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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专项工作审议报告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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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报告,请审议。 一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 工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 真践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 针,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 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党 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 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 ”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区经济 增速在全国较早扭负为正并持续回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决战决胜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全区经济平稳复苏向好 。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投入141.2亿元,确保各地 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出台工业稳增长“11条”、积 极财政政策“28条”等系列政策措施,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支 撑。全力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贴息撬动“复工贷”“稳企贷 ”“防疫贷”524.8亿元,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 ——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就 。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 金353.3亿元,支持全区剩余的2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积极防范化解债 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18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积 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有效支持我区 “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建设。 ——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区盘活使用存量资金880多亿 元。自治区本级“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压减金额超过23亿 元,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 预算的比重较2019年降低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 步提升。全年财政支出总量6179.47亿元,增长5.6%,支出 规模创历史新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全区民生支出达到4943.9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 ,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20亿元。建立财 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确保中央490多亿元新增财 政资金分配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 资金下沉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 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转移支付资金 3 0 4 2 . 9 5亿元,有力支持基层兜牢 “三保 ”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 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制度,定期对 账销号,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真实性,强化源头治 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发展。截至 2021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金额237.46亿元 ,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104项。 一、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 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延伸审计了19个一级预算单位 (以下统称部门)和43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20.30亿元(含一 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支出4971.24亿元。自治区本级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2.37亿元(含专项债务收入 1023.35亿元)、支出1414.53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总收入49.19亿元、支出25.01亿元。自治区本级社会 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5.77亿元、支出804.18亿元,历年滚存 结余658.9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 委、政府决策部署,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 ,进一步提升直达资金下达效率和使用效果,在保障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助力打赢三大 攻坚战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一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收入、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等预算收入8928.48万元未能及时收缴财政国库;二是未严 格要求有依托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68家单位完整编制 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0.51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8个主管部门未将所属45户企业纳入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存在漏编现象。 2.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够强。一是23个自治区本级追加 预算项目年度执行率低于50%,当年形成结余4666万元,其 中有7个项目年末支付金额为0元,涉及预算指标546万元 ;二是部分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低,要求在2020年6月前使 用完的3个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截至2020年末仍有资金结余 548.57万元。 3.存量资金收回力度不够。一是审计抽查19个部门发现 ,6个部门在往来科目中隐藏可盘活的实有资金4060.95万元 ,9个部门和17家单位未按要求统筹盘活实有资金账户的存 量资金9206.6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回50个部门和143家单 位政府采购结余指标5345.27万元。 4.“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需加强。一是2个部门和30家 单位少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金额303.87万元;二是抽查19个 部门发现,8个部门在年末突击向公务用车加油卡、公务用 车ETC卡等储值卡充值178.30万元;三是3个部门和3家单位 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年末提前向收款方或本单 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396.09万元。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6个部门的8项中 央、2项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7.77亿元未及时下达,最 晚超过规定时间200天。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110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重点审计了13个部门及所属191家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情况,抽查预算资金 9 0 . 7 6亿元,占应审计预算资金 138.01亿元的65.76%。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有关部门坚持 “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年度预算执行 ,财政拨款预算118.39亿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08.10亿元 ,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1.30%,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 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3个部门和25家单位结余资 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61.49万元;2个部门和12家 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924.06万元;4个部门和34家 单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涉及金额4.17亿元;2个部门和 4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涉及金额 361.78万元;1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资金 转入基本户6398.86万元。 2.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10个部门和13家单位存在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1.77亿 元;3个部门和7家单位决算数据不真实、不精准、不完整 ,涉及金额1221.12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3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履行政 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6.63万元;18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 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申请调剂使用,涉及金额1606.52万 元。 4.资金使用不够规范。6个部门和1家单位存在年末突击 花钱,无依据发放补贴或其他福利、超标准列支会议费、 培训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23.56万元;4个部门和3家单位不 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经费,涉及金额8902.79万元。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和19家单位存在账 表不符、报账资料不齐全、未及时报账等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涉及金额9370.98万元;4个部门和5家单位未及时清 理往来款,涉及金额5210.08万元;6个部门未建立内部审计 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监督存在漏洞。 6.自治区主管部门对分配到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 到位。5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11亿元 ;1市8县2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审计日未支出,资金沉淀 6184万元。 (三)财政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 审计,关注了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 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绩效评价标准不够严谨。《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出、效益指标权重”设定,未 达到中央有关政策中“原则上不低于60%”的要求。 2.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审计抽查发现,3个绩效再 评价报告对已停产项目效果指标给予高分,评价不客观、 不真实;5个部门和18家单位52个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不 准确,绩效目标实现效果不佳,涉及金额4.83亿元。 3.财政绩效动态调整不够及时。9个部门未建立部门项 目库;3个部门未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6个部门和 6家单位21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科学、不 完整、不细化,涉及金额8760.05万元;4个部门9个项目预 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涉及金额2.79亿元;1个部门1个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结果不符。 (四)延伸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通过“三级联动”审计方式 延伸审计了市县部分财政管理重点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 问题有: 1.部分市县未及时盘活可统筹的财政资金。8市51县未 按要求统筹盘活520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11.87亿 元;4市50县未及时收缴571家单位应缴财政收入6.98亿元。 2.部分市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市部分财政 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500万元;4县部分项目财政资金结余 较大,涉及金额24.40亿元;1市5县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 63.12亿元;2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2.35亿元。 3.部分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有扩大趋势。