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的讲
话
黄玉治
(2019年1月16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们一起学习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王勇
国务委员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陕西榆林神木市李家沟煤矿
“1▪12”重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见另件)。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
批示精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讲2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近期,全国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
势骤然严峻起来。2018年12月15日,重庆能投集团渝新能
源有限公司逢春煤矿副斜井发生较大运输事故,造成7人死
亡;12月24日,陕西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发
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2月28日,福建龙岩
市鲤坑煤矿发生较大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今年1月6日
,云南曲靖市师宗县大普安煤矿发生较大顶板事故,造成
4人死亡。特别是,1月12日,陕西榆林神木市百吉矿业公
司李家沟煤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性质极
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到一个月,接连发生5起较大重
大事故,死亡43人,事故集中、损失惨重、影响很坏,不
仅破坏了去年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而且影响了今年的良
好开局,给全年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分析近期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法违规行为十分猖獗。这5起事故,有4起存
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问题,事故煤矿无视法律法规、
无视矿工生命,有法不依、胆大妄为,简直就是犯罪!一
是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福建鲤坑煤矿借技改名义违法
组织生产,地方监管部门近4个月3次下达停建指令,企业
却拒不执行、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陕西贯屯煤矿被暂扣
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止生产,但是该矿仅仅停产了1天
,就连续4天违法生产,结果酿成了事故。二是超层越界开
采。福建鲤坑煤矿越界开采长达6年之久,越界范围最长直
线距离达900米,越界垂深达245米,他们还通过设置假密
闭、假挡墙为掩护,逃避监管监察。三是非正规开采。陕
西李家沟煤矿采用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方法,进行边角
煤回采;福建鲤坑煤矿也使用巷道式开采方法,违规布置
6个采煤工作面生产;结果两个煤矿都发生了大事故。四是
谎报瞒报事故。云南大普安煤矿事故发生后,矿长指使监
控值班员中断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采集数据,删除当班2名下
井职工人员位置监测信息,肆意隐瞒事故。福建鲤坑煤矿
未按规定报告事故,自行组织施救,非法转移遇难人员尸
体,性质极其恶劣。
(二)“一通三防”管理混乱。这5起事故中,有2起
是瓦斯爆炸事故,1起是窒息事故,而且都是低瓦斯矿井
,这再次印证,瓦斯仍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陕西贯屯
煤矿掘进工作面停止掘进后,拆除了局部通风机,形成盲
巷后没有及时封闭;在未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擅自
拆除栅栏,进入盲巷作业;一套局部通风设备为相邻两个
掘进工作面服务,采用“停一掘一”交替掘进方式,在施工过
程中反复出现停工停风。福建鲤坑煤矿井下延深生产水平
仅一条下山巷道,未形成通风系统,形成事实上的“暗独眼
井”,采用地面普通型的鼓风机,接力往作业地点供风,长
期微风、循环风作业。
(三)安全制度措施形同虚设。事故煤矿有禁不止、
有章不循,制度措施照搬照抄、不切合实际,只是挂在墙
上看、应付检查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根本没有落实
到现场、没有落实到人头。重庆逢春煤矿违反《煤矿安全
规程》斜井“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和本矿安全技术措施,在副
斜井箕斗提升期间违规组织人员在下段区域作业;违规购
买和使用安全标志失效的产品,箕斗因质量缺陷,仅使用
35天就出现拉杆断裂。云南大普安煤矿未落实出入井检身
等制度,部分入井人员未携带人员位置监测识别卡,未在
出入井检身登记本上签字。陕西贯屯煤矿入井职工携带非
防爆手机,非防爆的地面车辆随意入井,李家沟煤矿大量
非防爆的四轮车、铲车随意入井,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
(四)劳动用工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通过事故分
析,违规承包、用工混乱、安全不培训等问题突出,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随处可见、屡禁不止。陕西李家沟煤矿违
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将
边角煤回采和掘进工程,承包给神木市炜(wei)源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擅自将井下综采工作面至地面原煤仓的生产运
输系统,承包给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矿多包
,以包代管,安全责任在层层转包中落空。陕西贯屯煤矿
采掘工程层层转包6次之多,采掘区队和各作业组自行招工
,都没有专门资质,责任悬空、管理弱化,从业人员未经
安全培训即入井作业,有3人是到矿第2天就在事故中遇难
。云南大普安煤矿事故多名遇难人员,也是未经培训下井
作业。这些矿井,出事故是早晚的事,不出事故才怪呢!
