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1)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
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
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
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
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
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
,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
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
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
,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
、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
、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
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
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
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
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
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
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
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
,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
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
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
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
,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
得以提高。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2)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
行,2021年x月x日公司总部安全副总xx组织公司驻xx项目
部全体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通过王
总的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
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
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
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
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
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
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