4市34县 2020年末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比2019年末增加80.94亿元 ,其中1市20县连续两年增加62.01亿元。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14市106个县新增 财政直达资金开展现场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问题532个 ,涉及金额87.32亿元。截至2020年底,中央下达我区新增 财政直达资金494.13亿元,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留少量资金 外,其余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并已支出487.94亿元,尚未支出 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5市33县复工复产补 贴、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惠企利民资金1.96亿元未能及时兑 付给企业和个人。 2.部分资金分配不规范。1市16县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6207.92万元安排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欠款;3市 27县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64亿元落实到具 体项目,造成相关项目未能及时启动。 3.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1市91县存在项目推进 慢、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和结余资 金收回统筹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66.33亿元。 审计中,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的原则 ,审计现场整改率达60%以上,经后续跟踪督促,2020年末 审计整改率提升至97.18%。截至2021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 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各级各部门出台和完善制度机制77项 ,有效推动直达机制常态化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重 大政策得到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就业优先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 况。 围绕“稳就业”、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 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安排专题开展跟踪审 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稳就业”财政补贴未能及时惠及企业。1市1县 152户企业应享未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130.91万元;4县就业补助资金4460.80万元未及时使用。 2.部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46户企业应享 未享“六税两费”减半的税收优惠304.93万元;4市138户吸纳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应享未享增值税减免275.34万 元;2县向企业多征土地增值税等税费1.22亿元;2市4县违 规收取应减免的相关税费或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1.43亿元。 3.部分市县和单位清欠任务未全面完成。2市2县少报、 漏报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7690.33万元;2家单位、 1市1县和2个市直部门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账款1.41亿元;1个部门、2家单位、5县和1个市直部门应退 未退各类保证金8487.47万元。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5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措施落实 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后续扶持成效不佳。1县投资1925.30万元 的3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或废弃;1县4个项目未达到协议 约定的带贫效果,涉及金额603.41万元;3县投资1.05亿元 的6个产业项目未确定带贫机制或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 (2)部分县政策措施落实不力。4县易地扶贫3228户 搬迁户已搬迁入住超过两年未拆除旧房;4县存在应建未建 污水处理设施、安置点周边道路未硬化、配套设施不完善 情况,影响搬迁群众9197户。 2.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 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我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以下简称“双高”)基 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开 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有待加强。2县用自治区下达 的补助资金2351.74万元支付设计费等项目管理支出。 (2)部分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2市3县6.83万亩“双 高”基地被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用地占用;全区 “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167.39万亩尚未开工建设;3县已建 成的127个片区水利化项目未能实施灌溉作业;由分散经营 户实施的564个片区65.13万亩水利化项目未发挥效益。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任中)审计,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发现 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落实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决策部署还不够到 位。2市12县存在部分镇级村级水源地水质监测未开展、部 分入河排污不规范、部分水源地受污染等问题;2市8县存 在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缓慢、部分大气污染物 超标排放等问题;2市3县存在部分污染地块监管不力、部 分污染治理规划滞后等问题。 2.部分市县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严格。2市8县因 管护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撂荒;2市 9县土地整治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难以按期完成。 3.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1市8县的部分污水处理存 在项目推进缓慢、未正常运行、负荷率未达标等问题;2市 7县的11.33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存在兑付率低、闲置、损 失浪费等现象。 (五)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三级联动”核查 ,并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 (以下统称直属企业)审计,关注了部分单位、直属企业 和市县债务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 题有: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逾期1年未 能开工建设,涉及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1县1799.39万元 专项债券资金闲置1年未使用。 2.部分直属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2户直属 企业下属2户企业亏损1.64亿元;5户直属企业因决策失误或 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存在损失或潜在损失风险;7户自治 区直属企业存在对外担保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违规提 供超股比超限额担保等问题。 三、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调查,审计实地走访14个市402个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 区共下达三批次 “双百双新 ”产业项目471个,总投资 20816.27亿元,2020年全年推进项目410个,年度完成投资 989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双百双新”项目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两高一剩”或产 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项目117个,投资占比超过50%;产 业项目与国家“三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衔接不够,符合战 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项目152个,占比不足35%。 2.“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有待加强。37个项目年 度投资完成率不足10%;33个项目企业实际投资和建设情况 与项目申报(或企业备案)的内容有较大出入;22个投产 项目达产率不高;7个被认定为开工的项目和3个被认定为 竣工的项目实际未达开竣工标准;4个已竣工投产项目单独 或包装成新项目申报“双百双新”建设项目。 3.“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工 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仅完成投资16.87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 投入重资产项目,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导向还未显现。 4.“双百双新”项目要素保障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 。42个项目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服务匮乏等,影响企业 生产、职工生活及项目的招商引资;120个已开工项目未取 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因环境容量有限 ,部分项目相关环保措施暂时无法落实。 (二)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10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或竣工决算)开展审计,涉及总投资561.96亿元。审计发 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 6.32亿元;2个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3个项目环境保护 措施执行不到位。 2.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 范,涉及金额17.21亿元;4个项目多计列结算价款、利息费 用、待摊投资等2.28亿元。 3.项目管理不够严谨。7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合同约定存在漏洞等问题,涉及金额3.25亿元;10个项目 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存在设计变更审核不严、现场管理 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9034.76万元。 (三)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 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截至2021年4月30日,广 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显示181项科研项目已逾期未结题,涉 及金额2.09亿元,个别项目逾期超过3年以上。 2.部分资金拨付不规范。1个部门未经立项拨付科研项 目资金3000万元、向未完成立项实施审批的57个项目支付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1038万元、未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的情 况下支付业务款项882.64万元。 3.部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待加强。2家单位科研项 目缺乏有效管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152.54万元未及时上缴 财政、729个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后未及时办理结账手续 ,涉及金额1579.41万元。 (四)利用国外贷援款审计情况。 组织对1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开展审计,共审计单位 78个,审查资金136.9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0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受阻等 原因推进缓慢;3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3个项目未按年度计划使 用外资,影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3个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现 象,涉及金额4405.54万元。 (五)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18个部门、2个市及部分县政务数据“聚通用”情 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数据与网络安全防护薄弱。1市5县电子政务 外网未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1市 3县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网络线路方式不规范。 2.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及应用改革序时进度与要求还有差 距。自治区有关部门未按时建成“四转四改”政务信息化建设 机制,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未全部完成。 3.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力度有待加强。3个部门 未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5个部门数据难以融合贯通 应用;自治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未按时更新和审核时 间过长。 四、聚焦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4市14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 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2市3县6911.59万元资金 闲置超过1年以上;3县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和收回 财政资金1173.07万元;3县主管部门违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 取应减免的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619.95万元 。