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委托开发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乙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系列产品策划
开发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有续约意向,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甲方
提出书面申请。在相同市场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缔约权。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开发 产品。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甲方
需求开发不少于8款 ,明细见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
果为:设计源文件、产品效果图、样品。
第三条 策划设计费
3.1本协议下产品策划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
写)¥ 。上述协议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
所涉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设计费、初次打样
费、税费等。
3.2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乙方完成产品策
划设计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价款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3如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本协议下产品,前述产品设计
费可适当折扣,折扣价格及产品制作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3.4双方均可在各自区域、平台或渠道销售本协议下产品,乙
方按需向甲方采购,采购单价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第四条 排他性
合作期内,甲方不再委托任一第三方开发本合同项下甲乙
双方已约定开发的产品品类。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权利
a)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图文资料和项目协助,并
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基础图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
则,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提供给乙方使
用的内容中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人身权和财产
权、商标权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登记、注册与授权内
容及本协议项下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著作权、专利。
b) 项目执行阶段中,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
后,应及时给予审核验收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若由甲方
原因造成乙方成果交付时间拖延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拖延的
时间周期均由甲方承担。
c)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著作权。如本协议下产品制作交
由乙方完成,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产品样式(包括外包装样
式)交由第三方进行再设计和加工制作。
d)属于一方的商标和标识等其他知识产权,在本协议约定
的合作期限内,另一方仅可用于本协议项下的相关内容,不得
将该等商标、标识等用于本协议项下产品生产、推广外的其他
任何目的;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应停止对属于对方商标和标
识的使用。
5.2乙方责任、权利
a) 甲方依约向乙方付清前述合同款项后,乙方享有本协议
下产品署名权、报奖权、参展权,且乙方有权将其使用在包括
但不限于内部交流、宣传推广等。
b)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乙方
在项目执行阶段根据甲方意见修改设计方案,直至甲方审核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