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部分乡镇精准扶贫重点工作督查报告
(2017年7月13日)
为全面掌握全县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
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
,2017年7月11至12日,县人大副主任武全祥带领县委农办
、扶贫办业务人员深入宽川、红河、马河、盐官、祁山、
永兴、永坪、固城8个乡镇的2017年预脱贫村或贫困村,通
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走访贫困户等方式
对2017年上半年精准扶贫及驻村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
全面细致的督查。
一、 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及驻村帮扶工
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
精神,安排部署当前精准扶贫重点工作,上下联动、各负
其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真抓实干,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推进。
1.各乡镇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礼脱贫领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和
《国务院扶贫办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准备资料参考清单》
对历年精准扶贫工作档案资料逐项进行查漏补缺、归类整
理,积极做好国扶办督查准备工作。
2.各乡镇严格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
一步做好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发〔2017〕5号
)和《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传〔2017〕46号)文件
精神,按照脱贫收入“十不算”、三保障“十不脱”标准
,坚持动态调整原则、遵循动态调整标准、把握时间节点
,迅速启动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关于2016年市县扶贫开
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
精准识别工作。各乡镇能够严格按照贫困人口“一核二看
三比四评五公示”的贫困人口识别程序,综合考虑收入和
“两不愁、三保障”因素,以户为单位,把2016年人均纯
收入扣除“十不算”因素后低于2952元的全部纳入建档立
卡范围;将整户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真正需要政策
“兜底”的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人员、残
疾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
2015年底审计发现的精准识别疑似问题进行再次核实,将
符合贫困识别标准而被剔除的人口,重新识别纳入建档立
卡范围,进一步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其中宽川镇新识别纳
入72户268人、红河镇8户34人、马河乡3户14人、盐官镇
16户85人、祁山镇镇10户42人、永坪镇39户68人、固城乡
3户9人。二是精准退出工作。各乡镇能够结合工作实际
,将2014-2016年标注的脱贫人口中,“两不愁、三保障
”实现程度低、收入低而不稳定的,标注为返贫人口,退
回到未脱贫状态;剔除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有现
任村干部、拥有5万元以上消费型小轿车、购买商品房、商
铺、出资办企业、种养殖大户或长期从事盈利性活动的、
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经核实属故意隐瞒或放
弃、转移财产的贫困户,其中宽川镇回退不达标2户10人、
剔除不符合贫困识别标准226户1043人;红河镇回退1户4人
、剔除12户59人;马河乡回退8户33人、剔除27户117人
;盐官镇回退3户14人、剔除16户73人;祁山镇回退2户8人
、剔除104户465人;永兴镇剔除62户262人;永坪镇回退
5户19人、剔除12户32人;固城乡回退4户18人、剔除50户
235人。三是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和漏报人员核查补录
工作。各乡镇在动态管理工作中,进村入户完成了贫困户
家庭成员自然增减的和家庭成员漏报的核查补录工作,其
中宽川镇完成贫困户家庭成员核查漏报58户114人、红河镇
107户192人、马河乡20户31人、祁山镇镇8户10人、永兴镇
119户348人、永坪镇13户30人、固城乡31户65人。四是贫
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退出准备工作。大部分乡镇能够认真
学习《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中贫困人口11项、贫困
村20项退出验收指标,提前谋划逐项对照落实,大部分乡
镇完成2017年度计划脱贫人口认定工作和预脱贫村指标对
照核查工作,确保全年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
3.在D级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