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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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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 芦山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 展理念,坚定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加快建成灾区 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依 托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涉水环保各项工作,维护河道生 态环境。现将201x年涉水环保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概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水电站78处,按照管理权限区分,省 管2处,市管7处,县管69处(其中5处农业灌溉渠道电站、 8处停产已注销取水许可电站)。按照央督反馈意见和省市 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要求,根据水电站下泄生 态流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实有65处水电 站需开展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 流量作为十二个专项环境整治问题之一,制订了《芦山县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我局对应制定 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 实人员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自201x年起,我局先后印 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 的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通 知》、《关于开展全县水电企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 通知》、《关于再次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的 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和《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程及监控措施 验收工作的通知》多份文件规范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 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 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x〕720号)和《芦山县落实中 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 ,县水务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全县水 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各项整改措施。 1、强力落实既定整改措施。自县政府于201x年7月 19日召开了全县水电企业集体约谈会,县发改、水务、环 保部门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下泄生态流 量承诺书》65份;在各水电站取水口树立下泄生态流量公 示牌65块;采取在取水口泄洪闸门处焊接钢块,落实无障 碍下泄流量工程措施65处;安装非在线视频监控65处,在 线视频监控措施16处,正在加装在线视频监控4处;前期制 定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延续取水论证工作。我县64家水电站的取水许 可证在201x年底至201x年4月陆续到期,我局利用办理延续 取水许可契机,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各水电站开 展《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将下泄生态流量的流 量值、无障碍下泄工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等纳入取水许 可管理工作并写入评估报告中。如果水电站不执行已核定 的生态流量值、落实不到位或未建设监控措施和无控制下 泄工程措施,县水务局将在验收中不予通过和不办理取水 许可证,以此促使水电站各项整改措施到位。 3、按照方案对标整改。根据省市县《落实中央第五环 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县水务局已 经按照时间节点在5月完成了全县水电站排查,形成了问题 电站名录。在7月11日召开了全县水电站一站一策编制专题 会,要求存在下泄生态流量问题的65处水电站在8月10日签 完成一站一策的编制,根据电站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 方案。截止目前,全县纳入“一站一策”整改工作方案编 制工作的65处水电站,已有60处水电站完成方案编制报我 局,我局联合县发经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已开展初审工作,完成初审有53处水电站,余下未完成方 案编制的水电站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完成并提交5个部 门进行联合审查。 4、外出学习提升管理能力。今年1月,县水务局组织 大川电厂等企业赴甘孜州泸定县交流学习,学习了华电泸 定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施、水量监测设施安装情况。7月 3日,在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