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也要落实到基层组织和普通
党员
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关系,有的党员
干部未必了然。他们常以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针对领
导干部,而基层党组织面对的是普通党员,与“党风廉政
”关系不大。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
行)》,使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
严治党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通过支部建设向基层组
织延伸。
一组数据给人启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
1 0月3 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54808起,处理党员干部349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6428人。被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25人,地厅级
3374人,县处级28532人,乡科级317621人。不难看出,违
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处理的基层党员干部不是一个
小数,纠正“四风”与基层党组织、普通干部的关系可以
说十分密切。
有人认为,基层单位党员干部没啥权,利用工作之便
吃点、喝点、收点、捞点,顶多算“占个小便宜”;有人
认为,生活小节不必大惊小怪,即使出点问题,也不至于
“捅出大娄子”;有人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随
波逐流,法不责众……这些看法,正是党员意识淡漠、党
的纪律松弛、党的组织涣散所产生的深层原因,也是一些
地区和部门基层党建存在的普遍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然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
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无禁区
,一批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被严惩,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惩
治腐败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反腐败斗争夺取了压倒性
胜利。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任
重道远,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中一个极其重
要的方面,就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
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决不能再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普通党员没关系
。从披露的大量贪腐案件来看,不少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
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多与他们入党时思想不纯、当干
部后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