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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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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全市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组织这个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 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规范化建设培训,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 展。党的二十大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作出重要部署,专门强调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 规模经营”。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发展适 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健全农业社会 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这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一以贯之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在建 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 务院的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为加快我市农业农村 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与大家交流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增强发展信心 近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取 得了突破性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家庭农场*家,农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累计吸纳成员*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创建国家级示范 社*家、省级示范社*家、市级示范社*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市级示范家庭农 场*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紧围绕“六大产业链”,通 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把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 素组织在一起,把千家万户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和其他相关服 务有机联结在一起,开展专业化合作经营,延伸了产业链,强化了供应链,提升了 价值链,推动了三产融合发展,提高了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是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和品牌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组织程度更 高,标准化生产能力和品牌意识更强,截止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 达*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个、“有机农产品”认证*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个,省 级名牌产品*个、省级著名商标*枚。通过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努力,我市农产 品质量、知名度、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部分农民合作社采用土地入股、租赁经 营等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解决了小农户生产相对分散的问题,目前 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万亩,占现有耕地面积*万亩的*%,其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 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流转*万亩,占流转总面积*%,推动了全市农业适度规模 化经营。 四是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农业科技成 果转化的重要载体,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引进新品种、 新技术、新材料,探索推进“稻+蛙+菇” “稻鱼共生” “水稻+羊肚菌”等生态高效生 产模式,使农业科技成果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平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是带动了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全市大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升 辐射带动能力,使得更多的农户增加收入。*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年人均增 收*余元,最高达到近*元,成员收入普遍高于非成员*%以上。 综合来看,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总体呈现出发展增速快、辐射带动强、 覆盖面积广、联结途径多等特点,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比如合作社量多 不优,家庭农场发育严重不足。合作社总量在全省居第一方阵(全省第*),省级及 以上示范社数量据中间偏后位次(全省第*);家庭农场总量在全省据落后位次(全 省第*),还不及*平原一个县市的数量多。大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培育,依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内部发展上存在三个不够充分。其一是服务内容不够充分。普遍存在小、 弱、散状况,服务功能及合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其二是规范化建设不够充分。 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不健全,或者把章程制度当摆设,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盈 余返还不到位等。截止*年底,全市合作社建立章程制度的有*家,只占总数*%,落 实“三会”(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作的*家,只占总数的*%。其三是对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认识不够充分。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真正开展服务和交易的较 少,甚至还存在空壳社、休眠社。近年来调查问题合作社*家,清理空壳社*家,其 中吊销*家,注销*家。 二是外部环境上存在三个不到位。其一,重视程度不到位。有些地方口头上重 视但行动上不够重视,有些地方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重合作社轻家庭农 场,重行政手段轻市场机制。要把工作重心下沉到位、汇报到位,争取重视,有位 才有位。其二,扶持力度不到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项目、规范化建设、人 才培训、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方面得到引导和扶持不够,存在扶持面窄、量少、额 度小的问题,有的县市区没有配套支持政策。其三,指导服务不到位。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亟需的会计等内部管理知识的指导、培训严重滞后,有的虽然搞了培训,但 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高大上、轻接地气,学员亟需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管理操 作实务却难以见到。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把村资源、资金、资产变成股金,量化 给村民。武当山的龙王沟村股份制经济抓的很好,*县窑淮也做的很好。 三是具体实践中存在“四难”。其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 题,近年虽有一定改观但门槛仍然很高,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所需土地难以获得用地指标,在种植、养殖、加工环节 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还未全面落实。其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急需的 人才难以引进。其四,综合协调机制亟待建立,工作合力亟待形成。县市区 除*、*县外,其他县市区还没有建立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联席会议制 度,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要有大农业农村的观念,要有开 放合作的心态。 针对这些短板和不足,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部、 省有关政策指导下,敢闯敢试,探索创新,综合施策,市里也正在结合实际制定出 台《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我们要全力推 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从量的扩充转向质的提升。 二、强化功能发挥,助力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农业农村部门的核心任务。产业兴旺是 全市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愿望。要 推动产业振兴、实现产业兴旺,必须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独特功能和突出 作用。 (一)强化组织功能,集聚发展资源。多年来,农业一直是弱势产业,农民也 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地位,传统模式下的单家独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无法实现与 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要想实现农业产业的振兴,就需要将农民和农村资源组织起 来,化散为整、化弱为强,增强与市场对接的实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种由 农民为主导,自愿联合的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功能,采取规 范、多元的合作方式,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将农户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 地和闲置农房等资源要素组织起来,形成集聚效应,带领农户解决“小农户”和“大市 场”的对接适应问题,从源头上形成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 (二)强化中介功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内联农户、 外接市场的中介组织,要把握处理好两方面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规范内 部管理。既切实维护每一个成员权益,也要紧密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形成抱团发 展合力。二是加强外部合作。要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加强与大市场中各类主体的联 合与合作,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具有规 模优势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载体功能,增强自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从单纯的组织功 能、中介功能中“跳”出来,强化自身建设,促进自身发展,逐步将产业链向产前和产 后延伸,向全产业链发展。比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以采取 出资新建、收购或入股等形式,筹建加工厂、公司等各种经济实体,逐步将自身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