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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XX督导检查的通知汇编(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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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防 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扎各企事业 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安全生 产及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 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 旱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 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国务院安 委会梳理明确的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学习宣贯情况 (开展学习宣贯、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 习“十五条重要举措”,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2.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 、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假期等重要节点及当前强降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安全 防范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回头看 ”情况(专题及专项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六个一”总结等 情况)。 6.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落实情况(方案制定、 周调度情况等)。 7.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 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整 治等工作完成情况(涉及的地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阶段 性工作开展情况)。 8.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问题整 改落情况(自治区2次、呼伦贝尔市1次、市本级1次)。 9.《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工作 开展情况。 10.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方案制定 、具体活动开展等情况)。 (二)防汛抗旱方面 1.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2.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行政责任人是否明确、 指挥部成员是否及时调整,是否明确责任人等); 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抢险队伍、人员组织落实情 况; 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预 案)制定、修订及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情况; 5.汛期对河道、堤防工程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 情况; 6.对河道、堤防工程内阻碍行洪建筑物开展排查及清障 情况; 7.对辖区内排洪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情况; 8.防汛抗旱信息制度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 9.汛前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0.应急通讯设备运行情况。 三、督查组安排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徐福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王维国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133****4589) 程远琦 市委督查室科员 峰 英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市安委会、防指成员单位,具体如下: 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公安局、发改委、 财政局、水利局、林草局、工信局、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局 扎兰屯分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市 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 委、景区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邮 政管理局、内蒙古扎兰屯民航机场有限公司、消防救援大 队、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 敖卫理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志刚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 韩彦鹏 市工信局行业办负责人 舒 波 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张宝华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联络员 , 1 3 9 * * * * 5 1 7 7 ) 张 浩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驻扎相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扎兰屯职业学院、国网扎兰屯供电公司、中国联通、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阜丰公司、翔丰公司、国森矿业浆 纸公司、中石油扎兰屯分公司、百业成酒精公司、淳江油 脂公司、吉安化工公司、龙北水泥公司、扎兰屯热电厂、 第二热源厂、天元运业、松鹿制药、同德木业、发达广场 、晟丰燃气公司、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公司、建筑施工及 粮食仓储等驻扎企事业单位。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张XX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 X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迟XX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联络员, 139****3677) 李XX 水利局河湖办公室负责人 戴 X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显明 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参谋 检查对象:乡镇、办事处及部分驻扎企事业单位,具 体如下: 兴华街道、正阳街道、繁荣街道、向阳街道、铁东街 道、河西街道、高台子街道、成吉思汗镇、蘑菇气镇、中 和镇、大河湾镇、卧牛河镇、哈多河镇、柴河镇、浩饶山 镇、洼堤乡、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达斡尔民族乡、萨马街 鄂温克民族乡,扎兰屯监狱、柴河林业局、南木林业局、 扎兰屯马场、绰尔河农场、大河湾农场。 四、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扎各 企事业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及防汛抗旱专项排查,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 指挥协调,深入基层安全全产及防汛抗旱一线督查检查 ,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督帮一体”方式进行,对所发 现问题要建立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能 够现场指导解决的,现场解决。对突出问题风险隐患,由 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实施挂牌督 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 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惩处 。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市安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 部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三)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各组要形成高质量督查报 告(问题部分不少于80%),并附问题、风险、隐患清单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送 市委和政府。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保障督查组人员安全 。 扎兰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旗妇幼健 康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 会议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我旗妇幼健康工作规范实施 ,扎实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督促各单位深化思想认识 ,落实责任要求,掌握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进妇幼基本公共 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展情况,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旗妇幼健康工作业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并对第一季度督导存在的问题回头看,请各医疗卫生单 位做好准备工作。 一、督导时间 2022年4月25日--5月15日 二、督导内容 (一)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情况。各医疗机 构对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管理、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的落实情 况;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预防艾 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执行情况。 (三)助产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危急重症/死亡孕产妇 评审、产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情况;降低剖宫产率措 施;职业暴露预防措施。 (四)助产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质 量控制。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落实情况。 (六)《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情况。 (七)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八)儿童营养包储存及管理发放情况。 (九)座谈反馈。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反馈本次督导 中发现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导方法 (一)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报表资料 ,包括组织保障、制度建立、工作记录、报表、登记凭证 等资料。 (二)实地督查。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产前筛查 建设情况。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母婴保健法》及相 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查看开展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的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资质情况及基本避孕 手术报表和登记表。 四、督导人员 裴XX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徐 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孙XX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股股长 王X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X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科病房主任 五、有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应妇幼健 康工作情况,汇报推进落实母婴安全工作的问题和相关意 见建议。督导检查结束后将督查结果全旗通报。 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 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22日全省全市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立即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底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 (二)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 ; (三)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 会”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燃气、危险化学 品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 、农林牧渔、文化旅游、校园、医疗卫生、特种设备、油 气长输管线、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 全防范及监管执法情况; (六)各街办属地监管、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行业监管 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 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 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此次督查工作由区安委会组织,各专委会主任牵头 ,各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按照“四不两直 ”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 ,对所属行业和属地街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排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卫健局 )负责督查西兰办和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 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教育局)负责 督查渭西办和校园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市场局 )负责督查人民办、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工作。 第四组: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秦都消防救援大 队)负责督查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组: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秦都交警大队 )负责督查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组: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农业农村 和水利局)负责督查马庄办和农林牧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 第七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文化和旅 游局)负责督查陈杨办和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 第八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工信局 )负责督查双照办和工业企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组: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发改 局)负责督查马泉办和油气长输管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 作。 第十组: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商务 局)负责督查古渡办和商贸、成品油销售、再生资源回收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组: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公安秦都 分局)负责督查民爆物品、九小场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 作。 第十二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住建局 )负责督查渭滨办和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应急 局)负责督查吴办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期,省市区安委办将派出督 查组对各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 访,请各街办、各专委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真正把这 次督查检查工作作为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积极主动与 督查组进行对接,自觉接受督查组的检查,全面客观反映 实际情况,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督查内容,查细、查准、查实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领 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安排部署,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 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整理并向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 。 (三)严格遵守纪律。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请各督查组于4月29日前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五一”期 间安排部署报区安委办,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入区安委办 微信工作群,在“五一”、“十一”、“二十大”等重点时段每日 下午16点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工作群内。日常工 作期间,各督查组于每月25日前将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以正 式文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33229179)。 XX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督导检查 的通知 各主任、各基层社、各企业: 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要求 ,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根据区委疫 情防控指挥部总体部署要求,决定重新调整兰山区供销社 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常态 化疫情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9月9日-9月13日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其他时间各组不定 期进行督导。 二、督导范围 XX区供销社下属各基层社、各企业。 三、督导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重点督导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运转、防控物资储备、防 控力量储备。检查是否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制定 疫情防控预案;是否开展疫情防控人员培训;防疫物品是 否充足;是否在扫码验码场所安装监控设备。 (二)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督导单位人物同防、重点场所防控。检查是否在 办公场所、经营场所(自营、联营或对外租赁经营等场所 )设置疫情监测点,监测点是否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 口罩要求;是否建立单位人员台账,摸清人员来向、去向 ;是否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查验重点 地区来人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标 准是否严格。 四、督导要求 各督导组在督导检查完后填写《XX区供销社系统疫情 防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统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和薄弱环节,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立即整改;对督导检查 发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要登记台账,限期整改,逐一 销号。并于9月14日将反馈表交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XX区供销社 2022年9月 XX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企 业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降低疫情 输入传播风险,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 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 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的通知》(鲁指办发〔20XX〕 144 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 挥部)《关于印发东营市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指发〔20XX〕3号)要求,市、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对象:对全区73家交通运输企业采取一轮全 覆盖式检查,对7家重点企业开展周期性检查。 