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有待加强。3市5县部分不符合条件 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性住房 1094套;6县216套公租房分配后闲置、170套未收租金。 3.部分符合条件对象未能优先保障。1市3县符合条件的 50户优抚对象、17户孤老病残人员未能获得优先保障。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13市49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4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资金4.38亿元未拨付到位;2市违规使用基金1.53亿元;5市 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导致利息损失711.59万元 ;6市医疗保险基金40.59亿元银行存款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 经集体决策确定存放机构。 2.社保覆盖面不够完整。10市部分低保、特困、去产能 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县27个财政差 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72名职工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参保范围;5市部分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未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110家企业未获或少获得 养老保险费减免108.51万元;2市10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未能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20.98万元。 4.保险基金支付不够规范。13市410人重复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向49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 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涉及金额417.96万元;11市部分定点医 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多支付 费用5201.88万元;13市56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300家二 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2402.82万元。 (三)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9市40县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 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幼儿园普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县未建立多元普惠 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也未在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 政策扶持。 2.幼儿园师资力量配置不足。29县3590所幼儿园未按规 定配足专任教师或保育员;5县1216所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 存在小学教师兼任幼儿园教师情况,挤占义务教育师资资 源。 3.学前教育资金安排和使用不够规范。6县学前教育经 费1.26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未 得到有效落实;12县未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1.16亿元;1市4县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等财政专项资金 6675.08万元超过2年未支出。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对23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6县相关工作统筹衔接 不够到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440.35万元。 2.部分卫生医疗资产闲置。17县66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 用房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金额7.01亿元;7县21所 乡镇卫生院37件医疗设备闲置,涉及金额1794.87万元。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不规范。7县34所医 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超过竣工期限未建成,涉及 金额2.37亿元;5县31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未 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涉及金额3.16亿元。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债务风险 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24户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上述直属企业资产总额为19134.04亿元,负 债总额为13248.31亿元,所有者权益5885.73亿元。审计发 现的主要问题有: 1.债务结构不够合理和部分债务资金成本较高。5户直 属企业短期债务余额占比接近或超过50%;7户直属企业融 资成本较高,融资成本7%以上的债务余额291.89亿元,占 债务余额的3.73%;6户直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70%;4户 直属企业未完成平均资产负债率降低2个百分点的管控目标 。 2.资产管理措施不够到位。2户直属企业及下属48户企 业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9.5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金融类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盈利能力 及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业务开展不够规范。4户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前尽职调 查不够充分,投资后跟踪管理不够到位,导致委托贷款和 投资未能收回、逾期、欠息。 2.资产风险管控不够严。4户金融企业19.30亿元不良资 产清收进度慢,制约经营效益的提升;2户金融企业向关联 企业平价转让大额债权,真实资产质量状况无法体现;9户 金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 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出租(借)处置资产不合规。4个部门和9家单位资产 出租(借)处置不合规,涉及金额804.40万元;2家单位未 及时收取铺面、房屋和场地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909.98万 元。 2.国有资产仍有闲置情况。4个部门和11家单位资产闲 置,涉及金额1128.32万元。 3.国有资产信息不够实。2个部门未及时盘点固定资产 ,涉及金额391.95万元;8个部门和3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涉 及金额4.52亿元;5个部门和5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 符,涉及金额6572.53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任中)审计,关注了部分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 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资产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2市12县 存在“毛地”出让、未批先征、土地闲置等问题;2市9县存在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超量取水、违规占水养殖等问 题;2市10县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无证或超范围砍伐林木等 问题;2市12县存在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超控制指标 开发等问题。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资金征管用不够规范。2市 11县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土地复垦费等 相关专项资金9705.16万元;1市9县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或管 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3亿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处 理。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 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 ,及时提出意见建议375条。2020年7月以来向自治区党委 、政府报送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 101份。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6起 ,涉及金额55.04亿元,493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 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公共资 源管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 计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常 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 改力度,形成整改合力。自治区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 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开展实地跟踪调研,指导督促 各级各部门加快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审计厅坚持“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 ,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在督促整改、解 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审边促,提高审计即审即改率 ,加强审计整改现场检查和“回头看”,保证审计整改真实性 。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职尽责,通过举一反三 、自查自纠、完善机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计整改成效 。 截至今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除个别问题 难以短期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今年审 计发现问题,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于 今年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 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是继续 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 中小企业工作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工作措施,统筹用好 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 体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 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三是 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 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腾减节约的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 保障基本民生。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加大财 政资源统筹力度,将部门和单位各类收入以及依托行政权 力、国有资源(资产)等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推动 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收回使用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 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 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三是压实部门 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 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花 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 一步加强基层财政“三保”运行监管,严控市县财政暂付款规 模,加快消化存量,提高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效果。 (三)有效提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双 百双新”政策吸引力,优化完善项目保障制度,更有针对性 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切实将要素保障落实到位。细化项目 入围标准,突出全区产业链延补导向,遴选一批高质量项 目。二是不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预算与规 划的对接,保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提升前期工作效 能。持续推进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等项目 ”现象。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全面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 ,提升创新驱动资金效益。四是加大数字广西统筹建设力 度,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部门对政务数据安全 保障的责任,共同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向 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统一、规范 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 管理责任,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资产。