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
了解和评价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
机制,激励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各个公司主管级
以上,总经理以下中高层管理干部。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在集团和各二级集团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
,具体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各二级集团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
个方面。
德:是指职业道德、思想觉悟、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五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
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 考核机构
第六条 集团成立以集团总裁为组长,集团经营副总裁为副组长
,集团其他经营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
公室主任由集团人资总监兼任。
第七条 各二级集团成立以本二级集团总经理或执行总裁为组长
,各二级集团副总经理或总监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指导下开
展各二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各级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 负责中高层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的组织和沟通协调;
(二) 负责述职考核大会的组织和沟通协调;
(三) 负责考核资料的准备、发放、计算和汇总;
(四) 负责考核申诉处理;
第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年初是否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分类考核
。
(一) 年初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
核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占80%权
重,德能勤廉综合考评占20%权重。
(二) 年初未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或年中加入公司的,采用综
合考评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德廉考核权重占20%,业务能力占
30%,勤占20%,岗位业绩占30%。
第十条 年度考核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年度考核时间为当年1月至
12月。
第十一条 考核维度分工
(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二)综合考评采取360度考核方法,权重分配为:上级考评权重占
60%,横向测评权重占25%,民主评议权重占15%。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办法
(一) 上级考评:按照一级选一级、一级管理一级、一级考核一
级、逐级负责的原则确定考核权重:
1、对副总经理考评权重:集团分管领导权重20%,总经理权重80%。
2、对中层正职(含总经理助理)考评权重: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