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安扫黑除恶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
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
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
对此,廊坊警方在做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
作的同时发出倡议,全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不断
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要带头遵纪守法
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
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
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
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
伞”可乘之机。
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
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
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
报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