三是 强化对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总体布局、投资运作、 收益管理等的统筹约束,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 置。四是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监测预警,推动构建水、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 源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确保在合理开发的同时,让有限 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易地扶贫搬 迁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强 资金、资源要素保障,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二是 构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基 金支付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 遇等现象。三是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普 惠幼儿园扶持政策,推动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城镇小区 配套园为辅助的普惠性资源供给体系,着力推进解决“入园 难、入园贵”问题。四是合理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 目和资金投入方向,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关于2020年度龙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 龙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 议。 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市、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79,301万元,完 成预算的87.3%,同比下降12.7%。 2020年,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95,554万元 ,返还性收入-4,78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182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974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5万元,调入资金7,518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5,928万元。收入总计225,426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99万元,同比上年减 少10,349万元,同比下降8%;债务还本支出732万元;上解 上级支出71,9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95万元 ;年终结余25,196万元。支出总计225,426万元,当年财政 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 出17,0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10万元,教育支出18,544万 元,科学技术支出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23万 元,节能环保支出2,3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99万元,农 林水支出7,4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2万元,资源勘探信 息等支出77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60万元,住房保障支 出4,0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 管理支出1,247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7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2,974万元,其中:本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9,352万元,省基金补助收入 17,79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000万元,当年调入资金 126万元,上年基金结余3,699万元。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76万元,其中: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42万元(包含 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 的支出1,24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 支出8,722万元(包含化工园区碳纤维产业园二期项目支出 5,168万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支出3,554元);彩票公 益金安排的支出21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5,065万 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568万元;调出资金6,965万 元,年终结余20,8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完成情况 区财政局存储专户上年结余33.76万元,2020年一般预 算外收入83.81万元,其他收入1.06万元;一般预算外支出 88.12万元,调入国库17.28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2020年 末预算外结余11.13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政府新增债务27,92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 金5,928万元(含再融资债券资金52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 22,000万元(化工园区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二期)6,000万 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10,000万元、区妇幼保健院新建 项目2,000万元、中兴街棚户区改造项目4,000万元)。 2 0 2 0年偿还债券本金 7 3 1 . 6 2万元,年末债务余额 2 2 8 , 0 9 5 . 1 1万元,比上年净增加 2 7 , 1 9 6 . 3 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 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 情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幅度 较大,由于刚性支出及政策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 加突出,财政运行难度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减收增支困 难局面,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各 项事业的有序推进。 一是优化预算编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保 工资、政府运转、基本民生“三保”目标。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直达资金政策,在加强对资金 支出审核的基础上,及时下拨各类资金,确保直达资金发 挥最大的效益。 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在保 障预算单位基本运转资金支出的同时,确保教育、卫生健 康、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方面的资金优先拨付。积极申请 各类资金,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需 求: 1 .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24 . 88万元,同比下降 35 . 46%。 2.一般债券资金支出7,136万元,其中:化工园区基础 设施改造项目1,864万元、“四好农村路”债券资金3,000万元 、农村垃圾收运1,053万元、小街小巷整治874万元、农村公 路危桥改造345万元。 3.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0,222万元,其中:化工园区碳纤 维产业园项目(二期)5,168万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 3,554万元、中兴街棚改项目1,500万元。 4.全力支持大项目建设,碳素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专项 补助3,000万元、吉化88栋楼搬迁项目1,200万元。 5.重点保障疫情防疫所需资金需求,完善了公共卫生服 务体系建设,补齐了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短板。安排抗疫特 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补助资金990万元,用于救治设备、医疗防 护物资的采购;安排抗疫特别国债5,568万元,用于疫情物 资采购及铁东医院“发热门诊”建设。 6.加大对产业扶贫的资金投入。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支 出达993.9万元,全区2个省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全部退出贫 困序列。 7.配合全市开展的“双城同创”活动,加大对城区卫生环 境整治和街路的维修的投入力度,截止审计日累计支出 2,800万元。 四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及时跟踪政府债务动态变 化,确保按时偿付到期债券本息。2020年共计偿还债券本 息合计8,557万元,其中:本级偿还债券本金204万元,以再 置换方式偿还债券本金528万元,支付债券利息7,825万元。 五是财政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区71户一级预算 单位全部上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 使用效益。 三、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区财政局2020年未发生2019年审计提出的虚增财政收 入问题;乌拉街镇幼儿园电增容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8月 26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财政超支挂账问题在本 次审计中仍然存在。 2020年,虽然财政局面对财政压力持续增大的不利形 势,多方筹措资金,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但是,区财政 局在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 题: 1.财政收入下降明显,财力不足的情况更加突出,财政 支出超支挂账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且数额较大。 2.仍然存在当年专项资金欠拔问题。 3.政府性债务利息支出7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的比例较高,对政府一般公共支出影响较大。 四、审计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 法规,加强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要 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确保财政 收入、支出及往来帐项能够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 结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2.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 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3.强化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建立结余 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 政资金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专项债券申 请项目的审核把关,将专项债资金“借、管、还”都纳入绩效 管理中,真正落实举债问效、无效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切实防范政府专项债未来的偿债风险。进一步加强对 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管控,提前做好政府性债务偿还本息的 测算和预案,确保不发生逾期风险。 特此报告。 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 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 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审计机 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 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 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 决议,紧扣预算管理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围绕稳增长、 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为我市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 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 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 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14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15份,查 出违规金额10.1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5591万元,促进增收 节支13.7亿元,调减投资额26.66亿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 改措施1005项,促进完善制度234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 1292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 领导下,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两手硬、两战赢”,扎实做 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六争攻坚”和争先创优行动,经济 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出台帮扶中小企业 共渡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 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全年为企业减负852.6亿元。