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沈春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沈春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 制 发表时间:2019-12-04 来源:人民日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 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 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对于新形势 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 威,充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 重大制度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 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 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 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两个紧密相连”的重要论断,是认 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关键。不了解、不联系中国近现代 100多年来艰难曲折、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进程,就 不可能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当代中国宪法制度。 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西方国家先搞起来的,是资产阶 级革命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 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复兴,无数仁人志士“以爱国相 砥砺,以救亡为己任”,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抗争、探索和尝 试。西学东渐之下,立宪救亡、变法图存,成为很多人孜 孜以求的目标,他们寄希望于仿行西方宪政制度来改良改 造中国。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君子”血洒京 城菜市口。1908年和1911年,清政府迫于压力先后颁布《 钦定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但根本不能 取信于人,必然随着清王朝的终结而消失。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帝制,创 立了中华民国,产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中华民 国临时约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然而,限于历史条件 ,革命和约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 ,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 成。后来,又先后有“天坛宪草”(1913)、袁世凯的“袁记 约法”(1914)、曹锟的“贿选宪法”(1923)、段祺瑞的“民 国宪草”(1925)、蒋介石的“训政时期约法”(1931)、“五 五宪草”(1936)、“中华民国宪法”(1946)等。各种版本 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各种政治势力反复博弈。但究其实 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宪政、立宪等招牌和名义 ,装点门面、笼络人心,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 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为中国人民所唾弃。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 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 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 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 贵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们党对未来政权建设也提出了基 本构想和重要原则,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同志 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 (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 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持久的影 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 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 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 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 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 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 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 失误和偏差,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出现停滞、徘徊。特别是 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破坏和 巨大灾难,宪法制度形同虚设。这个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 ,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并确立了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 志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 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 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 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 ,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 ,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 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 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 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 。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 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 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 ,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 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 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规 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 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 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历程充 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 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 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 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宪法确立的一 系列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原则规则,确定的 一系列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和 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创建和发展我国宪法制度的历史 ,可以得出许多启示和结论,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月在主 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概括为四点重要结 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 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 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 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 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 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 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 因所在。这些关于我国宪法制度的重要结论是我们的宝贵 经验,也是我们今后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长 期指导意义。  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一)把全面实施宪法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