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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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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 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闽工商 消〔**〕60号)和《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贯 彻落实**年3·15期间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消字〔**〕 1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具体工作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 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 矛盾”等重要论断,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紧扣“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倡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充分 反映消费者对品质消费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要求,提倡绿 色、共享、文明、理性消费,摒弃奢华、浪费、掠夺式消 费,推动完善品质消费标准,用品质消费拉动高质量发展 ,形成用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舆论环境 。以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注 重倾听消费者心声,重视消费者诉求,组织开展纪念 “3·15”系列活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跨越发展做出新贡 献。 二、组织领导 此次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区局领导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具体负责,各处室 、分局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工作。 三、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中消协**年消费维权年主 题)。 四、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从即日起至3月底。 五、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与媒体合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联合媒体录 制“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公益节目、访谈节目,充分 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 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年消费年主题和新《消法》的宣 传力度,努力扩大新《消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普及面和 影响力,形成有声有色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年 3月15日上午9:00-12: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联合 区旅发委、农业、烟草、司法、新闻媒体、电信、移动、 联通、邮政等有关成员单位,在万宝山公园广场开展**年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向群众发放新 《消法》《消费常识及提示》《维权之剑》《消费维权实 用攻略》《禁止传销条例》《食品安全法》《广告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价格法》 等宣传材料以及各类消费常识和维权案例,现场开展消费 维权咨询服务,宣讲新《消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 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 劣产品,接地气、解民情,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 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监管 职能作用,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根据辖区实际,在 “3·15”前后大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 ,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