高效 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69.05亿元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8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固 定资产投资增长5.5%。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市 “三公经费”下降25.8%。 ——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 费,全市各级财政共支出疫情防控资金14.8亿元。教育、卫 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7.2%、8.6%、43.5%。城镇 新增就业20.9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 ,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物价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 9.8亿元。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集中力量打好三大攻 坚战,持续控增量、压存量,稳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 年安排援疆援藏和省内扶贫支出9.3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 支出7.4亿元,助力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全面推进,东 西部协作扶贫圆满收官。节能环保支出4.82亿元,促进生态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权责清晰、 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财政管理体系,市与区县基本公共 服务等七个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顺 利推出。制订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至 2 0 2 1年 7月底 ,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4个应整改事项,已整改 到位39个,健全相关制度17项;尚有5项正在整改中,主要 是1项制度因履行审批程序尚未正式出台,个别建设项目仍 在加快推进,部分资金尚未支出。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 ,督促整改到位。 一、紧扣预算管理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对市 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 例,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实现全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纳入2020年市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34家,尚有12家企 业因未实现统一监管,所以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 范围。 2.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2020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三、四季度利息收入 8814.2万元未缴国库。二是市三区直管公房处置收入管理制 度执行未统一。至2020年底,海曙区和江北区直管公房房 改房出售收入2113.09万元、江北区2002年至2010年直管公 房拆迁补偿收入1.35亿元未缴市级财政。三是市水利局、市 财政局等部门未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 征收。至2021年4月底,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应收未收水土 保持补偿费39.33万元。 3.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清退不规范。市财政局等部门对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清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投标保证 金的自查清退和上缴国库等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 行管理,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因投标人吊销、注销或失联等 无法退还的61.6万元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并上缴国库。 4.公务支出动态监管力度不够。一是现金消费或非公务 卡消费比例高。“现金录入”占总报销金额的28.22%,有 126个预算单位的201.39万元购物支出报销无对应商户信息 。二是个别公务支出支付不规范。如1家单位直接通过个人 公务卡转发各区县工作人员出差补贴25.2万元。三是存在开 票单位与POS机刷卡商户不一致情况,且部分商户不符合公 务消费范围,涉及金额2.38万元。 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部分资金管理办法未 及时出台致资金闲置。因市科技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至2020年6月底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补助资金 1100万元未能分配使用。因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至 2020年11月底市东部科创中心专项扶持经费3200万元仍未 支出,审计指出后资金已收回。二是专项资金评估退出机 制不健全。至2020年底,市级财政未建立专项资金执行期 数据库,也未制定期满后评估论证操作细则,无法对专项 资金执行期满是否延期或取消及时作动态评估。 6.预算绩效管理仍有薄弱环节。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审 质量不高。2021年度市级部门编制提交的绩效目标中,7家 单位的8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未量化,影响 后期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涉及预算资金1.53亿元。二是预算 绩效管理体系制度尚不健全。至2020年底,市财政局尚未 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导意见、未制定政策和项目绩效 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未建立健全对区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 绩效评价机制。 (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专题审计情况。组织实施 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 局认真组织、指导区县财政局和市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财 务报告编报工作,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基本真实反映了 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体不完整。如市本级及慈溪市等 6个区县共29家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市 本级及北仑区等5个区县的部分国有企业未纳入政府综合财 务报告编报范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奉化区的6.2亿元投 资基金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 2.公益性资产编报不完整。如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梁、 园林绿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资产未纳入政府财务报告 反映;宁海县1308套公租房未编入政府财务报告。 3.股权投资编报不准确。市本级政府财务报告中个别企 业仅反映本级报表数字未反映合并报表金额,少反映长期 股权投资1.94亿元、投资收益2.8亿元;部分国有企业未填 报本年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重复填报。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 济责任审计对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对市生态环境局和 市供销社2个重点部门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 明,市级有关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预算执行情 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11个项目资金结余1022.48万元 ,其中:预算安排为379万元的执法专项业务等2个项目 ,预算执行率为66.34%;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 目资金沉淀840万元。市司法局预算编制不准确,2019年社 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为51.3%,涉及预算金额150万 元。 2.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管理方面,8家单 位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未按合同履约付款等问题 ,如市文广旅游局下属1家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98.42万 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未按合同约定提前 支付工程进度款2118万元。资金管理方面,至2019年底 ,市住建局“城建小配套建设”等资金1.1亿元结存超过3年未 及时清理,城市道路专户及住房保障专户2020年利息收入 2185.57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市供销 社未建立单位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至2021年6月底,未 按国家规定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涉及补贴资 金500万元。 二、紧扣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 情况。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财政部下达我市的69.05亿元新 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跟踪审计。至2020年底,实行直达市 县基层管理的财政资金已全部下达。审计结果表明,市县 两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新增财政资 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惠企利 民政策落到实处。但也发现部分地区落实直达资金基础性 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项目支出进度慢、资金拨付不合规等 问题,涉及13个建设项目、金额8.67亿元。至2020年底,被 审计地区和单位已通过加强动态信息监控、重新分配、收 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措施积极整改,相关 问题已全部整改,个别地区还及时修订了政府性投资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 (二)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 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10个区县的审计调查 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国家规划、省 行动方案和市行动计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融入 、全领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标志性工程建设方案和 重大事项、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整体推进 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慢。向隆机械总部及主生产基 地项目因土地问题未解决,项目未落地,涉及总投资10亿 元;宁波穿山LNG接收站项目因建设主体发生变化,报告 编制、核准、调规等前期报批事项未按计划完成。 2.部分项目开工不及时。至2020年底,103个应开工项 目中,杭州湾大桥南接线智慧化改造等2个重大基础设施类 、防疫应急红外测温镜头增产等4个重大产业类项目因前期 政策处理、工作进度慢等原因实际未开工,涉及年度计划 投资4.08亿元。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至 2021年5月底,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计划于9月底 前开工。 (三)市本级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 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统一 监管、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落实“凤凰行动 ”计划等工作,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 题: 1.落实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不到位。一是尚未全面完成统 一监管任务。至2020年底,92家经营性企业中,5家尚未提 出清理脱钩方案,18家已提出方案但未完成统一监管,6家 保持与省属管理体制一致暂未纳入。二是委托监管企业比 例高。股权划转后的50家企业中仍有38家将人员管理和企 业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委托原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管力 度不足。 2.落实“凤凰行动”计划不够有力。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少 ,质量有待提升。至2020年底,我市98家A股上市公司中市 本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仅3家且主要从事建筑、水泥、能源 等传统行业。二是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完成情况不佳。至 2020年底,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为28.24%,未达到30%的 目标,且35家重点培育企业中仅7家完成证券化率提升目标 。 3.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不彻底。至2020年底,市发 改委下属1家企业及市林场下属1家单位分别有278名、88名 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未移交。 (四)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情况。对黔西南州和延 边州共4个市县的扶贫协作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东 西部扶贫工作,与黔西南州、延边州通力合作,全力打造 对口协作支援工作升级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方面 及时整改。审计促使3个项目及时向当地州扶贫办报备,促 使个别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到位的机械设备带动了35户 138人增收。 三、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和美丽宁波建设审计情 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情况。