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有十诫,写材料有八戒
这两天,看了一篇文章,讲的是托马斯•杰费逊写给孙子的“十诫”。托马斯•杰费逊
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他受儿子的委托,在给其孙子的一封
信中,提出了日常生活的十诫。读完之后,颇有感慨,也受益良多。
咱们先看看托马斯他老人家是怎么说的:
一、今日能做的事决不推至明天;
二、自己能做的事决不麻烦别人;
三、决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你并不需要的东西,这对你反而昂贵;
四、决不花费还不曾到手的钱;
五、决不要骄傲,骄傲比饥饿、干渴和寒冷更有害;
六、不要贪食,吃得过少是不会使人懊悔的;
七、不要做勉强的事情,只有甘心情愿,才能精益求精,不厌其烦;
八、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决不要庸人自扰;
九、凡事要讲究方式方法;
十、当你气愤时,先数至10然后再说话,假如怒火中烧,那就数到100。
有的笔友可能认为有些偏鸡汤。不过从为人、处事,以及生活的角度来看,如果
坚持做到,也是满满的干货。
笔者看到这“十诫”后,反反复复看了不下十遍,总感觉跟我们在写材料上这些年
一直坚持的某些东西有些相似,这里也就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做个小结:
戒拖,今日事今日毕,这也是写材料要经常熬夜的原因之一,否则第二天又有新
的任务,拖来拖去最后将失去主动性,更不能保证材料的水平和质量。
戒推,在机关工作,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分工,能自己干的不要推给别人去弄。这
里面还有个责任心的问题,求了人最后还要收拾烂摊子的事,也屡见不鲜了。
戒抄,写材料是个艰苦的思考的过程,如果为了省事而简单地搞拿来主义,把原
来写的比较成熟的东西用过来,或者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