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市长在全市城市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峰
(2017年3月23日)
同志们:
下面,就做好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我讲五点意见。
第一,要注重问题导向,全面打响城市违建治理攻坚战
。城市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顽疾,破坏了公平正
义和法治尊严,破坏了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对此,党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年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全
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
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电视动员会议,决定利用三年时间
,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建设
“零违建”。对于这项工作,省里还专门对我市进行了督导调
研,孙伟常务副省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我市在2013年就
研究出台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30条意见,但执行落实不
好。中央和省里作出安排部署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虽然做
了一些工作,但效果也很不理想。从目前的数据看,全市
违法建设面积达230多万平方米,可以说,从城市到农村几
乎随处可见、抬眼便是。总的讲,这种乱象主要有四种情
况:一是未批先建。在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未经批准的
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私自建设。二是少批多建。批一层
建两层、批九层建十层、批五幢建六幢,甚至超出规划许
可的好几倍。三是变相违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借城中
村改造、危房改造等搞变相房地产开发,在集体土地上违
规建设住宅小区、门面房等。四是乱搭乱建。部分居民受
经济利益驱使,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之机,抢建、偷
建“隔夜楼”“楼上楼”,企图获得拆迁补偿。这些问题已经到
了不治不行、非治不可的地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问
题的严重性和形势的严峻性,切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
度出发,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强力开展治理
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设,促进城市容貌大改观、城市形
象大提升。
第二,要注重把握时序,稳步实施治理。一是调查摸底
。兜清底数是下步治理的前提条件。各级要坚持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迅速展开新一轮大排查,确保今年3月底前
,全面完成全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统计认定
,为后续工作提供可靠依据。要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
、排查核实等三种方式,切实做到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
建设情况、涉及党员干部情况“三个摸清”,真正实现调查摸
底数据准、资料全、情况明、无盲区。各区(市)、枣庄
高新区要将排查出的情况,分类统计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进。
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总体治理工作台账和年
度治理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从严
从快进行治理。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
,2017年重点治理一批急需拆除的违法建设,年底前要完
成三年总体治理任务的60%以上;2018年和2019年要制定实
施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同步推进新增违法建设的即查
即拆、存量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三年
治理任务。三是巩固提升。2019年6月底前,开展违法建设
治理“回头看”活动,全面总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构
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环境容貌持续改善。
第三,要注重科学施策,依法开展治理。这次会上,我
们印发了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
整治范围、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
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依法治理、分类处置
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既要咬住目标、敢打硬仗,又要
统筹兼顾、平稳有序。一是对新增违法建设,要坚持“零
容忍”,实行即查即拆。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对
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
建设单位和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相关
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二是对存量违法建设,要区分不同情
况,依法分类处置。做到“四个率先拆除”:率先拆除不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内容的违法
建设;率先拆除占压消防通道、市政管线,破坏建筑物结
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民生与发展
需要的违法建设;率先拆除在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和
临街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率先拆除已纳
入近期“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计划的违法建设
。三是对暂时不宜拆除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区(市)、枣
庄高新区要认真研究,国土、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
门要加强配合,厘清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实行疏堵结合、
拆补并用,采取责令补办手续、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罚款等手段,妥善进行处置。
第四,要注重搞好结合,全面提升城乡管理水平。一是
与创建国家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