对2020年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扩大养 老保险覆盖面,有力推进社保减负降费政策,不断增强社 会保障力度,初步建成了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 、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养老、医 保业务系统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整体智治水平需提 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和医保待遇支付审核不严格。至2020年底,由于 共享机制不健全、审核不严等原因,各统筹区养老保险经 办机构向60名已死亡一年以上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29.2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 ,宁海县等5个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241名死亡人员支 付医保待遇8.9万元;2020年,违规支付市本级及奉化区等 3个区县128家医疗机构及药店限儿童用药14.99万元。审计 指出后,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 2.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违规收费。由于市医保业务智审 系统自动审核功能不完善,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市本 级及余姚市等5个区县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或多收费97.66万元 。审计指出后,上述资金已通过医疗机构扣款、缴入职工 医保基金支出户等方式退回。 3.参保业务管理不够严格。2020年,市本级及宁海县为 445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审 计指出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及时停止执行违规一次性补缴 政策。 (二)市本级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 我市2016年至2019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表明,我市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 确定的主要指标任务顺利完成,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执 行还不够精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享未享。至2020年8月底,全 市在册残疾人中有42名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或智力 残疾人,由于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等原因应享未享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 2.重复或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016年至2019年 ,155名残疾人在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的同时,重复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养老服务 等补贴103.41万元;56名残疾人在残疾人证注销后仍违规享 受两项补贴3.94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对6个区县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加快公租房和棚改安置 住房建设和分配,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较好地保障了中 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项目税费应减免未减免。江北区、奉化区、 慈溪市3个棚改项目应免未免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费、不动产 权登记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及白蚁防治费等201.97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海曙区住建局履职不到位 ,2020年5月以后开工建设的3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未办 理施工许可证和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个老旧小区 项目在部分工程未完成施工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 位同意竣工验收;1个小区改造项目单项变更238.73万元未 经主管部门审批。鄞州区3个已竣工验收4年以上的棚改安 置房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3.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使用不及时。余 姚市等2个区县的4461.8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 使用。二是个别资金管理不规范。海曙区西门街道超范围 列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成本16万元;奉化区等2个区县 公租房收入共计541.4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市教育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 和3个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 依托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努力推进教育设施建设。审计发 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建设期间闲置。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 (筹)二期工程2015年至2016年共安排资金2.96亿元,其中 债券资金2亿元,因资金安排与项目进度不匹配,两年预算 执行为零,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完工。 2.智慧教育项目管理不规范。有7个项目超预算支出、 57份合同无预算支出、10个项目预算安排后年度内未实施 ,共涉及金额1833.79万元。2018年至2020年实施的项目中 23个实施方案、验收报告不全。 (五)江北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对 江北区乡村振兴的审计结果表明,江北区按照“城乡一体化 、全域景区化、农旅融合化”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乡村振 兴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区级层面未制定高标准 农田管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各街道(镇)高标准农田管护 责任不明确,未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信息并接受社会 监督,也未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责任,后期管护 合同未签订,相应人员未配备。 2.个别乡村产业项目启动缓慢。计划于2021年底完工的 北郊片区农田景观化工程(二期),2019年市级专项资金 800万元拨付到位后因项目方案多次调整,至2021年1月底 项目仍未启动。 (六)市矿山综合整治开发管理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 调查情况。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5个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 表明,我市遵循“生态优先、减量压点、综合利用、统筹兼 顾、有利发展”的基本目标,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 作,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超挖现象未及时处置。宁海县1个矿山 项目超挖设计方案削坡量1.97万立方米,相关部门未及时处 置。 2.部分采矿权出让金未收缴。象山县1个矿山项目未收 取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出让金74.29万元,奉化区1个采石场应 补缴超边坡开采出让金857.2万元。 3.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治理备用金的退还。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鄞州分局未返还2家公司以前年度治理备用金 386.6万元。 (七)市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 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 分类收集覆盖面等均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审计发现的 主要问题: 1.部分垃圾产生单位收费签约难、少收费。如2019年底 鄞州区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1195份,但至2020年10月底 续签协议仅682份,未续签协议的单位实际继续产生并被收 运大量餐厨垃圾。另存在协议约定收运量少于实际收运量 造成少收费的情况,抽查的3家单位实际收运量分别是签约 量的326.66%、200%和172.54%。审计指出后,鄞州区完成 新签及补签餐厨垃圾收运协议866份,补收的196.71万元已 全额上缴财政。 2.市智慧环卫信息系统数据监管不全面。至2020年6月 底,中心城区在用并已安装定位系统(GPS)的垃圾收运车 共695辆,但接入市级系统的仅155辆;奉化填埋厂地磅称 重系统数据也未接入市级系统。上述数据归集共享的不完 整影响了市智慧环卫系统的全面高效协同监管。四、紧扣 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报告期内加大政府投资项目 审计监督力度,对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三官堂大桥及接 线等15个项目实施投资审计,对2020年重大医疗项目建设 管理情况、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审计共发现管理不规范 金额18.26亿元,减少投资16.2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1.个别水利项目建设滞后。如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 化段堤防整治(二期)工程2019年底计划累计完成投资 2.8亿元,实际仅完成0.35亿元,占比12.5%。 2.项目管理不规范。机场快速路南延等3个工程的11个 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3940.24万元;5个项目未 按图施工,如市中医院扩建项目的石材厚度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涉及金额298万元;9个工程存在变更审批不及时 、审批依据不足等问题,如栎社机场三期T2航站楼等项目 733份变更签证单中251份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 3.设计合同履约不到位。如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 永乐路)工程的设计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协调工作不到位 ,造成部分设计事项不统一;市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1号馆 工程个别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导致结算工 作严重滞后。 4.监理履职不到位。如轨道交通工程商品混凝土专项监 管合同履约不到位,5名监管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监管期间在 其他非轨道项目从事监理工作;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 存在非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对夜景照明材料查验不严等问 题。 五、紧扣促进防范财政金融运营风险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实施地 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持续控增量、压存量,政府债务风险 总体呈收敛态势。2018年至2020年,我市在财政部下达的 限额内累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71亿元,债券资金在稳 增长、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债券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审计发现的问题 : 1.部分债券资金在单位闲置或沉淀。如2020年发行的象 山县等5个区县10个专项债项目,发行债券13.55亿元,因前 期准备不足及项目推进慢等原因,造成8.14亿元债券资金不 同程度地闲置或沉淀半年以上。 2.专项债券动态监管存在制度短板。如市财政局未严格 落实对全市新增债券使用进度情况的月度通报制度,对部 分债券使用进度较慢地区未采取实质性监督制约措施;至 2020年底,市财政局尚未建立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 机制,对专项债券项目未实现全过程、穿透式动态监测。 (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范风险及贯 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余姚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该行积极落实融资畅通政策,抓准“支农支小”服务定位 ,支持企业防疫复产,同时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和股市。余姚农商行向个 人客户发放的23笔919.07万元贷款资金被用于购置房产、 57笔413.5万元贷款资金流入证券资金账户。 2.部分贷款实际为借名贷款。余姚农商行向19户借款人 发放的20笔331万元贷款资金由5人使用并还本付息,实际 为借名贷款。 3.部分贷款资金被违约使用。余姚农商行向1家公司发 放的500万元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套利,向2家公 司发放的贷款资金有214万元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向1家公司发放的贷款资金有73.8万元被用于解付到期 银行承兑汇票。 六、紧扣清廉宁波建设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情 况 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 违法问题线索15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件、相关主管部门 或单位12件。共办结反馈移送案件13件,其中党纪政纪处 分5人、诫勉谈话及批评教育20人,追缴违法所得1156万元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此类问题线 索有3件,其中2件线索反映4名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件线索反映1名公职人员挪用公款20万元超3个月。 (二)医疗保险领域的监管仍存在漏洞。此类问题线 索有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分别为28名社会人员利用推 拿名义套取医保金,涉及金额50.2万元;以及1名人员利用 省域之间医保数据不联网缺陷,在户籍地及社保缴纳地重 复报销医疗费用,涉及金额18.67万元。 (三)工程和服务招投标违规事项频发。