(五)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安全
监管执法不严,对应重点盯守的问题没有盯紧,对严重违
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查处不力。福建鲤坑煤矿所在地监管
部门多次发现该矿违法生产,三次下达停建指令,但未采
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生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矿长
期越界开采查处不力。一些地区对煤炭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工作认识有偏差、态度不坚决,对资源枯竭、开采条件差
、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煤矿下不了决心关闭,甚至以技
改名义逃避关闭退出。福建鲤坑煤矿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
,长期停产,在硬件和软件上根本不具备办矿能力,不但
未纳入淘汰退出范围,2018年却通过了技改批复,这客观
上给违法违规创造了条件、是滋生事故的温床。
还有,为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我们多次下发
通知、多次作出部署,各地也制定了工作措施,却未能有
效遏制事故反弹,到底是措施不管用、还是根本没落实
,对此应该深入排查、堵塞漏洞。
以上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但绝不是个案,绝不是偶然
,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在座的各位煤矿企业董事长、总
经理、安监局长、矿长、总工程师,您们请对照职责、请
反思自问,作为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什么要一矿
多包、井下工程层层转包?为什么超层越界非法开采?为
什么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组织生产?为什么该投入的不投入
?等等。作为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了没有?你们的
制度有没有针对性、可不可执行,不执行你检查了没有、
处理了没有?为什么违章指挥、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为
什么让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下井作业?等等。作为总工程
师,低瓦斯矿井还发生瓦斯事故,你们对“一通三防”工作认
真分析了没有、超前研判了没有、仔细检查了没有?大系
统是否完善、关键设备设施是否可靠,审批的措施有没有
针对性、是否切合实际?等等。这都是《安全生产法》明
确的法定职责,难道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都
不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何不纠正、为何不整改?说到底
,还是没有敬畏之心,缺乏对生命、对法律、对责任、对
制度的敬畏。
深究事故背后的原因,也反映出一些深层次问题,有
的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红线意识不强,片面追求发
展而忽视安全生产;有的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受利
益驱动,置法律于不顾、置安全于不顾,存在侥幸心理
,冒险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有的监管监察部门失之于
宽、失之于软,不敢较真碰硬,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
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指出,如果一次又一次在同
样的问题上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那就不是工作态度和工
作作风的问题了,而是草菅人命!所以,我们必须立即警
醒起来、行动起来,端正态度、转变作风,拿出过硬的措
施切实解决以上问题,绝不能让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绝不
能让矿工兄弟重复付出生命的代价!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事故暴露
出的问题为导向,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为牵引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
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
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下更大气力抓好安全生
产,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企业始终是安全
生产的责任主体,抓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煤矿企业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办矿
管矿。
今天,煤矿企业的董事长、矿长、总工程师都来了
,请你们下来对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
改,看看自己的职责到底履行到位没有。
——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的决策者,是安
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关键人,一要查在机构、人员、
投入、装备上是否到位;二要查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生产
经营等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三要查是否下达超能力生产计
划,是否违反安全规定下达经营指标。等等。
——矿长,也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的日
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靠矿长。一要查有没有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要
查这些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本矿井工作实际,要有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三要查这些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
否真正执行和落实到位;为什么不落实,没有落实的处理
了没有;四要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做到整改责
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等等。
——总工程师,是煤矿的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是否规
范、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灾害是否有效治理关键看总工程
师。一要查开拓开采、通风、瓦斯抽采、防排水、防灭火
、电气安全、提升运输等各大系统是否稳定可靠运转;二
要查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机构人员、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等是否到位,重大治理措施、管理制
度是否真正落实;三要查重大治理效果到底如何,各类灾
害是否真正治理到位。等等。
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
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
重点岗位的检查巡视,集团公司也要实行领导带班下井
,同时应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
强“一通三防”管理,纠正低瓦斯矿井不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错
误观念,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
限和突出征兆停产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
等措施。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发现安全监
控系统出现故障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恢复,严禁修改、删除
、屏蔽系统数据,确保系统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顶板管
理,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板破碎,过断层、
老空区、高应力区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支护。要加强提升运
输安全管理,严把设备采购、验收关,按规定检测检验、
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提升运输设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