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党发〔2016〕58号
“”
根据县委《岳普湖县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见
》(岳党办发〔2016〕78号)、《岳普湖县基层组织“星级化”管
理创建“零基启动”工作方案》(岳党基字〔2016〕17号)要求
,按照地委、县委统一部署,阿其克乡将结合各村实际,对各村
“星级化”管理创建工作进行初验,现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一、成立验收工作小组
一组组长:刘喜红 (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艾孜热提艾力图拉克(党委委员、组织员)
成 员:吐逊吾斯曼 (财政所所长、纪委副书记)
古再努尔吐逊(纪检干事)
刘永恒(党建干事)
买买提明克热木 (党建干事)
艾买斯迪克 (稳定办干事)
二组组长:阿不都色买提扎依提(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努尔阿米娜阿不力米提 (党委委员、纪检书
记)
成 员:孙忠运 (党建干事)
祖丽菲耶阿布来孜 (党建干事)
热阳姑玉素因 (农办干事)
努尔艾力亚森 (稳定办干事)
玛丽哈巴(纪检干事)
二、验收时间
2016年10月30日—11月5日
三、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党委全程负责,党政办、党建办、稳定办、农村经济办、
社会事务办和“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密切配合,形成初验合力。
四、验收范围
全乡15个政村。
五、考核验收工作重点
(一)坚持考核验收标准情况。按照《岳普湖县村级组织
“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
,严格按“领导核心星、能力提升星、先锋模范星、维护稳定星
、宗教和谐星、团结进步星、增收致富星、民主管理星、村容整
洁星、清正廉洁星”“十星”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突出5个“一
票否决”(一是按照“星级化”创建标准评分,低于80分的;二
是“星级化”创建以来本村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极端宗教活动、
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三是群众对村党组织班子满意度低于90%的
;四是乡党委初验村级党组织“星级化”创建5颗星以下,以及
未取得“维护稳定星、民族团结星”、宗教和谐”星的;五是
“三资”管理和财务账目混乱,群众反映强烈,被纪检和相关部
门立场调查或正在处理的)指标,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从
实考核验收。
二、严格考核验收程序情况。按照《岳普湖县基层组织“星
级化”管理创建“零基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