此类问题线 索有8件,其中2件线索反映多支付、超标准支付征地补偿 费1156万元;4件线索反映建设单位虚假招标、相关单位违 规串标或转分包等问题;2件线索反映主管单位内部管理制 度把控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以上审计查出的 问题,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 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 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法规和制度 方面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部分 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 力度,高质高效督促问题整改,并在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 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 见效。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聚焦资金使用“最 后一公里”,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好用好直达 资金,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位、见实效。深入推进长三 角一体化发展,加大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抓手、 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狠抓项目和资 金预算执行,促进项目提速增效。积极落实“凤凰行动”计划 ,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优势行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强化政策执行监控,研究 建立市级专项资金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 金使用绩效。 (二)聚焦聚力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实市与区县财 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区域协调 发展。协调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全口径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资产,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夯 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及公务卡结算管理等财政财务基 础性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规范部门公务支出,严格 政府采购管理。健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科学设 置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切实做 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升资金配置效率。 (三)聚焦聚力建设幸福民生品牌,强化公共资金监 管。紧盯重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社保、住房 、教育等幸福民生品牌领域专项资金监管,推动人的全生 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和美丽宁 波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民生领域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动 态更新机制,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治理,提升政府整 体智治水平,确保社保待遇支付、医疗收费、残疾人补贴 等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 易、公共资产运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四)聚焦聚力底线思维,有效防范财政金融运营风 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去年235亿元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 目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管控政府债券流动性风险。 强化区域内地方金融机构政策执行监管,及时纠正并查处 信贷资金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防控 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 局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奋力争先创优进位,为宁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 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财政预算调整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如下,请审议。 2021年政府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后,全 区上下紧紧围绕会议决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执行过程中,因 上级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支出用途调整以及部门 因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等事项,需按规定对年初预算进行 调整。 一、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变化情况 上半年,上级共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05506万元 ,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3600万元。用于:圣井街 道旧村改造项目三期东姚、西姚、孟家窝村安置房项目 40000万元,水务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7000万元、小清 河防洪综合治理项目杏花河工程1100万元、小清河防洪综 合治理项目芽庄湖滞洪区工程2500万元、济南市引黄灌区 农业节水工程(章丘区部分)3000万元。 再融资债券资金51906万元。分别是:一般再融资债券 23326万元,用于偿还2014年、2016年发行的到期一般债券 ;专项再融资债券28580万元,用于偿还2016年发行的到期 专项债券。 按照“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上述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需 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进行相 应预算调整。 二、项目支出用途调整情况 上半年,我区需偿还到期债券本金54946万元,其中一 般债券本金23326万元、专项债券本金31620万元,计划通 过发行再融资债券进行置换。实际执行中,再融资债券受 发行规模限制,上半年仅发行51906万元,导致到期专项债 券中有3040万元不能置换,需由区级财力偿还,考虑到上 半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较少,全年专项债券付息压力 减轻,所以从年初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中调整 304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还本,该项仅涉及资金用途调整 ,不影响基金总收支变化。 三、部门因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情况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山东省幼儿园收费专用 票据的通知》(鲁财综〔2020〕54号)要求,公办幼儿园 保教费、住宿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相应 支出需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范围。即由以前的专户管 理调整为政府预算管理,相应纳入区级预算。由于上级文 件下达较晚,印发时全区2021年预算编制已经完成,相应 支出需进行预算调整。全区4所区属幼儿园、20所镇街中心 幼儿园全年预计保教费收入4141万元,截至6月底实际完成 1711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据此上半年按照实际支出需 求调整追加公办幼儿园运转补助经费1313.27万元,资金通 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 四、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我们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了如下 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 收入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全 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 ,增加2463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906227万元 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 支出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 算总收入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 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 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 入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区 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 元,增加82180万元。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上 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为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 措施意见。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 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 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进争先创 优进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态势进 一步巩固,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49亿元,完成预 算 的 6 7 . 6 % ,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以 下 简 称 “ 增 长 ”)25.1%,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7%。全市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75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增长 15.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169.85亿元,完 成预算的60.8%,增长16.8%,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 均增长10.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72亿元,完成预 算的54.8%,增长33.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9.48亿元,完成预算的 46.1%;支出685.06亿元,完成预算的42.5%。市级政府性基 金预算收入475.62亿元,完成预算的44.4%;支出149.75亿 元,完成预算的36.3%。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亿元,完成预算的 44.4%;支出6.03亿元,完成预算的43.3%。市级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收入6.59亿元,完成预算的55.8%;支出5.3亿元,完 成预算的52.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9.24亿元,完成预算的 49.6%;支出196.88亿元,完成预算的50.4%。市级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收入93.9亿元,完成预算的43.7%;支出78.34亿元 ,完成预算的49.1%。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地区间差异较大 上半年,在去年低基数的基础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实现恢复性增长,增幅达25.1%,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 ,居全省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8.1%,税收收入占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85.7%,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为 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分税种看,主体税 种和地方税种均实现较快增长,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和契税分别增长45.4%、41.1%、17.3%和40.7%。 分行业看,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带动制造业税收增幅超过 20%;外贸保持高速增长,叠加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带 动批发业税收增幅超过30%。分地区看,北仑区、江北区由 于股权转让、房地产项目集中交付等一次性因素分别增长 42.8%和40.4%,宁海县、杭州湾新区增收乏力仅增长 1.2%和4.5%。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预算执 行管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进度和产业政策兑现进度 明显加快,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5.8%,增速 居财政部统计的31个省5个计划单列市首位,实现“时间过半 、支出过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 用。分科目看,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均保持了较快增长 ,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长96.4%,主要是加大对轨道交通 的运营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8.3%;科学技术支 出增长16.4%;教育支出增长12.8%;卫生健康支出增长 11.9%;农林水支出增长9.2%。同时,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 紧日子要求,研究制订建立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长效机 制实施意见,大力精简会议、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 公务活动,严控一般性支出,上半年全市政府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负增长2.2%。