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
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
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
决定: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
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分别依
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之一的。
二、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
分子,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
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
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处罚。
五、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依照本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虚开用于骗取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