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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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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 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1.力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 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坚决守住社 会民生底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在危机中育新机,切 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为实现全年增长7%目标打牢基础。 2.加强经济运行服务保障。紧紧抓住、大力推进支撑 各主要指标的实物工作量,形成落实闭环并分层分级,加 密调度频次,有效解决困难问题。密切跟踪经济运行走势 ,加强监测分析,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做好项目投 资、中小微企业运营、重点群体就业等情况监测调度,加 强对市县的指导。落实十大新兴产业专班“市县有求、专班 必应”机制,分类推进、协调解决各地相关产业发展中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 二、财政政策 3.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照国家部 署,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 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抓紧办理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 础上,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 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强化协作 ,保障退税资金,完善退税流程,确保退税资金及时到账 。加强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监控,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4.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第 一时间下达对下转移支付,加强预算执行数据分析,针对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跟踪督导重点项目 实施,推动限期整改到位。继续严格清理存量资金,对各 类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 回统筹;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加快使用进度,不需按 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 持的领域。当年预算资金预计难以支出或进度明显滞后的 ,可调整用于急需事项。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项 目,核减或取消下年预算安排;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 ,建立惩罚性压减机制。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资 金保障和运行监测,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测算、 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重点支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 等需要。 5.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抓紧编制6月发行计划,加强发行前项目审核,6月底前基 本完成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压紧压实市、县(市 、区)属地责任,落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违规 使用处理处罚等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 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提前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 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 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 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6.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积极向国家融资担保 基金争取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额度,2022年合作规模达到 800亿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 、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 增信时,在准入门槛、审批时效、担保费率、风险容忍等 方面予以倾斜。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 构尽快放贷。各级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 充、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力度。发挥省科技企业 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力争2022年为科技企业提供 200亿元贷款。 7.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中小企业合同 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70%,政 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 支付。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 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 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 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 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 缴期限不超过1年;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范围扩大 至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用设 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缓缴实施期限为企业申请 之月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9. 加大稳岗拓岗保就业力度。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稳 岗比例,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的返还比例由30%提高 到50%。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应将大型企业纳入失业 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范围。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 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毕 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 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快实施“53353”拓岗举措,在每年募 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5万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5万个的 基础上,2022年,创新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 )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 项岗位3万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开发3万 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 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等 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3万个。省级根据各地 临时性专项岗位吸纳就业人数,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 地方奖补。 三、货币金融政策 10.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发起,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 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 主协商,对贷款实施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 延、能延早延。开通贷款咨询热线,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 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 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推动银行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灵活采 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 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 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 息。鼓励各地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 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在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 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的 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设立服务业专项贷款,建 立备选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贷款纳入新型政 银担体系给予风险分担,免除抵质押要求。 11.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银行业法人 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积极落实 人民银行总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有关政策,将支持比 例增加1倍。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 ”服务模式,扩大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覆盖面 ,2022年全省中期流动贷款同比增长50%。推动金融服务小 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贷动小 微 普惠江淮”金融服务系列专题活动和“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 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推动商业银行对 小微企业拒贷客户阶段性实施提级管理,加强审慎审批 ,落实责任到具体审批人。将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 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 动重点领域。压实园区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融资需求摸排 、对接和清单化管理机制,配套送金融政策上门,并做好 监测反馈,有效满足企业续贷、增贷需求。依托省综合金 融服务平台、“信易贷”、“裕农通”等,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 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确保2个工作日内融资需求响应 率达到100%,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审查结果。2022年省综 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增撮合融资服务5000亿元。指导银行机 构建立尽职免责清单,对于符合清单要求信贷行为不予问 责。对小微企业承兑、贴现的商业汇票、贴现日距离票据 到期日在6个月以下的商业汇票,优先予以再贴现支持。 12. 继续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持续提升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加快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 ,推动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深入推进LPR改革 ,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将L P R内嵌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FTP),提升精细化定价水平,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13.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联合沪深北港交易所,加 快对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项目)专业辅导,帮助尽快 具备申报条件。按照“批量推荐、分级评估、协同授信、贷 投联动”模式,逐步建立全省科创企业投商行批量化金融服 务新模式。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 信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 证等,缓解短期资金压力。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对受疫情 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长期、低息“疫情防控可转债 ”备案发行服务,减免备案、登记、结算等费用,免收 2022年挂牌费用,减免2022年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转让手 续费。 14.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 度。深化与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谋划一批 重点事项融资专项。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 ,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 、物流、应急和战略设施、重大科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 统等平台,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加大对补短板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 加快重大项目贷款审批、放款流程、用信进度,主动协调 解决项目投放问题,推动项目“应投尽投”“应投早投”。支持 房地产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不 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 务,提高对优质建筑企业的授信额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 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绿色低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项 目提供优惠资金贷。 四、稳投资促消费等措施 15.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引江 济淮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全面推进淮河流域重要行 蓄洪区建设、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加快皖北地区群众喝 上引调水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包浍河治理、长江芜湖河段 整治工程,年内完成引江济淮二期、巢湖水生态修复与治 理、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可研审批并开工建设,加快沿淮行 蓄洪区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在已开工13条中小河流 、2座泵站、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基础上,再开工实施 44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3个易涝区排涝泵站工程,以及 157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6.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动“十四五”规 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协调调度,强化要素 保障,提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力争 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700亿元以上,建成高速铁路90公 里、高速公路500公里。上半年力争开工天天高速无为至安 庆段、滁合高速滁州段、合周高速寿县刘岗至保义段、徐 淮阜高速宿州段和淮北段等5个高速公路项目及安庆港中心 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加快推进黄千、合枞池祁高速、合 肥新桥机场改扩建、引江济淮航运工程续建项目建设。实 施全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扩量提标建设和改造,全年新改建 农村公路4500公里以上、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67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80座。全力配合国铁集团加 快沿江高铁合肥—南京—上海段、合肥—武汉段,宁芜铁 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尽早开工建设。推动阜淮 、六庆铁路三季度全面开工建设,扬马城际铁路年内开工 。 17. 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城 市更新、新区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 步推动地下各类管线入廊。完善管线入廊等有偿使用付费 机制,支持采取PPP模式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今明两年力争 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 18.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推进有效投资攻坚行动 ,分行业滚动编制实施民间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引导 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等领域项目建设。编制重点领域 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鼓励中小企业与强 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 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企业承担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计划项目,研发投入自筹部分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 60%,省、市、县支持比例最高可达总投入的40%,单个 “揭榜挂帅”或定向委托项目,省财政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支持50个以上携带高端成果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活动,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 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在各市支持基础上,省级统筹基金 、资金予以支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 ,2022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争创一批国家级 专精特新“小巨人”。加快出台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 有序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19.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平台企业知识产 权保护力度,指导平台内经营主体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 。依法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算法共谋等垄断行为,开展 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在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中,支持平台 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云 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 面行动,实现60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加快推 进“羚羊”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广大中小企业,助力 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 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20.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组织汽 车、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在6月集中推出惠民让利促销活动 。落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