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 》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号),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 化水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 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1-6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8亿元 ,有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 向,制订出台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实施意见,统筹 抓好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和拨付等各项工作。常态化落实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 金分配使用精准高效,截至6月底,共收到中央下达的直达 资金56.1亿元,支出40.81亿元,支出进度72.7%,居全国前 列。 (四)财政改革加快推进,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深入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改革,制订出 台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维护、重大科技平台、跨区域 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五个重点领域七个方面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统一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共同事权 分担比例,将市级城市建设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拓展至市 六区,支持提升城市能级。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 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权 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制 订出台全面规范和强化乡镇管理的意见,建立职责明晰、 保障有效、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整体协同的乡镇财政管 理体系,推动乡镇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 改革,“智慧财政”系统中基础信息库、项目库、预算编制等 功能模块全面上线运行,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二、下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为完成全年预算任 务的主要措施 随着下半年新增减税降费效应逐步释放,加上去年同 期基数较高影响,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 ,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 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 出的要求,用好当前稳增长的窗口期,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 体系作用,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努力完成全年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落实落细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效果跟踪监测和 分析研判,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 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严格直达资金管理,按照“快、准 、严”的要求,落实落细直达资金各项政策举措,压缩政策 的消化时间和落地时间,积极推动直达资金落地见效。严 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决 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经费、 庆典论坛活动、委托业务费、课题研究费等支出,把更多 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 发展。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储备 ,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节奏,督促各地 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二)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资金 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及早谋划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将中 期财政规划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相结合,持续提高财政对高质量发展建 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中长期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 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 匹配,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建立民生支 出清单管理制度,以统筹促均衡,做好兜底线、补短板的 文章,促进全市政策统一、公平。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政府资源对社会资源 的引导和撬动,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 水平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 务、国家发展规划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财力保障。强化资金 资源统筹,充分发挥空间、产业规划的引领作用,进一步 统筹国土资源、政府债券、政府资产资源、国有企业资源 等,强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加强对金融资本 和社会资本的引导。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按照统 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防债 务风险和社保风险,推动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财政 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财政”系统建设,确保2022年全市应 用统一“智慧财政”系统,实现预算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加大 财会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贯 通协同,运用“互联网+监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 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财政政策提 质增效 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项 目储备入库程序,对绩效不明显、目标不明确、论证不充 分的项目不得安排进入财政项目库。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 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制订出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实 现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刚性应用 ,制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建立绩效结果与 预算安排挂钩的约束机制,将2022年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 、事前绩效评价、绩效监控挂钩,实施部门预算绩效报告 和公开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领域覆盖,全面推进部 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 化对区县(市)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 ”部署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 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并将作出关于“八五”法治 宣传教育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宣传教 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 作,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根据会议 安排,现将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 五”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主要情况 2016年,市委召开“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出 台了《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五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 后就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社会化大普法、加大法治 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或 作出批示肯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守法普法协 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 市政协领导亲自率队赴基层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 检查督导。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 度,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 法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人民群众对法 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19年市普 法办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主要抓了以下 五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 法法律学习宣传。五年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 总体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浙江、宁波的探索与实践,弘扬宪 法精神,将法治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 国家基本法律,做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五年来 ,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8万余场次,发放宣传 资料1200万余份,播放法治视频短片20万余次。深入开展 宪法学习宣传。2016年9月,全省“宪法宣讲浙江行”启动仪 式在我市举行。2018年3月20日,我市举行“拥抱改革新时代 ·拥护宪法修正案”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宪法修正 案宣传。在全省率先实现各地宪法主题公园(场馆)全覆 盖。积极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大党内法规宣传 力度,在镇海建立全省首家党内法规制度主题馆,工作经 验在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上刊载。深入宣传国家安全 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在鄞州建成我国首个国家安全主题公 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百场 宣讲活动。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这 一“关键少数”。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6次。市委 组织部、市司法局每年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培 训班。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 行动计划”。抓好青少年这一“最大希望”。全市772所中小学 全部配备双法治副校长。连续四年联合举办少儿法治故事 大赛,开展“法治宣传校园行”活动。 (二)强化基础作用,深化普法举措主动服务大局。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 用,促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我市“六争攻坚,三 年攀高”行动,围绕“平安护航十九大”、庆祝新中国成立 70周年、“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 6000余场法治宣传活动,编发宣传资料200万余册。开展“百 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每年组织80余项法治宣传下乡活动 。围绕法治宁波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制作《法治宁波宣传 手册》,发布致广大宁波市民一封信和相关宣传视频 ,2020年开通三辆“法治宁波号”地铁专列,组织开展“法治 宁波建设工作成就展”。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展法治 宣传。在全省率先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 活动,出台《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八条措施》,启 动“百家律所千名律师进万企”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得到原市 委郑栅洁书记的批示肯定。组织普法志愿者、网格员、律 师、调解员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帮扶,发放宣传资料37万 余份,面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4400余次。 (三)培育法治文化,有效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坚 持巩固传承与创新手段相结合,注重凸显地方特色,深入 挖掘宁波法治文化资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已建成县、镇、村三级法治文 化示范阵地676个,数量居全省之冠。创建“安全生产+普法 ”“环境保护+普法”等“双普”教育基地80余个。创建特色法治 文化场馆42家,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优秀项目。雪窦 寺和浙江佛学院创建为全省首个宗教普法示范点、示范基 地,全省宗教普法现场会在奉化举行。现有全国法治宣传 教育基地2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