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新”组织党建立新规
2018年02月05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印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新时代党的
建设总要求,着力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
展。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分片兜底
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两新”组织
党工委统筹负责,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齐抓共
管,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负责,“两新”组织党组
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
细分责任事项。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责任事
项包括定期研究谋划“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把“两新”组织党
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
委责任事项包括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