三、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的疫情防控督导 检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水平,筑牢我区交 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四、检查内容: (一)73家交通运输企业全覆盖式检查按照此次开展 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行分工,各包企业领导,督导检查 组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一并对企业疫情防控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对照“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企业 疫情防控检查记录表”内条目,逐条逐项对企业疫情防控措 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按 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 (二)局内成立的7组重型载货汽车疫情防控检查组要 按照局办公室制定的排班表,每周二、周四开展好疫情防 控检查,重点对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化工企业车辆进 出登记,驾培企业人员管理防护等重点方面着重进行检查 。 五、资料上报:各督导检查组在此轮疫情防控检查工 作完成后及时将“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记录 表”进行汇总并交至局916办公室。 XX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 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 神,确保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 稳定,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区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 产督导检查,督促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和 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充分发扬“严,真,细 ,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查找安 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守好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重点督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 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 实、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 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督促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开工第一课”;贯彻落实全国城镇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岁末年初 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全省城镇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会议情况,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 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 (鲁安发〔20XX〕25号)和《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鲁安发〔20XX〕27号),研究制定工作 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 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 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 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20XX〕3号)情况等 。 (二)重点领域。发扬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做 法,聚焦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 ,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危险性较大工程 ,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 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 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 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禁恶劣天 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落实情况;工程未验收、未移交,管 理不到位等情况。 2.水利工程运行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存在重大隐患但未 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蓄水验收、违规蓄水的 水库、水闸情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不按规定蓄水情况等。 3.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野外勘察、测 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 急避险预案落实情况;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 气体的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等。 4.水利科研与检验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水利试验厅(室 )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大型实验设备使用 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安 全管理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5.消防安全等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办公楼、职工食堂、 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及 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开展排查 治理情况;消防通道、应急逃生通道情况,应急预案演练 情况等。 6.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 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 任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有条件交给专业单 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情况;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 处理情况等。 7.溺水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管辖范围内水库、 河流、湖泊、输水渠道、坑塘等危险水域涉水安全隐患管 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所辖水域存在安全风险的重要部 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所辖危险水域日 常巡查巡控情况等。 8.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冬季施工 保温、施工人员取暖、农村工程管理单位取暖、基层水利 管理站所取暖以及夜间值班值守场所取暖安全防范措施落 实情况等。 9.冬季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应对极端恶劣天气 防寒、防冻、防滑、防坠落工作;违规在水面溜冰情况 ;冰期输水安全情况,引调水工程、供水工程等设备设施 检修、管护情况;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密集区域、 施工现场、办公楼、出租的房屋(设施、场地)、集体宿 舍、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 况;交通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等。 10.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历次审计、稽察 、督查等发现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由淄川区水利局及各 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部门对照责任领域,分别组织实施 。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分别结合本辖区、本 单位水利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 ,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元旦春节、北京冬奥 会、“两会”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 督导检查。各单位驻点监督人员,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 点,进一步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 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 ,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 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 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 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 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 建设的,一律依法坚决取缔。 (三)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 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 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 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充分发挥各 级工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 助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 查工作取得实效。 XX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新桥办事处,区安委 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抓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带队领导确定,区 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通知相关单位。 二、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见附件)对各乡镇 (园区、 办事处 )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区安委办领导带队,参加 人员由区直相关部门、区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参 加股室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督查工作(包括时间安排、组成 人员、信息汇总等),车辆由参加单位自行负责保障。抽 查重点企业(单位)和场所由各组自行确定。 三、督查重点内容 (一)节后复产复工。结合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暨岁末 年初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复工复产安全 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有关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安全管理制 度、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安全防范措施、安全 生产责任险等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印 发《铜陵市义安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一情况两个清单”报送和动态更 新及隐患闭环情况;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思路 。 (三)重点领域监管情况。深刻吸取近期各地事故教 训,强化事故风险管控,对井采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 通、渡口渡船、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再部署再落实情况;森林防火、汛前准备及安全检查等情 况。 四、检查方式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以及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 (园区、办事处)随机抽查1-2家重点企业。 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负责汇总相关督查情况于 3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将对此次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专项通 报。 联系人及电话:袁晶月, 8820199 tlxajj@126.com 铜陵市义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 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1”东航重大空难事件教训,扎实做 好当前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在清明 节前后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4月2日至4月15日期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应 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住建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牵头,成立10个省 级专项督导检查组(厅级领导带队),抽查有关市区和重 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 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清明节期间安全 防范工作和《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设施工、 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易造 成群死群伤的场所、疫情隔离点、医院等重要点位的安全 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 省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后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省市两级挂 牌督办未销号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第一组:省交通厅负责,会同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航空、轨道交通领域。 第二组:省交警总队负责,督导检查道路交通领域。 第三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煤矿领域。 第四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领 域。 第五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非煤矿山领域 。 第六组: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督导检查城市消防领 域。 第七组:省林业局负责,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 第八组:省住建厅负责,督导检查建筑施工、城镇燃 气领域。 第九组: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督导检查文化场馆、 旅游行业。 第十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导检查电梯、大 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领域。 四、工作要求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自行组织安排时间、人员、行程 ,务必于4月3日前开始督导检查,既要突出重点,深入基 层一线,找准问题、查实隐患,又要有一定的覆盖广度 ,原则上不少于5个市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针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当地政府和企业立即整改;不 能立即整改且风险可控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 落实;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 处罚。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各市区要结合近期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 ,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检查、督办 ,强化工作落实。尤其是全省较长时期未发生事故、未出 大事故的地区和行业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 态、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风险研 判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坚 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于 4月 2 0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 ( 1 0 0 0字以内)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肇军 电话:029-61166247 邮箱:zbhyzdz@163.com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 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重要指示精神,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力推 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依据《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全省 住建系统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全省房屋市 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方案》、《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百 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 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预拌 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省住建厅决定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22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现场反馈、召开警示大会、下发检查通报、“监管干部+专 家”、“四不两直”的模式分片区督导。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期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 产十五条硬措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 治理行动等工作方案、检查档案、隐患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受检地区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 政工程在建项目清单,检查组随机抽取确定。每个市(州 )检查3个在建项目,抽查2个县(市),每个县(市)检查 2个在建项目。 (四)现场反馈。每个项目检查后,检查组现场反馈 检查情况,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五方主体不履职尽责的项 目视情下达整改建议书或执法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 (五)情况汇总。检查组每天检查结束后,由组长召 开碰头会,梳理当天所检项目情况并进行汇总,及时形成 工作简报,抽查次日检查项目。 (六)讲评总结。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分片 区组织召开警示大会,对整体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反馈,主 要反馈受检工程基本情况、存在的共性问题、存在的突出 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 (七)下发通报。各检查组检查后,省厅统一梳理汇 总,下发检查通报。 四、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部分: (一)“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 (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五)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情况; (六)《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宣贯情况; (七)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 赁、安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八)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 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 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机一体化”推行情况; (十一)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情况。 质量管理部分: (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 (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三)监理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 五、检查组人员及分工 此次检查共分5组,分片区进行督导。在此期间,柴冠 副厅长将随机对各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第一组:负责长春市 组 长:张军闯 联络员:张勇力 组 员:由 焱 姜洪伟 马俊友 刘少波 第二组:负责吉林市、延边州 组 长:张久慧 联络员:罗 昕 崔佳龙 组 员:李 强 闫 宇 伊 郎 张志杰 张金亮 第三组:负责四平市、辽源市、梅河口市 组 长:刘 强 联络员:姜海涛 李 洋 组 员:关铁利 姚 海 宗有志 刘占辉 高志刚 第四组:负责通化市、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 组 长:孙绍华 联络员:王成龙 组 员:浦建华 尹 福 陈天放 陈林义 林 江 第五组:负责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郭 剑 联络员:吴 军 组 员:王洪伟 王 苹 李文一 刘延辉 李 伟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统一方法 ,统一标准,各组自行安排时间,认真做好督导检查,不 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 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工作法,建立“问题、任务、措施、 责任、时限”五清单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做到日检查、日总 结,形成日简报。