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能够参加我县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深感荣
幸。下面,我主要讲自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三点认识: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一项现代司法制度,是我国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发展方向。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
意义: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是
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司法事务是国家事
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
重要的基本形式;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
实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既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又注重
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
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的重大举措;实行人民陪审员制
度,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人民
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陪审员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
法公开,约束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民陪审员是一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就是
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的具体表现,我们每一位人民陪审员一定会肩负起这项
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这是职责所在、事业所在,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
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