 银行贷款余额达10.1亿元,比上年增长34.8%,获得贴息资 金近4000万元。三是林改综合效益逐步显现。林改工作的 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绿色江苏”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009年全省新增造林156万亩,林地产出率提高到每亩 1465元,以森林旅游和林业服务业为主的林业三产产值一 年增加13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45元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盘活了林业生产资源 要素,激发了农民兴林致富的热情,提高了农民造林护林 营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省呈现出大地增绿、林业增效 、农民增收的良好发展势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林改 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还有一定 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目前,少数地方改革进展还 不够快,部分地方改制率、林权证发证率、股权证发放率 还比较低,配套改革还滞后于主体改革的进程。现在距年 底已不到2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既定林改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化认识,精 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第 一,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步伐。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通过林改 ,赋予农民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实现林地、 景观、物种等生态资源向发展资本的转变,吸引资金、技 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林下经济、木 材加工、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 业生产力,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第二,推进生态省建设 ,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省委、省 政府提出,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努力建设青山常在 、碧水长流、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江苏。 林业作为庞大的循环经济体,是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提升 生态承载能力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林改不仅能够提高农民 造林育林积极性、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而且能够推动森林 培育、木材综合利用、森林食品、生物质材料等产业发展 ,壮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促进节能减排,为加快生态省 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第三,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迫 切需要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是继“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 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整体推进、全面深化林改 ,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推动农 村体制机制创新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村经济社 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积极贡献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坚决把思想和行动 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 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快推进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确保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 度改革目标任务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 任务。当前,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地一定要咬定目标不动 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政策措施,倒排时间,加 快进度,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 务。 (一)切实做好明晰林地林木产权工作,确保农民享 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 心和关键,也是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快发展的前提和 基础。目前,一些地方片面强调尊重历史、保持现状不变 ,在开展山林勘界、解决林地承包“三过”(承包期限过长、 面积过大、租金过低)问题方面工作力度还不够;有的地 方没有把决策权真正交给农民,代替群众决策行事,等等 。这些做法没有很好地落实林改政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抓住明晰产权这个中心,把林改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 处。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地方,要以产权是否明晰为 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大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查力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