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省政府有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轻车简从,督导检查 时不得影响各地正常工作秩序。 (四)确保各类安全。检查人员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 。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省厅。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 XX市XX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加强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检查的通知 “双减”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中心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有效巩固“双减”治理成果,构建我区良好教育生态 ,临渭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暑 期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机构。 二、督查时间 2022年7月9日至8月30日 三、督查内容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假期违规开展培训。 2.隐藏在居民楼、民房等场所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 4.所有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和治理。 5.“托管”班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 6.培训机构收费公示、票据、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 存在随意涨价行为。 7.培训机构教材使用情况:培训机构使用的教材是否存 在丑化党的形象、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 教迷信、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 8.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培训机构聘用的所有教 职工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 录;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其余培训科目教师必须具有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其他能体现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证照;不得聘用在职 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 9.培训机构招生宣传行为。培训机构不得强化、夸大培 训效果,不得通过彩页、微信、抖音、刷礼等渠道进行招 生宣传。 10.疫情防控。各培训机构务必按照上级要求,常态化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麻痹大意。 11.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暑期校外 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严明纪律,秉公执法,充分运用行政 、法律等多种手段,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暑期督 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镇办中心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暑期校外培 训机构督查工作,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根据条块划 分,扎实安排,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全面、不留盲区。同 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每一所培训机构。 3.各镇办中心校要保持底线思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并以3天一轮次的频率对 辖区机构进行滚动式检查。对不予配合、拒不整改的要及 时上报区“双减”办,由区“双减”办依法查处。 4.所有参加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的工作人员要深化思 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服从工作安排 ,凝心聚力,高效完成督查任务。 5.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要提高思想站位,正确认识 “双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持教育情怀,以学生健康 快乐成长为己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纠正各种违规 行为。 6.区“双减”办将不定期对各辖区督查情况进行抽查,对 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的 ,区局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XX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督促学校 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 定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疫情防控管理、五项管理、课后服务、校园环境管理 、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校务管 理、教育督导等。 三、督查方式 学校自查与区级抽查相结合。 (一)全面自查(2月16日-2月20日) 乡镇中心校、教育集团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全面督 导,区直学校(幼儿园)全面做好自评工作。 (二)区级督导(2月21日-2月25日) 区督导办组成督导组随机抽查学校(幼儿园)。采取 校园巡视、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巡堂听课、现场反馈等 方式,全面了解学校开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评促改。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 既是对学校开学工作的全面掌握,也是对学校办学水平的 一次综合性评估与检验,希望各校以督导评估为契机,认 真自查自评,努力整改问题,全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教 育质量提升。 (二)规范流程,客观公正。督导人员要把握督导细 则,细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淡化档案材料,重在 实地核查,切实减轻学校负担。督导人员要客观公正,廉 洁自律,严格要求,注重形象,杜绝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 (三)结果运用,力求实效。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 ,形成全区督导报告,下发学校,上报区政府,并适时召 开反馈会。将本次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评 价,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过程性评估的重要依据。 XX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火等高风险 作业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管委)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厂房、仓库火灾事故 ,暴露出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 理制度缺少、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巩固扩大动火等12类危险作业专项 检查(详见烟安办明电〔2022〕34号文件)成果,市政府 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继续开展动火等高风险作 业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各行业各领域范围内气瓶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 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带煤气作业、建构筑物拆除 、大型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 三、检查内容 (一)基础资料 1.是否建立包含作业审批、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应急救援等内容的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审批人员 、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是否建立高风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划定作业区域 、范围,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 ,建立相关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作业前管理 5.实施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 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措施,是否制定作业方 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6.是否按照规定开具作业审批票证,并对作业票证进行 现场查验; 7.是否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配备劳动防 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8.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 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使其熟悉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 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下的 应急处置措施等,掌握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 用; 9.是否建立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 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作业中管理 10.是否确定专人统一指挥现场作业; 11.是否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 督,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作业后管理 13.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是否对作 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后再撤离作业人员和有关设施 设备、应急救援器材; (五)委托作业管理 14.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作业的 ,是否对受托方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5.是否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16.是否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加强 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17.