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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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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 局实际,现就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办文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种公文必 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一)收文办理 1、收文。通过OA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局的公文、函电、 资料、领导批示和机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 ,做好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理流程图进行办理。 (具体流程见附件1) 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自行收到的公文 ,需由局办理的应交局办公室签收,未经签收的公文,不予 办理。各处室向局请示报告工作,除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或 确需直接报送的涉密敏感事项外,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 2、批办。阅知性公文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 、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由办公室在收文当日(如当 日16:00后收文的,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理)分送。批办 性公文统一送局长批办或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各处室职 能在收文当日分送各处室办理或相关局领导批办。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 处室承办落实,需局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将局 领导的批办意见在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在公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工 作,直至办结。一般性公文及事项,承办处室需在2个工作日 内办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文单位。重要公文及事项由各 处室主要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 审示。 5、协商办理。由局两个以上处室承办事项,处室间如有 分歧意见,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示。 6、归档。公文办结后,由办公室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 、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集中收集、 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立卷、归档。 (二)发文办理 7、流程。主办处室拟稿—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办公室 审核—处室校对—签发—盖章—分发。(具体流程见附件2) 8、拟稿。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负责起草本 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 9、审核。各处室起草的、拟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处 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初审,审核的重点是确保文稿数据、事实 准确和所提措施切实可行。以局名义发文,一律经局办公室 核稿,对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 ,说明理由退回拟文处室;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 研究和修改的,根据办公室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修改后重 新报送。 10、签发。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局党组书记签 发。以局行政名义发出的公文视情处理,一般事项按分工由 分管局领导签发;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部署、规章制度、人 事任免公文,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签发。 11、印制、归档。公文的印制由办公室负责。实行“谁 呈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初校、盖印、分发,办 公室负责复校。印发公文由办公室及时立卷、归档。 12、上行文规则。局报送上级机关和局属单位报送局的 公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 批准适用“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 询问适用“报告”。请示应一事一文,“报告”不得夹带请 示事项。局根据工作需要向其他党政部门行文一律用“函 ”。行文应使用规范全称或简称。 二、办会 13、会议类别: 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是局决策性的会议,由局 党组书记或局长主持。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 工作需要由局党组书记确定列席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副局 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列席人员。局办公室负责 发布通知、组织和会议记录。 局工作例会或党员学习会:每月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 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主要是听取工作汇报、学习相关文件 精神、协调讲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参加人员 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 责人或党员干部。 局专题会议:主要是协调落实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 议的决定、局长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