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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涛: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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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曾永涛 (2011年5月9日)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传达3月12日全省政 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步政府法制工作。刚才 誉敏同志传达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步工 作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 门及法制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市、城镇化带 动主战略及“三化”同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 政府,政府法制工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制度建设趋于完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各 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 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 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和《省人民政 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 )。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 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0〕12号 )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发〔2011〕17号),制定完善 了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制度,并明确了执行单位和责任单位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就及时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 ,为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出现了尊法 、学法、用法、守法的可喜局面。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许可事项 进一步精简压缩。去年,在2009年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 项目203项的基础上,精简压缩行政许可项目52项,只保留 了151项,取消调整率为25.62%;且所有保留的行政许可项 目,承诺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了30%。非行政许 可审批项目保留13项,取消调整11项,与2009年公布实施 的24项相比,取消调整率为45.83%。政务环境进一步得到 优化。 三是行政复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公信力进 一步增强。五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约 80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判决维持率在95%以上,处于全省 领先水平。2009年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务 院法制办联合授予市政府法制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 位”。201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又将我市列为行政 复议试点单位,集中统一受理市直各部门(市公安局除外 )和税务、气象等省垂管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又 在集中统一受理案件的基础上,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受理、 审理、结果“三公开”工作。为探索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 议机构,确保行政复议质量奠定了基础。在办理行政复议 案件过程中,综合运用书面审理、现场走访、举证质证、 听证、调解、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性等多种手段,做 到了行政复议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行政执法行为进一 步规范。近几年来,市政府加强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 法主体资格管理,确保了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编制 各单位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使各单位职权清晰、权责明确、办事程序公开,避免了 遇事推诿、扯皮现象,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编制、 公布了各行政处罚主体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标准,对遏制行 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推进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遏制腐 败的发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规 化、规范化,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执法行为中的违法行 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010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对1979年以来现行 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全市市级各部门均已完 成了此项工作,共计清理自身制发的文件6702件,其中规 范性文件621件,需继续施行的155件,需废止的455件,宣 布失效的6件,需修改的5件;同时,各部门对部门涉及的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共计清理60件市政府规范性 文件,决定废止1件,修改1件,需继续施行的58件。 2010年9月3日,市政府发布了《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 理规定》(遵府发〔2010〕21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修订、废 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它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六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作用,有力促进 法治政府建设。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各部门法制机构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招商引资、征地 拆迁、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为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 意识还有待提高,有的甚至认为依法行政会阻碍经济社会 的发展,片面地将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依 法行政的各项制度虽然比较完善了,但制度的执行情况还 需要进一步抓落实;三是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行 政复议案件逐年大幅攀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人员数量和 素质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这些都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去解决。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贯彻落实国发〔2012〕 2号文件中的作用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这是 首个从国家层面全面系统支持我省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 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对于我省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以加 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 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三化同步”,实现“后发赶 超”,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以法规性文件形式,把对贵州的支持帮助制度 化、规范化、具体化,使其更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 性。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我省我市的首要 任务和中心工作,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 领会,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紧紧围绕国发2号文件各项政 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 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先行先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足、用活、用好国发2号文件给我 省的政策支持。对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政策,要坚决贯彻 ,认真执行,并及时出台配套制度,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对于没有法律、政策规定,而现实确有需要的一些领域 ,要本着放开、搞活的精神,按照“非禁即可”的法律原则 ,允许先行先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既坚 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又创造性开展工作。 第二,要切实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认 真履行职责。要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 总目标和“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的总 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 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当好政府依 法行政的法律顾问。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突出合 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