受委托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否严格落 实作业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 各有关行业领域有具体规定的,依据行业领域规定开 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范围要全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 查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情况特点,制定切实可 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结合近期危 险作业专项检查,集中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相关高风 险作业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每项作业的各个环节,包括 安全风险辨识、作业方案制定、作业资质审查、作业票证 审批、劳防用品配备、现场作业管理、应急物资落实、委 托单位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执法形式要多样化。本次专项检查,既要采用 查阅作业资料、现场实地检查、询问作业相关人员等传统 方式进行,也要运用社会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和企业自有视 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利用视频实时检查和视频 回放等方式,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真 正查实、查准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改进提升不规范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不按规 定审批、现场管理混乱、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从重处罚,涉嫌危险作业 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作业管理要规范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 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全面规范高风险作 业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基础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源 头管理从严、现场管理有序,切实做到不安全不作业、无 防护不作业,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后,请于5月22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6788992;电子邮箱:ytsajjzhk@163.com)。 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 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 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市创建 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自查督查 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建 筑工地实际,我局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 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督导检查内容 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净车出入、主体立面、防 尘降噪、裸土覆盖、污水排放、垃圾清扫及分类、建筑材 料堆放、门前三包等,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详见附件。 三、督导检查要求 (一)工地围挡设置要求 1.20XX年12月29日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 格落实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 (20XX版)的通知》(厦建工〔20XX〕99号 )及《关于 刊播新一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公益广告的通知》等有 关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宣传贴图要求。 2.20XX年12月29日前的在建工程项目,围挡公益广告 出现破损、脱落、老旧、脏污等现象的,应及时按照 20XX版围挡图集“系列图片排版组合”要求更换贴图。 (二)其他文明施工要求 必须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 2022〕29号)等有关文明施工扬尘防治要求。 四、督导工作安排 (一)项目自查 1.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在之前施工围挡设置排查整治 的基础上,立即再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严格按照《 厦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导检查测评表》(详见附 件)开展自查、评分,针对存在问题应逐一落实,并列入 常态化管理,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 自查巡查。 2.监理单位应根据测评表内容对施工围挡等文明施工情 况进行审查,加大对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维护情况 的检查力度,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责任的,要切实督 促限期整改到位。 3.建设(代建)单位应制定工地围挡等文明施工落实情 况的奖惩机制,按要求列支、拨付文明施工费用,督促施 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及围挡设置要求,不得随 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围挡上设置其他企业商业广告内容 。对我市国有建设(代建)单位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不力的 ,视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二)监督抽查 1.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日 常监督巡查,按照测评表内容同步开展文明施工监督抽查 、评分,注重发现问题,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 得成效。 2.市建设局、市质安站分别成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 检查工作核查组,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定期对区管工程、市 管工程开展核查测评工作,并对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 科室的核查情况进行排名、点评。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 间,对核查测评分数80分(不含80分)以下项目,由项目 质量安全机构核实有关情况,按规定将施工、监理、建设 (代建)单位记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记录。 五、督导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加强 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本次专项 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明确 责任分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工程项目相关责 任主体严格落实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等文明施工要求 ,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2022年全国文 明城市实地考察工程项目的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强化市区联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 安全机构要加强市区联动、协同协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 与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XX市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 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公办、民办校(园)、直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 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督促指导各 校落实好秋 季开学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有序、高效 、安全开学。教育 局和教育督导办将组成8个督检组,从 8月30日起分赴各公办、民办校园和培训机构开展开学工作 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以《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中《2022 年秋季开学检查重点工作清单 》和广汉市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安排为主要 内容。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照开学检查重点工作 清单和教育局开学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不漏一校、一园、 一点,对安排的所有校园、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排 查安全隐患,督促校园疫情防控、“五项管理”“双减”及其他 各项工作落实。 督查结束后,各组向被检查学校出具《广汉市教育局 2022年秋季开学检查意见反馈书》,并简要向学校班子反 馈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 三、督查时间 2022年8月30日—9月2日 四、督查分组 督查总指挥:范中建 具体督查分组见《广汉市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及疫情 防控督查分组安排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德阳市教 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附 件 1)和教育局开学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对照《2022 年 秋季开学检查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 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 抓实。在学生到校前做到校园环 境干净整洁、安全隐患查 改到位、后勤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平安、有序开学。各校 园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文稿,于2022年9月5日前报教育督导 办。 (二)教育局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按照《德 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件精神和我市开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对 校园相关方面工作做好指导和督促。 (三)到校园督导检查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 洁制度,不得干扰校园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增加校园负担 。 (四)请各组在8月30日—9月2日时间段内自主安排到 校园完成检查工作,并由各组副组长负责收齐相关资料 (广汉市教育局 2022 年秋季开学检查意见反馈书),并形 成检查汇总报告(各校园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亮点以 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于9月5日上午9:00前交到教育督导 办 公 室 , 并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传 到 督 导 室 王 骏 邮 箱 : 3 7 7 4 8 5 5 4 5 @ q q . c o m 。 (五)各校园于9月5日上午9:00前,将“师生到校情况 统计表”和“2022-2023学年度上期广汉市各校园干部兼课情 况表”传到督导室王骏邮箱377485545@qq.com。 