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 2 24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兴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 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一
系列重要部署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有效履
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检
察力量。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90350 件。其中
,刑事案件 47581 件,民事案件 3661 件,行
政案件 1437 件,公益诉讼案件 1391 件,刑事执行监督、控告
申诉等案件 36280 件。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护航发展和安全
坚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同向发力,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9403 件13323 人,起诉28565 件39833 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 人;积极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
教组织犯罪,起诉 69 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
罪案件 347 件 394 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要案 35 人;对最高检
指定管辖的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
书记张越,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等 3 名省部级干
部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依法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查处司
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7 件 12 人。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
感的各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
犯罪 830 人,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75
人,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13002 人。加大打击
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力度,起诉 1859 人。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依法从严从快起诉涉疫犯罪 39 人,筑牢战
“疫”法治防线。坚决维护国防和军队安全,针对驻军某部反映
村民在净空区放飞信鸽严重危害军民两用机场航空安全问题,新
北区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消
除航空安全隐患。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恶犯罪279 人、
起诉 620 人,万新良、陈照华等重大涉黑恶组织被依法惩处,
彰显了党和政府扫除黑恶的坚定决心。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
不凑数”,依法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 17 人、不认定 7 人。
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办理“保护伞”案件 5 件 5 人,
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 128 条,监督、配合公安、法院查
封、扣押、冻结、处置涉黑恶案件财物 34.73 亿余元。聚力综
合整治、长效常治,制发检察建议 70 份,建立健全依法惩处、
防范整治等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5 项。
能动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
,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出利企便民
措施 59 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职务侵占、
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 145 件 317 人。武进区检
察院对冒充媒体记者,以曝光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敲诈勒索
41 家民营企业巨额资金的张顺明等 12 人依法提起公诉。突出知
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
315 人。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 481 件 951 人,
把握用好法律政策,对其中情节轻微、可以作轻缓处理的 561 名
涉罪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适用缓刑。开展企业合规改
革试点,2021 年对 10 家涉罪企业经合规整改评估,依法给予从
宽处理,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天宁区检察院帮助一
家涉案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专项合规建设,推动企业成立法律合规
部门,开展合规整改,经评估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力配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
242 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金融诈骗、破
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32 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555 人。对涉及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的“德
成财富”“嘉投集团”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并积极协助追赃挽
损。健全企业诉求听取反馈机制,靶向提供法律服务。溧阳市检
察院打造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为企业“体检”300 余次, 开
展警示教育和以案释法 136 场次。
通过一站式“12309 检察服务中
心”,接待来访群众 1.8 万余人次,及时感知社会冷暖,解决群
众法治诉求。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137 件信访积案通过领
导包案、检察长接访等方式依法办结事了;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
回复承诺,100% 做到 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
果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基
层群众等参与 417 件疑难复杂案件的听证处理, 实现“案结事了
、事心双解”。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
社会风险隐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标本
兼治。市检察院先后就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问
题向市委报送研判报告,市委主要领导
批示肯定,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二、着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
督体系,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市公
安局支持下,设立派驻公安检察室 7 个,实现监督端口前移。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339 件、撤案 703 件,追加逮捕 483 人、追
加起诉 379 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违法 288 件;对认为
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 103 件。强化
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16376 件,
建议调整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假释 1343 人,纠正监外执行
罪犯脱管漏管 9 人,维护“高墙”内公平正义。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1145 件,提
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 316 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
和解撤案 256 件。加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针对违法送达、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704 件,采纳 691 件。
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811 件,采纳 810 件;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批捕 5 人,助力法院破解“执
行难”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公安、法院
等协作配合,监督纠正虚假诉讼 199 件,涉案金额 1.14 亿元,
对其中涉嫌犯罪的起诉 30 人。金坛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恶势
力犯罪集团案中,依法监督纠正 50 起虚假诉讼,入选最高检指
导性案例。钟楼区检察院探索开展破产案件检察监督,推动符合
破产条件的“执行难”企业从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帮助 25
名职工和 14 名债权人 494.67 万元债权实现清偿。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对认
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7 件。加强行政
审判程序违法监督,针对适用程序错误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125 件,采纳122 件。加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针对执行不规范、
执行措施不当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351 件,采纳 348 件。积极
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2 件行政争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司
法救助等方式得到有效解决。金坛区检察院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领
域开展专项监督,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
“一揽子”化解争议纠纷 106 件,促进解决了生育政策调整前后
行政执法衔接难题。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市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
公益诉讼的意见》,两级检察院与执法司法部门会签协作文件
52 件,为检察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五年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
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683 件。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
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 576 件
。市检察院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全
省首例宣判的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设立个人信息保护
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
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997 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
99.8%;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未得到解决的,提起
公益诉讼 81 件。
三、切实树牢为民理念,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打击、保护、关爱相结合
, 努力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
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857 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551
件,追缴治理修复费用 32.27 亿元,推动复垦耕地林地 984 亩,
督促清理违规堆放垃圾 20.42 万吨。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经开
区检察院针对一起破坏林地、损害森林资源案件,在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创新运用劳务代偿方
式折抵部分环境损害修复费。开展一体化守护长江生态安全检察
专项行动,办理污染水体等案件 126 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政策,办理非法捕捞案件 248 件,408 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联
手环太湖四市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推
动太湖生态环境联防共治。与沿运河 7 家市级检察院签署《关于
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
,组建“大运河保护同盟”,推动生态环境与
文化遗产一体保护。
“”聚焦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溧阳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全
国首例高空抛物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起到了引领
和警示作用;新北区检察院推
动在全区 212 个住宅小区和 91 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高空抛
(坠)物专项治理。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打击食品
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公益诉讼保护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起诉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 801 人,办理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54 件。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
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市检察院办理用自来水勾兑
“神药”坑害欺骗老年人的“大盐湖水”消费欺诈公益诉讼案,
提出全国最高惩罚性赔偿金 7000 余万元,获法院支持,入选最高
检典型案例。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与公安、住建、城管
等部门合力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办理涉窨井盖犯罪案件 3 件、
公益诉讼案件 30 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窨井
盖安全隐患 849 处。
市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部,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
议”为抓手,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
保护”协同发力,守护好祖国的“明天”。依法批捕性侵、虐待
未成年人等犯罪 357 人,
起诉 454 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区别对待,宽容不纵容,依
法起诉主观恶性深、罪行重的 593 人,对失足和轻微犯罪不批
捕 302 人、不起诉 679 人。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武进
区检察院与公安、医院共建“一站式”取证中心,确保一次性开
展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等工作,避免因办
案造成二次创伤。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落实侵害未成
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对全市 6 万余名与未成年
人密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筛查,对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15 人建议不予录用或辞退,让更多的孩子免受不法
侵害,连续两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市 151 名检察人员担
任 183 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 777 场次,助推
法治观念从小从早养成。
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连
续 4 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
报酬犯罪 75 人,支持 587 名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帮助追索
“血汗钱”1000 余万元。关注残疾人群体利益,新北、天宁、经
开等地检察院联合住建、城管、残联等部门在属地重点地段开展
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共筑有爱无“碍”新环境。市检
察院指导基层院及时解决一起来常务工人员因未成年时期犯罪记
录影响子女积分入学案,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积极开展
国家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的 953 名当事人及其近亲
属发放救助金 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