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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工作总结思路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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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工作总结思路的报告 县政府办: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思路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1x年1-3季度工作总结 (一)环境质量情况 截至201x年8月,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县 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霍口溪 、南溪(烟厂桥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 较往年有改善,花园溪浊度达标率80%,兰水溪浊度达标率 94.3%。空气质量持续保护优良, 1-8月份我县空气质量指 数为3.14,城区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级以 上天数为238天,达标率为97.94%。一级达标天数125天 ,占51.44%,二级达标天113天,占46.50%。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罗源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 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罗政综〔201x〕36号)文件要求 ,加强石材企业、矿山关停后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全面完 成 201x-201x年214家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并加强巡查监 管,杜绝养殖回潮。编制完成《罗源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 质达标方案》、《罗源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罗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颁布实施。《罗源 县起步溪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完成初稿,经专家评 审修订后,将提交县政府审议颁布实施。加强饮用水源地 环境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对 乡镇饮用水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 100%。 (三)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严格组织实施《提升罗源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 201x年度实施方案》和《罗源县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 。一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目前,开发区12家燃 煤锅炉企业22台锅炉,17台锅炉完成淘汰或改燃工作,5台 锅炉已停用。二是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9月25日,共计淘 汰黄标车75辆,发放补贴97.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88.24%。三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钢铁 企业烧结(球团)机烟气脱硫旁路全部拆除,除尘设施全 面升级改造,实现“一机一塔”脱硫模式,完成35个点位 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实 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全部落 实防风抑尘设施,港区企业全面实现“净车出厂”、“净 车出港”。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环保部 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监察执法,继续督促企业完成剩 余环境问题的整改,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原经省督 导组认定111项整改任务,现已整改完成106项,完成率 95.5%,还有5项环境问题因整改难度大或整改时限较长未 能按时完成整改。二是突出抓好疏港公路粉尘污染治理。 通过督促企业建设完善“净车出厂”设施,规范管理,修 复受损道路,严格车辆“三超”治理,安装视频监控实时 监控等措施,疏港公路金港段尘土飞扬情况基本消除,金 港工业区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五)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启动了“清水蓝天—利剑行动”,采取不定时间、不 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 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类突出环境 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1x年至今,共检查企业 974家次,对宝钢、亿鑫、闽光、能源、华东船厂、南珊、 恒泰置业、万豪三期工程、盛鑫锋生态禽业、中森畜牧、 东泰农牧等25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全县共立案处罚环境违 法案件42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8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决定书67份,总共处罚款约213万余元。同时我局完善 了12369投诉热线处理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件 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 定。201x年1-8月共受理污染投诉件273件,查处273件,办 结率达100%。 (六)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情况 督察期间,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4件信访 投诉件和12份档案调阅通知单,均已按期完成反馈与报送工 作,无退回件现象。针对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我县已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县长为 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 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 协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我局代 拟了《罗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