XX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6日    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 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办公 室,河东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国庆即将来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9月23日全国全省 安庆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 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市 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 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提升 师生反诈、安防、防范校园欺凌、应急处置等意识,确保 校园安全稳定和谐,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 三、检查内容 1.反诈宣传推广。《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是否发放到位,回执、注册截图(电子档)是否整理归档 ,家校群是否开展推广宣传;是否悬挂反诈宣传标语,校 内电子屏是否滚动播放反诈宣传标语,宣传栏是否刊登反 诈知识,进行权威防骗提示;是否利用安全法治教育讲座 、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讲。 2.校园安防措施落实。是否全面落实校园人防、物防、 技防措施。门卫室环境是否整洁,相关制度是否上墙,安 保人员信息是否公示,是否着保安服、持械执勤; “护学岗 ”是否按制度上岗执勤,进出校园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查验制 度,登记信息是否完整;视频监控系统运转是否正常,保 存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防范校园欺凌。是否制定新学期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 育工作安排,是否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演讲、宣传栏 等形式把防欺凌知识纳入重点教育内容,是否开展“欺凌防 范宣传周”,是否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主题讲座,是否对特 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是否通过 家校群、家访等形式向家长普及防欺凌知识,是否在醒目 位置张贴防欺凌举报宣传画等。 4.其他安全。是否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班会、晨 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校车及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极端天气应对等教育,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疏 散演练,是否落实校舍、燃气、设备设施、户外标牌等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台账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 的严峻形势,及时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整理校园安全台账 ,积极主动做好迎检准备。 2.客观公正,认真履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进行 督导检查,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对履职尽责不到 位的学校进行通报。 3.营造氛围,健全机制。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当前建设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此次联合督查为契机 ,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联系人:宣 盛 联系电话:6121215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决定立 即组织开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相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7日—12月30日。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新冠疫 苗接种点、所有核酸采样点(包括固定采样点和临时采样 点)、生产企业等。 重点:1.持续加强院感防控,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 实预检分诊、预约门诊、发热筛查、分区管理等要求,发 挥好发热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前哨”作用,进 一步加强诊所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测温、报告、转诊等防疫 要求。 2.各地集中隔离点规范设置和管理情况。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情况。 4.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引导错峰返乡和返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落实情况。 三、成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 第一组:负责沙坡头区  组  长:王子湄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申艳华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李艳宁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主任 医师  联络员:申艳华 第二组:负责中宁县  组  长:赵殿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房英智  市中医院院感科主任          赵永真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联络员:赵永真 第三组:负责海原县  组  长:王耀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周天荣  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和放射卫生 科科长         王益民  市医院院感副主任 联络员:周天荣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工作,认真学习 贯彻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督 促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制定问题清单,强 化落实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 ,建立问题立查立改制度,现场指导整改并及时进行“回头 看”,确定问题是否立行立改,确保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三)各督导检查组梳理总结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要具体详实,列出详细问题清单,于2021年12月30日 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 (四)突出督查实效。督导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要求 。按照委机关财务报销有关要求,各督导人员食宿费和交 通费按照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XX年12月25日        XX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 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区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市 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 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迎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 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将于9月 1日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 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督查对象包 括: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国企央企参与工程 等。 二、检查内容 (一)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住建部《关 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紧 盯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 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发挥政府投 资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等五项重点任务,抓好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各项工作推进。具体内容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及《湖北省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 量首要责任,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项目各责 任主体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施工质量控制及实体质量抽测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 (三)建筑市场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许 可的办理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等情况,违法转包、发包、分包和挂靠等建筑 市场“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 “实名制”执行情况。 (四)突出“两违”清查工作。按照《湖北省城镇房 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方案》要求,突出抓好20XX年7月以来城镇房屋“两违”清 查和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推进和有关违法违 规问题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工作 实效。要按照住建厅文件要求,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对标 对表认真准备,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 来工作进行梳理,核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报数据涉 及的台账、记录等过程资料,工程质量、市场行为方面重 点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地积极使用安全监督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凡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期间未使用安全监督系统开展检查的将 视为未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二)扎实开展准备工作。各地住建局要迅速督促辖 区内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 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 检查隐患,确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