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集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严以用权”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黄少良
(2015年11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围绕“三严三实”第三专题“严以用权
”这个主题,我下面结合人大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简要谈
点个人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人大性质决定人大工作必须严以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
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
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
最根本要求。我认为,“严以用权”的核心是“用权”,而要用好
权的关键,则在于“严”。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决做到“严以用权”,这是
由人大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重点应从“三个层面”上来把
握: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的根本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
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层面,要求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决做到严以用权。第二,党的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强调指出:要善
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
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
、决定、任免等职权。这是从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
政方式、巩固党执政地位的层面,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会必须坚决做到严以用权。第三,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
等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
、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处在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这是从推
动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
委会必须坚决做到依法严以用权。
为此,作为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
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
迫感,正确行使和严格用好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
项决定权以及人事任免权等“四项权力”,促进“一府两院”依
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人大领导干部应在“三个严守”上严以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
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
、为民谋利。这其实回答了怎么用好权的问题。地方人大
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的责任和使命重大
,更要坚持始终做到“严以用权”。我认为,人大领导干部要
做到严以用权,关键应在“三个严守”上下功夫:
一是必须严守政治规矩。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正确
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在思想上、政治
上和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人大
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地讲,首先,从正确行
使好地方立法权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
则,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在确立立法规划及具体立
法项目等重大事项时及时向市委报告,落实好人大在立法
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服务、引领和推动作
用,切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
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其次,从正确行使好监督权角
度来说,就是要坚持监督的党性原则,把握好中央、省委
和市委关于改革顶层设计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
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民生,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
、权威和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三
,从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角度来说,就是要牢固
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和报
告,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促进
市委加快推进振兴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
序及时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四,从
正确行使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