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XX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严格绩效管理和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突出责任落实
,推进干事创业,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政府
确定的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稳快发展
,按照《2017年XX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各项指标及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镇属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11个)
1.党政内设机构(4+1个)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2、事业站所(6个)
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水利管理站、民政和劳
动保障站、综合文化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生态环境
监督管理站
(二)行政和事业人员(79人)
其中行政人员 20人,事业站所人员59 人(按县定编制
数)
二、考核方式、内容、分数和等次
(一)考核方式
到镇属党政内设机构、事业站所和行政、事业人员进
行双重考核,由镇绩效考核办负责对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
站所进行考核,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负责对所属行政
和事业人员进行考核(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结果与县对
镇考核结果对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
1.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的考核总分100分,与其承
办的工作在县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情况挂钩。其所得分值
,作为行政和事业人员考核打分百分比系数应用(例如党政
综合办公室在县考核得分为90分,则对应百分比为90%,张
三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其考核打分
为9 0分,则张三在镇绩效考核中实际得分为9 0分
× 9 0 % = 8 1分 )。
2.行政、事业人员的考核总分100分,包含工作实绩
(60分)、作风建设(15分)、领导评估(15分)、民主测评
(10分)4项内容,其所得总分按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
在县排名得分百分比系数应用法计算后作为其最终考核得
分。
(三)考核等次
根据县定方案,镇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考核的等次分
为优秀合法、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根据每人最终得
分情况评定。
三、考核细则
(一)对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的考核(总分100分)
l,记分办法根据全县排名情况,第1至6名分别记
100、98、96、93、90、87分;第7至9名分别记82、77、
72分;排名后3名的,分别记60、50、40分。若党政内设机
构和事业站所负责多项工作,则取其各项工作得分之合的
平均值作为其考核得分。
2.加减分项目
(1)上级表彰加分。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所承办的
工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10分,获得国家部
委或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获得市委、山人
民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县直
单位表彰的加1分。加分依据以上级文件或奖牌为准。多个
单位共同承担任务获得荣誉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荣誉加
分的60%,其它单位获得该项荣誉加分的40%。
(2)重点工作加分。由党政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牵头
,在外招商引资100万以上项目且开工的或争资争项实际到
位资金10万元以上,加2分;招商引资200万以上项目且开
工的或争资争项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以上,加3分;招商引
资300万以上项目且开工的或争资争项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
以上,加5分。
(3)创新型工作加分。各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某项
工作获得市级以上主流官方媒体(党报党刊、中央及省、市
级电视台、中央及省、市级政府官网)经验推介的中央级的
每次加5分,省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的每次加2分。
(4)强制性学习加分。完成全年强制性学习任务,完
成必读书目,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在党报党刊等发
表的,每次加2份。
(5)出现以下情形减分。
1、在县级督查或考核中出现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5分;在市级督查或考核中出现问题造成重大不良
影响的,每次扣8分;在省级以上督查或考核中出现问题造
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2、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
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省以上通报批评的
实行“一票否决”。
(对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的考核由镇考核办组织实
施)。
(二)对行政、事业人员的考核(总分100分)
1.工作实绩60分)
(1)行政和事业人员的工作实绩考核由其所在的部门和
单位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由镇考核办汇总存档
。
(2)如某人员身兼多职,则将60分总分根据其工作量和
重要性合理拆分,再由其任职的部门和单位考核后汇总求
和。
(3)分管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的班子成员得分取其
分管
部门或单位得分的平均值。如某一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