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
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单位所
属各党支部应及时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实施方
案公布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8年1月20日以前。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
为单位,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
四、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
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以党
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
品行为主要内容。
1.讲政治、有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
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
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讲规矩、有纪律方面: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
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分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
党和人民的监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 讲道德、有品行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对党忠诚意识,是
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密切联系
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
的利益;
4.讲奉献、有作为方面: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中储粮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五、评议程序
(一)学习教育阶段。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
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
内容主要包括:《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