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
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闽工商
消〔**〕60号)和《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贯
彻落实**年3·15期间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消字〔**〕
1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具体工作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
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
矛盾”等重要论断,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紧扣“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倡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充分
反映消费者对品质消费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要求,提倡绿
色、共享、文明、理性消费,摒弃奢华、浪费、掠夺式消
费,推动完善品质消费标准,用品质消费拉动高质量发展
,形成用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舆论环境
。以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注
重倾听消费者心声,重视消费者诉求,组织开展纪念
“3·15”系列活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跨越发展做出新贡
献。
二、组织领导
此次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区局领导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具体负责,各处室
、分局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工作。
三、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中消协**年消费维权年主
题)。
四、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从即日起至3月底。
五、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与媒体合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联合媒体录
制“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公益节目、访谈节目,充分
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
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年消费年主题和新《消法》的宣
传力度,努力扩大新《消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普及面和
影响力,形成有声有色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年
3月15日上午9:00-12: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联合
区旅发委、农业、烟草、司法、新闻媒体、电信、移动、
联通、邮政等有关成员单位,在万宝山公园广场开展**年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向群众发放新
《消法》《消费常识及提示》《维权之剑》《消费维权实
用攻略》《禁止传销条例》《食品安全法》《广告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价格法》
等宣传材料以及各类消费常识和维权案例,现场开展消费
维权咨询服务,宣讲新《消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
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
劣产品,接地气、解民情,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
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监管
职能作用,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根据辖区实际,在
“3·15”前后大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
,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