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晓强同志
在砀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我县创建省级农民
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全力推进我县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
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专门出台了《安徽省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
意见》,并启动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创建工
作,提出到2015年全省创建10个合作社发展示范县的目标
。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已被省政府列为创建县之一,并作
为首批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得到了省财政的支持。这是对我
县合作社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我们县的一项荣誉,县委
、县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今天,县政府又专题召
开会议,部署安排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表明了县委、县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视以及创建省级农民专业
合作社示范县的决心和信心。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示范县创建工作讲三个方
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意义
。
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对于加快推进我县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的整体运行管理水
平,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
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建设现代农
业产业联合体和美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农村改革发展大潮应运而生的
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它可以改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经营方式,将农民集中组织
起来,通过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
售、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多方面合作,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
的有效对接。
近年来,我县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分类指导、
逐步规范”的原则,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循序渐进”的方
针,依托优势主导产业,通过政策推动、典型带动、项目
拉动、服务促动、培训助动、交流互动,以政府引导、支
持、服务、指导为手段,积极助推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
社超过2000家,入社社员超过13万户,占农业总人口数的
52.2%,带动非成员农户20多万户,占总户数的98%,其中
水果专业合作社97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8.9%,养殖专业
合作社494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4.7%,瓜菜专业合作社
9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9%;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153家
,其他类型专业合作社277家。全县拥有国家级合作社1家
,省级合作社11家,市级合作社35家,我县合作社发展规
模位居全国前列,数量全国县级第一。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发展势头很好
,但很大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在发展运
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合作社发展
不平衡。东部与西部发展不平衡,西部乡镇发展较慢,运
转规范的合作社多数集中在东部镇区;发展水平不平衡
,虽然我县拥有数字庞大的合作社队伍,但是运转规范的
、建设相对标准的合作社数量偏低;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
差异较大,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管理人员缺乏运营知识,经
营管理水平低,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组
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的知识能力。二
是合作社发展缺乏经营的主动性,自我发展能力还不足。
合作组织成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
带头人和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开拓、对
外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比较低,资金原始积累少,存在
等、靠、要的思想,一部分合作社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的扶
持上。三是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作层次低下。很大
一部分合作社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简单
合作,缺乏劳务合作、土地合作、资金合作的有机统一。
四是资金缺乏,融资难,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尽管目前
制订一系列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扶持力度还
不够大,范围还不够广,受益面还很小;金融机构扶持合
作组织发展的贷款额度普遍较小,借贷门槛较高,合作组
织通过融资实现借力发展的难度较大。
这次,省政府提出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的
最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发展,提升合
作社整体运营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
农村经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我
们要抓住这次机遇,通过创建合作社示范县,进一步提升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促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但同时也是一
次大的挑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数多,这就大大提高
了我县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各项指标的绝对数量,创建工作
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各镇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共
同做好创建合作社示范县工作。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合作社示范县创建工作。
我县创建合作社示范县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加
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培育出一批运行规
范,产业带动明显的示范性合作社,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建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合作社管理、指导、扶持
和服务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使之成为我县农业经
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依托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经营实
体,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发
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
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结合我县现代农业产业
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合
作社的整体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经过三年建设,建
立起合作社发展的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各项
政策,形成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合作社规范化建
设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认证,每年
认定一批章程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民主、服务功能较强
的合作社,培育一批示范社,7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或基本
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合作社经济实力要不断增强。合作
社平均入股资金达到50万以上,自办经营实体,建立标准
化生产基地,年销售总额达到200万以上;合作社经营服务
方式要不断创新。根据产业状况和区域布局引导组建农民
专业合作社联合作社;合作社信息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建立网上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合作社
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
90%,商标注册率达到90%,“三品”认证达到35%以上;开
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达到35%以上;在城市社区至少建立
50个直供直销网点;合作社成员收入要不断提高。成员户
比当地同类型未入社农户增收达到35%以上。
1、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出《砀山县农民专业
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认证程序,对合作社开展规范
化认证,认证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培育一批示范合
作社,对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示范社建设水平,发
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规范化建设合作社达到70%以上。积极
引导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
为宗旨,完善章程和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教育培训等各
项制度。真正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阳光
操作,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事务的知
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监督机制,合作社
监事会或执行监事作为内部监督的实施者,独立监督理事
会工作。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成员监
督,防止共有财产流失和浪费。全面推行管理规范化、生
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务信息化、产品安全化、成员
技能化、服务全程化“七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
动力和活力。重点扶持一批硬件、软件相对完善,带动能
力强的规范化合作社,不断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
化建设水平。
2、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按照安徽省《农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