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我县创新推行矛盾纠纷调处三级联动机制,由
村、镇、县三级自下而上发力,“基层吹哨,上级报到”,将
一大批矛盾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乡村自治,“以村为主”。村干部最熟悉基层、最贴
近百姓、最具群众基础,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不可替
代。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是村一级完全有能力调处好的,而如
果村党组织书记出面还调处不好的矛盾问题,上级党委、政府
调处的难度肯定也很大。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县乡村三级联
动,核心之处在于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发挥基
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村级
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由包片村干部第一时间调处,较大矛盾纠
纷由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驻村干部牵头调处,力争使各类矛盾
隐患“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改变部
分群众“信上不信下”的片面认识。还注重发挥“湾村明白
人”“五老”“和事佬”、乡贤等知名人士人脉广、威信高的
优势沟通斡旋,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村组矛盾纠纷调
处化解,实现由“官调”向“民调”的转变。
二、两次提级,“吹哨报到”。村级调处化解矛盾纠
纷,虽然有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但也存在资源力量相
对薄弱的明显短板。有些矛盾问题,涉及职能部门的权力职
责,单靠村一级确实很难处理好,为此**县通过两次自下而上
提级办理,实现“基层吹哨、上级报到”,集中乡镇党委、政
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的优势资源力量,推动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