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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党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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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党课提纲 同志们: 按照税务系统“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党建工作机制要 求,今天,我为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联系点党支部的党员干 部讲一堂专题党课。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进一 步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规律、强化历史自觉,以自我革命 精神,推动全市税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工作 实际和近段时间自己的学习思考,同大家分享体会和认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走过百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 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中国人民的前进动力更 加强大、奋斗精神更加昂扬、必胜信念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 和中国人民正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 来的伟大飞跃。伴随着党的成立、成长和壮大,一代又一代的 税务人牢记初心使命,脚踏实地接续奋斗,推动党的税收事业 走过了一条既艰难曲折又壮丽辉煌的奋进道路,在党的百年历 史上深深镌刻下税收印记。 下面,我围绕4个不同阶段党领导下的百年税收发展历史进 行分享。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税收历程 19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一系列的财税 政策主张,比如反对军阀、土豪劣绅通过苛捐杂税剥削人 民,合理解决农村的土地和农民的租税负担问题,反对帝国主 义通过干涉中国税制进行经济掠夺等。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 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废除丁漕等 重税,废除厘金及一切额外税则,规定累进率所得税”。不难 看出,我们党这一阶段提出的税收政策主张无不闪耀着减轻税 负、改革税制、公平税负的税收思想,也生动体现了为民的立 场,这与旧税制作为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工具有着本质的区别。 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先后建立了井冈山、赣西南、闽 西、鄂豫皖等革命根据地。我们党第一部成文的土地法就 是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该法规定了土地 税15%、10%和5%三档税率,并对减免情况作了具体规 定。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成立后,陆续 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 税则》等法律法令,相继废除苛捐杂税,统一了税制,实行统 一的累进税,探索建立了新的税务机构,开展税收征收工作。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敌后抗日根据 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废除剥削性质旧税制,逐步建立了符 合各个抗日根据地经济实际的税收制度,同时,明确了政府不 能任意增加人民负担的相关规定,极大的调动了人民群众的抗 日积极性。 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悍然进攻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 发。为保障解放战争的胜利,各解放区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税收 实践。这一时期的税收建设为恢复战后生产力、安定民生、稳 定经济提供了财力支撑,实现了从战争财政向经济财政的转 折,税收工作重心开始由农村转向城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经历了长达20多年的革命战 争,在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税务先辈们敢于探 索、勇于拼搏,用血肉之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 旨,百折不挠把党的税收政策、主张付诸实践并逐步完善。从 井冈山的星星之火到江西瑞金的红色摇篮,从鄂豫皖苏区到陕 甘宁边区,从西北坡到北平,税收为红色政权提供了有力经费 支持和财力保障,为我们党开展武装斗争,最终夺取新民主主 义革命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税收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 新纪元,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阶段,标志着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1949年11月24日,新中国成立仅1个多月,首届全国税务会 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简化税制、增加税收的方针,拟定了 统一税政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随着《要则》和各税种实 施条例的相继颁布,新、旧解放区税制及征税办法差异较大的 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宣告近代以后中国税政不统一的局面从此 结束。应该看到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 举,党中央优先把税收工作提上议事议程,充分体现了党对税 收工作的高度重视。 1949年11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复 函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同意以华北税务总局为基础,组建财 政部税务总局。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国家统 一了全国税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税务机关。 1953年8月,党中央召开全国财经会议,提出过渡时期国家 税收工作的任务:税收工作对农业执行“稳定负担”的政 策,对合作经济实行减税优待,对工商业实行“公私区别对 待,繁简不同”的方针,这些政策措施推动新民主主义经济形 态加快向社会主义经济形态转变。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推进,受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 济体制影响,“非税论”兴起,税收政策开始强调简化税 制,税收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下降。 民以食为天,国以税为本,税收作为祖国的血脉,它始终 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虽然共 和国税收几经风雨,几多曲折,但为国聚财的圣神使命始终如 一。1950年至1977年,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规模(不含关 税)从45.42亿元扩大到442.04亿元。共和国税收为完成鞍钢、 大庆油田等重大项目,支持抗美援朝战争,突破“两弹一 星”等尖端科技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税收历程 1978年12月18日,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时刻之 一,在京西宾馆举行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无疑是中国改革开放 的坐标原点,它为中国指明了一个新的航向。会议的胜利召开 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转 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财税体制改 革为突