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的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市县城区道路及乡
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和各县(市、
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
管制措施。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
,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
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二、各村组、自然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